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工程师对分管股室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履行以下职责:
一、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要求。
二、抓好分管股室安全生产法规和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委员会定期研究股室内的隐患排查治理,按要求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做好记录,形成台账及时提请工业集中区研究安全生产突出问题。
三、落实工业区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达的安全生产专项工作任务。
四、发生安全事故时,协助查处事故,并做好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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