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换背景 网站支持IPv6 无障碍 长者专区
收起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峨眉新闻 > 部门动态
市经信局配合省节能监察中心开展工业炉窑能耗监察
发布时间: 2020-10-29 04:54     来源: 峨眉山市经信局 浏览量:
打印 分享到:

为进一步加强对重点用能企业的管理,督促企业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完善能源计量体系,严格对主要耗能产品的能耗限额监察。根据省经信厅办公室川经信办函〔2019〕152号《关于做好工业炉窑能耗监察相关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市经信局进一步挖掘我市工业领域节能空间,配合省节能监察中心抽样冶金建材业所涉及的7户企业炉窑能耗进行了节能监察,进一步提升我市工业企业节能水平和能源利用率,促进了我市工业领域的节能和绿色发展。
一是加强节能监察,促进企业节能降耗。紧紧围绕我市工业节能工作重点,依法开展节能监察工作,不断加大执法力度。针对不合理的用能现象及落后工艺、技术、设备限期整改,有效地促进我市企业节能降耗工作的开展。通过节能监察,掌握了重点用能设备自动化、工艺水平底数,摸清了主要耗能设备的使用效率及淘汰设备的情况。同时建立了重点用能企业能源档案,用能情况、设备情况、节能潜力、节能项目等,为今后的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是加强重点用能企业的节能执法,不断推进节能工作。我市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比重偏高,按照《节约能源法》和《节能监察办法》要求,依据省节能监察工作安排,对主要行业的重点耗能企业的能源管理状况、淘汰设备使用情况、产品单耗等进行炉窑能耗执法监察,对照生产石灰企业能耗限额标准(DB12/046.01-2008)为单位产品综合能耗≤147千克(标准煤)/吨,被监察企业能耗均在能耗限额范围内。
三是指导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在《节能法》、《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中,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篇”和节能评估、审核都有相应要求,依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和《四川省技术改造项目节能审查办法》有关精神,我局不断加强技术改造项目节能审查指导工作,配合省节能监察中心邀请相关专家进行现场监察,“一对一”、“面对面”的指导用能企业做好节能工作,积极指导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推荐新设备,提高能源利用率,引导企业合理使用和节约能源。 
四是强化重点用能企业制度性建设,促进软实力上台阶。由于节能监察是一项长期性、连贯性工作,被监察企业均能依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原则》(GB17167-2006)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制定《计量管理工作制度》,建立登记台账,留存检定证书、计量原始数据等书面材料。并完善了相关制度,成立了节能领导小组,配备有专职能源管理工作人员,不定期开展本企业节能培训。此次炉窑能耗监察,采取听取相关企业节能工作汇报,查看设备、能源管理、能源计量台账和制度建设,核查主要产品能源单耗,建立能源管理网络,加快了企业高耗能设备的淘汰步伐,推动企业的节能技术改造工作。
此次节能监察得到被监察企业负责人高度赞扬,纷纷表示节能监察对企业是一种鞭策促进和倒逼升级,“对症问诊”的建议具有很强指导性、引领性、操作性,是经济利润提升的“一剂良药”。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上一条:
下一条:

主办: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电话:0833-5521607

网站标识码:5111810008             蜀ICP备05015831号-1         备案图标 川公网安备 51118102000149号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