峨眉山市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履行以下职责:
一、认真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工业区党工委、工业区管委会工作重要议事日程。
二、经常了解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分析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形势,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年度计划。
三、定期在主任办公会上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并解决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重大问题。
四、加强组织机构和队伍建设。
五、督促副主任抓好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
主办: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电话:0833-552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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