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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眉山市财政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23-01-12 14:48     来源: 峨眉山市财政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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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法治建设工作;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作为重点学习内容,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专题学习,强化法治意识,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确保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通过局党组会会前学习宪法、预算法实施条例、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利用宣传栏、微信等多种形式宣传法治知识,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

(二)推进科学民主依法行政决策。严格贯彻落实《峨眉山市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实施细则(试行)》《峨眉山市财政资金分配审批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市政府工作规则、市政府常务会议决策事项规则,把“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贯彻落实作为日常工作的自觉行动和必选动作,自查工作规则,针对“三重一大”事项特别是大额资金的使用进行细化。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依法进行预决算公开,依法公示财政监督检查以及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等。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用语;严格按《四川省财政监督条例》以及“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实施公平、合法监督。2022年依法开展了政府采购监督检查、财会监督检查、会计专项治理等工作,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文书统一,执法行为规范。

(四)完善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完善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定期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引进专职律师参与我局规范性文件的论证审查,对我局行政处罚、行政裁决等重大行政行为、行政决策提供法律意见,2022年,法律顾问对我局合同协议等均全部出具了审核意见,对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投诉处理出具法律意见8件,对我局出台的财政资金分配审批管理办法等行政规范性文件出具指导性意见6件,严格把好合法性审查的法律关、程序关、内容关,合法性审查结论与质量有所提高。

(五)依法化解矛盾解决争议。贯彻落实四川省行政调解工作暂行办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的意见》,规范行政裁决程序,发挥行政裁决化解矛盾纠纷作用。2022年,受理政府采购投诉处理7件,有效化解矛盾解决争议。

(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一是深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开展政府采购专题研究,做到依法决策、规范采购;以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为支撑,丰富采购监管手段。二是严格执行《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精神,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着力破除采购文件中对外企业设置隐性门槛和壁垒等情况。三是贯彻落实《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促进政府采购提质培效的通知》精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降低采购交易成本,实现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四是对涉及市场主体的政府采购制度的制定及实施,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防止出现排除、限制市场竞争问题。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意义重大、任务艰巨。我局将继续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继续开展宣传普法教育活动,提高财政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能力与水平。通过法治宣传日发放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材料;通过微信群、宣传栏方式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普及法律常识,增强全体干部职工法治观念。

加强队伍建设,提升自身业务能力。建立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长效机制,完善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组织全体人员学习工作职责、财政依法行政中重点注意事项、审批程序、规范使用文书等。加强业务培训,增强法治观念努力建立一支政治强、作风正、业务精的财政队伍。

(三)进一步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强化行政机关合同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中的积极作用,探索研究法治审核相关落实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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