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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眉山市2016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18-07-26 10:43     来源: 峨眉山市审计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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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审计机关对2016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市本级财政管理、部门预算执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扶贫等重点专项资金、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以及部分国企,较好地发挥了审计工作的保障和监督作用。

  2016年,在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和指导下,全市各镇乡、市级各部门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基调,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经济运行稳中向好,实现了“十三五”良好开局。从审计的情况看,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预算的101.74%。

  ——财政收入保持持续增长

  面对复杂的经济形势和经济下行压力,市财政努力挖掘增收潜力,本级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50514万元,同比增长5.99%,财政收入继续保持增长态势。

  ——重点支出得到有效保障

  一方面持续推进过剩产能有序退出,加快企业转型升级步伐,推动轻净工业发展提质,全年支持产业发展支出30566万元,同比增长42.3%。另一方面,民生保障持续加强,七件民生实事全面落实,十大民生工程全面完成,全年完成民生支出1577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5.13%.

  ——财税管理改革有序推进

  深化资源税改革,全面执行“营改增”政策;积极推动公车改革,全市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同比下降28.96%;积极争取地方人民政府置换债券,降低资金成本。

  ——预算管理进一步规范

  细化预算编制,基本支出按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项目进行细化,单独批复部门“三公”经费预算,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开支。

  一、 市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财政部门组织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地税部门税收征管情况。从审计的情况看,财政部门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进一步提高;地税部门采取多种措施降低“营改增”对地税收入带来的负面影响。

  财政部门决算表明:2016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8.83亿元,支出38.53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5.96亿元,支出15.96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0万元,支出50万元;社保基金预算收入6215万元,支出4525万元。从财政管理、预算执行组织实施情况和税收征管情况来看,审计发现仍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问题。主要是:

  (一)财政收入质量进一步下降

  2016年地方公共财政收入中,税收收入占比53.51%,下降9.51个百分点,税收收入占比持续下滑,财政收入质量不高。

  (二)财政收支矛盾突出

  1.收入方面:2016年我市土地出让收入不理想,再加上简政放权和“营改增”等减税降费政策对收入的影响,未来财政增收压力巨大。

  2.支出方面:2016年市财政各类预算支出、工程建设支出、四项扶贫基金和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惠民政策性支出、债务还本付息等支出需大量资金,财政刚性支出压力进一步加大。

  (三)预算管理还有薄弱环节

  2016年,上报市财政采购预算的预算单位有20个,涉及金额2027万元,但市财政未单独批复部门采购预算。

  (四)置换债券资金使用不及时

  截至2016年末,尚有部分置换债券资金滞留部门账上未拨付使用,影响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五)税收监管工作不到位

  2015年和2016年,红珠山宾馆分公司未对个人所得税进行全员全额申报。

  对于审计指出的题,财政部门和地税部门采取完善制度、改进管理等措施加以整改。

  二、部门预算执行及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2016年7月至2017年5月,审计部门对市地税局、市安监局、市发改局、市环保局、市统计局、旅开区管委会和张开办进行审计和调查,重点抽查了预算执行的规范性、项目资金管理、“三公经费”支出和内部财务管理。审计发现以下问题:

  (一)财务管理不规范。4个部门存在此类问题,如:市安监局报销票据不规范、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市环保局排污费管理使用不规范;市统计局费用票据要素不齐;市旅开区管委会多支付峨秀湖公园物业管理服务费和茶品鉴会活动经费等。

  (二)贯彻执行公车改革、“三公经费”、“三重一大”等管理制度不到位。3个部门存在此类现象:市安监局公车使用不规范;市发改局部分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审批报销手续不全;市统计局大额资金支出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

  (三)会计核算不规范。4个部门存在此类问题:市安监局往来款项长期未清理;市发改局少计固定资产;市环保局虚增固定资产;市旅开区管委会账面资产不实、将行政处罚罚款支出列入待摊投资。

  (四)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财政。市环保局收取的监测服务费未按规定及时转入财政非税收入专户。

  (五)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市旅开区管委会确定峨秀湖公园物业管理服务单位未履行规定程序。

  (六)违规发放津补贴。市地税局对同一对象同时发放税收与监察津贴、超标准发放应休未休公休假补贴。

  审计指出问题后,市安监局制定了《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对违规借用车辆进行了整改。市发改局完善了机关公务接待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和对原始票据的审核。市环保局将滞留的监测服务费缴入财政非税收入专户。市统计局修订了《峨眉山市统计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细化决策内容和决策程序,加强了财务管理,严格资金支出审批流程。市旅开区管委会在应付2016年物业管理服务费中扣除了多支付的物业管理服务费,收回了多拨付的“旅博会”茶品鉴会活动经费,峨秀湖保洁、园林等物业管理职能移交至市园林局,市园林局完善了相关采购手续。4个部门对会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已调整了相关账目。市地税局已停发监察津贴,对超额发放的应休未休公休假补贴进行了清退。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各审计项目均高度关注中央、省、市重大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并按照上级审计机关的统一部署,全力做好跟踪审计,按季度报告审计结果,推动大部分问题在审计中得到纠正。跟踪审计发现以下问题:

  (一)扶贫项目推进缓慢,资金未及时使用。截至2016年5月,我市已安排扶贫项目29个(2015年23个,2016年6个),有14个项目尚在进行工程施工的前期准备。安排的扶贫项目中,除产业扶贫项目拨付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85.9万元外,其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尚未拨付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二)项目投资完成额与上报数据差异较大。截至2016年8月,市中医院暨残疾人康复中心综合大楼项目的投资完成额,市中医医院与发改部门数据为存在较大差异。

  (三)“以票控税”失去抓手,易产生管理漏洞和盲区。“营改增”后,地方税费和增值税征管分离,地税部门“以票控税”一体化管理失去抓手,小规模和个体纳税人只缴国税不缴地税的现象更加明显。

  审计机关针对跟踪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各相关部门正在根据各自实际情况积极进行整改落实。

  四、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2016年审计机关认真开展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发现以下问题:

  (一)九里镇临江河防洪治理工程项目存在九里镇、乐都镇、罗目镇闲置项目资金;监理合同签订日期在前,中标通知日期在后等问题。

  (二)观音岩水库工程建设项目存在多计待摊投资土地征用及补偿费;多计建筑安装投等问题。

  (三)市中医院暨残疾人康复中心综合大楼建设项目存在前期设计、图审漏项造成投资增加;工程基坑及周边建筑沉降、变形监测费未按规定进行比选;先开工后办理施工许可证;初步设计和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设计未按规定履行政府采购程序;会计核算不规范;项目招标代理合同有漏项;后期建设资金缺口较大等问题。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水务局建立了《中小河流管理制度》,收回了闲置的项目资金。观音岩水库工程建设项目已调整相关账务。市中医院对于基坑支护合同中工程增加部分采取据实结算;对核算不规范问题,进行了相关账务调整;对项目招标代理合同漏项签订了补充合同;积极与银行商谈贷款,解决资金缺口。

  五、专项资金重点审计和调查情况

  (一)2015年教育经费使用审计情况。存在高中困难学生助学金和免学费资金发放不及时问题。

  高中困难学生助学金和免学费资金已于2016年春季放假前发到学生卡上。

  (二)2015年扶贫资金筹集使用审计情况。存在扶贫项目推进较慢;扶贫资金使用效益不高;扶贫项目管理不规范,如:龙门乡草池村道路新建及硬化工程比选控制价、中标价超过市政府批复的资金计划;龙门乡杨林村道路硬化工程、草池村道路新建及硬化工程、龙池镇凤凰村道路建设工程为全额财政投资却按一事一议程序自行比选;龙池镇金山村、富有村、凤凰村道路硬化送审金额虚高;部分产业扶贫项目资料不实;向非项目施工单位拨付工程款;向不属于精准扶贫对象人员发放产业扶贫资金等问题。

  审计指出问题后,市扶移局成立扶贫项目推进小组,督促项目推进;加快报账进度、化解沉淀资金;加强扶贫项目管理,实行统一招标和比选;追回了向非项目施工单位的拨款;收回了不属于精准扶贫对象享受产业扶贫资金。

  (三)2015年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情况。存在个别单位工程项目资金额度结余大,资金使用效率不高;市城建办超过工程进度拨付工程款;市名城市政管网公司负责的多个工程建设项目未通过采购程序确定施工单位等问题。

  城建办超过工程进度拨付的工程款在后期拨付工程进度款时扣回,其他问题正在整改之中。

  (四)省道103、306线过境路段改线工程资金审计情况。存在品迭少计收入、少计支出;工程投资超出中标价比例较大;部分杆管线工程结算价款未报财评中心评审等问题。

  少计收入、支出的问题市交通实业公司调整了相关账务,其他问题正在整改之中。

  六、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按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和市委组织部的委托,审计部门对市安监局局长张富贵、市发改局局长王兵开展了经济责任审计,并按规定及时向组织部门报送了审计结果。

  审计查出安监局存在报销规票据不规范、公务支出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车辆使用不规范、未按规定报销会议费、往来款项长期未清理等问题。发改局存在目标任务个别指标未完成、部分上报项目投资完成额不真实、支付大额资金未经集体研究、部分费用开支审核不严、车辆维修管理制度执行不严、财务资产管理制度不完善等问题。

  安监局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已在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中进行了反映。发改局采取积极采取措施推进项目发展,完善健全投资报送制度管理和“三重一大”制度,完善了机关接待制度,规范了车辆维修审批程序对问题进行了整改。

  七、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审计调查情况

  审计部门对我市2015年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及收益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发现以下问题:国有资产管理力量不足;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国有资产经营收益率低;可处置资产有限;行政事业单位未核销已移交开源公司资产等问题。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国资办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完整;积极探索国资管理改革工作,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其他问题正在整改之中。

  八、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根据乐山市审计局的统一部署,审计部门对峨眉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和峨眉山市开源国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14户企业进行了审计和调查,发现以下问题:

  (一)峨眉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情况。通过审计发现市自来水公司存在产销差达远远高于住建部规定标准;少缴水资源费;公司垫付应由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收入、支出核算不及时、不规范;资产处置、出租不规范,存在闲置现象;库存商品和在建工程管理不规范;重大事项未履行请示报告制度;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等问题。

  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市自来水公司建立健全了《存货管理制度》、《法定代表人授权管理办法》、《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合同台账管理办法》、《备用金管理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清算收回了应由职工缴纳的医保和失业保险金;对于库存商品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对原供应科科长进行了处理,通过竞聘考核选出新科长,并采取措施加强库存商品管理,其他问题正在整改之中。

  (二)峨眉山市开源国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13家市属国有企业审计调查情况。通过调查发现存在以下问题:国企管理体制不顺;企业定位不够明确,考核结果未与职工待遇挂钩;部分企业内控制度不健全、执行不严,如开源公司未按规定采购服务,费用支出原始依据不规范;国企融资成本总体较高;峨眉山市名城市政管网公司、粮油公司、峨眉山国家粮食储备库、开源公司会计核算不规范;佛源公司、建源公司大量已完工的工程项目,未及时办理财务决算和转入固定资产;金地公司、建源公司往来款项长期未清理等问题。

  对于市属国有企业2015年度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开源公司已成立采购询价小组,严格按规定进行采购;各公司在采取以低利率资金置换高利率资金的方法,降低融资成本;峨眉山市名城市政管网公司、峨眉山国家粮食储备库、开源公司完成相关账务调整;其他问题正在整改之中。

  九、加强财政管理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一是加大财政资金统筹管理力度,避免资金沉淀。二是规范切块项目资金管理,从源头上控制资金结余。三是不断健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工作。切实推进国地税联合办税,强化国地税互助共管,做到应征尽征;强化税收法制宣传工作,增强纳税人主动依法纳税意识,做到应缴尽缴;强化税收稽查工作,扩大稽查覆盖面,坚实堵塞征管漏洞。

  (三)加强重点领域资金监管。一是结合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强重大改革事项、重点资金监管、重点民生工程的组织协调和信息数据共享,健全完善联动工作机制,提高监管效能。二是依法强化对化解过剩产能、脱贫攻坚、环境保护、政府重大投资等领域的事中事后监管,确保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四)加强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监管。贯彻落实中央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的有关意见,完善审计监督体制机制,对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促进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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