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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审计局】峨眉山市2017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18-11-15 10:24     来源: 峨眉山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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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审计机关对2017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市本级财政管理、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扶贫等重点专项资金、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以及国企,在促进政策落实、维护经济安全、推动深化改革和反腐倡廉建设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2017年,全市各镇乡、市级各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和指导下,认真执行市人大批准的财政预算和发展计划,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统筹推进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惠民生等各项工作,全市呈现出经济发展势头良好、民生福祉改善提升、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从审计的情况看,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59003万元,增长5.64%,财政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

——民生保障持续增强。全市财政民生支出20.37亿元,同比增长29.09%,占一般公共预算的比重为68.79%,占比连续三年稳定在65%以上。

——聚力打好“三大攻坚战”。全力保障脱贫攻坚,筹措安排扶贫专项资金2494.53万元,全年脱贫6881811人。完善债务管理制度体系,健全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机制,积极化解债务。扎实推进“三去一降一补”,筹措财政奖补资金3291万元,支持化解过剩产能。

——审计整改成效明显。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市政府专题进行部署,有关部门和单位积极整改,审计机关强化督促。20185月,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了20162017年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并对2个单位审计整改情况开展了满意度测评。

一、市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2017年,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38663万元,支出43053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54578万元,支出15396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900万元,支出46万元;社保基金预算收入6509万元,支出5072万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代管资金专户3505.29万元存量资金未能盘活使用。

(二)土地增值税、房产税等税种征管工作不到位,漏征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税款179.58万元。审计机关指出问题后,税务部门加大整改力度,目前,已查补入库税款179.58万元、滞纳金16.31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审计机关对市场监管局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市场监管局违规多计发放公休假补贴8.69万元,审计指出问题后,市场监管局进行了整改,收回违规发放的补贴。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审计机关对各部门落实重大政策措施情况持续开展跟踪审计,共抽查有关部门和单位32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奖补资金使用和分流安置任务完成情况存在的问题

1.资金拨付、管理、清算方面:存在2017年钢铁行业去产能中央奖补资金无法支出;市财政局、市安监局未对化解落后产能奖补资金及时清核,未对20162017年化解落后产能奖补资金分配情况进行公示;化解过剩产能中央奖补资金与地方奖补资金未分账核算等问题。

2.目标任务落实方面:存在关闭的煤矿企业未注销营业执照或变更工商注册信息;市安监局未建立化解落后产能奖补资金发放全流程档案;峨眉山市鼎盛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兴宏煤矿)挡土墙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

(二)重大工程项目推进存在的问题

峨眉山市峨秀湖片区整体化城镇建设项目站前主干道南段工程项目因征地拆迁工作难度大,项目推进缓慢。

审计机关针对化解过剩产能和重大工程项目推进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各相关部门正在根据各自实际情况积极整改落实。

四、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一)峨眉山市梅燕路公路路面改造工程项目存在项目施工图设计未按规定履行比选程序、未及时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会计科目核算不正确等问题。

(二)峨眉山市瓢耳井、徐湾二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存在项目地勘、初设等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施工合同等问题。

根据审计建议意见,市水务局、市水利水保站、交通实业公司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强化工程项目规范管理。

五、民生资金项目审计情况

(一)强农惠农财政补贴资金 “一卡通”审计调查情况

2015年至2017年,我市16类强农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共到位36013.05万元,发放35392.77万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管理不到位。抽查大为镇2016年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2500亩,发现存在实际发放的分户面积与图纸数据分户面积不一致,姓名不一致;部分《退耕还林合同书》上的面积信息与实际发放的不一致;部分小班造林缺损严重,成活率低,造林效益差等问题。

二是审核发放存在漏洞。超范围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资金,涉及金额33.74万元;向不符合保障条件的人员发放农村低保待遇、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扶贫对象残疾人生活补贴,涉及金额9.11万元。

(二)2016年扶贫资金专项审计情况

2016年全市减贫11353072人,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改善。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的扶贫政策措施落实不够精准,非建档立卡贫困户违规享受扶贫小额信贷资金5万元;部分资金使用、监管不到位,项目未实施、项目进度缓慢造成扶贫资金闲置,涉及金额2730.58万元,超范围出借产业扶持基金,涉及金额169.8万元;部分扶贫项目实施不规范,如峨眉山市大为镇桃花村、楠香村二个生产便道项目未签订施工合同即开工建设。

(三)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情况

2017年我市完成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开工任务9781套,完成竣工任务9781套,新增分配公租房248套,新增发放住房租赁补贴46户,实施农村危房改造98户。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保障待遇分配和动态管理机制不完善,存在以不实家庭收入或住房信息违规享受保障待遇的问题,82户不符合条件家庭违规享受住房72套、补贴1.37万元;部分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未按规定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租金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27.44万元保障性住房租金未收缴。审计指出问题后,我市住建部门已追缴租金13.86万元,其余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

六、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按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审计机关对江德伦任龙池镇党委书记和杨换荣任龙池镇镇长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查出江德伦、杨换荣两位同志任职期间龙池镇政府存在未有效推进三湾新村项目房屋分配,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财务管理不严,莲太路临时通道建设工程未严格履行比选程序,峨眉山市野天麻种植示范基地建设项目非法占用集体土地、未办理相关建设审批手续、项目验收并拨付资金后变更实施内容、未按立项批复内容进行建设等问题。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龙池镇政府加强了财务管理、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档案管理工作,完善了“三重一大”制度,三湾新村项目房屋分配事宜正在协调中。

七、市属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根据市委常委会议定事项,审计机关对峨眉山市公共汽车有限责任公司经营业绩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公汽司存在:公交线路规划、设计不合理;管理人员配置过多,车辆运营成本高;公交车运力没有得到有效运用等问题。

审计机关委托指导5家社会中介机构,对峨眉山市开源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14家市属国有企业经营团队任职情况进行了审计。

审计发现14家市属国有企业存在以下共性问题:一是体制和机制方面,企业法人治理机构不够规范和完善,用人、管人机制不够健全。二是企业营运及财务管理方面,企业运营能力不够强,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够有力;财务控制薄弱,会计核算和费用报销不规范,考核奖励依据不充分。三是资产管理方面,企业缺乏规范化管理,资产不实;往来款管理不规范,债权债务不清。四是重大决策及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方面,工程项目资金结算不规范,部分建设项目完工未进行竣工财务决算。五是可持续发展方面,有的发展思路不清、转型发展战略规划不明;有的自主创新能力差,独立经营发展困难;有的面对市场冲击和竞争压力大,缺乏应对措施;有的长期亏损,运行困难,持续发展乏力。

除上述共性问题外,审计还发现以下主要问题:一是开源国投公司存在2015年、2016年融资综合成本费用率高于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问题。二是水投公司存在引入的投资资金闲置的问题。三是自来水公司存在水厂无备用水源,停水风险大;三水厂改扩建运行后最大日供水量无法满足日供水需求;城市主供水管偏小,农村安全饮水区域大供水困难;农村自备水源和城市供水管网连接易造成二次污染;供水漏损率高、产销差大等问题。

审计指出问题后,水投公司闲置资金已退回农发行;自来水公司积极进行备用水源建设,于20178月建成二水厂备用水源,于20188月建成三水厂应急备用水源,完成了农村自备水源和城市供水管网分离断连工作。

八、乡镇财政决算审计情况

审计机关对龙池镇政府2016年度财政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存在档案管理混乱,误餐(加班)工作餐费高,原始凭证记载不准确、不完整,“化整为零”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工程款长期滞留账上未拨付影响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建设工程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审计指出问题后,龙池镇政府加强了财务管理、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档案管理工作,并将滞留在龙池镇太坪村村委会账上的工程款收回上缴市财政。

九、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

(一)强化预算执行管理。一是加强收入征管,优化支出结构;二是加强部门预算执行管理,强化预算的刚性约束。

(二)着力打好“三大攻坚战”。一是加强政府债务风险防控;二是加强脱贫攻坚等民生领域资金监管;三是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投入力度。

(三)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一是扩大财政资金支出绩效评价的覆盖面;二是清理整合专项资金,继续盘活存量资金;三是落实资金使用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加大问题整改力度。一是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二是把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督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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