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峨眉山市审计局于2019年5月对峨眉山市2016年10月至2019年3月教育扶贫救助基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峨眉山市教育扶贫救助基金基本情况
2016年10月,峨眉山市设立教育扶贫救助基金(以下简称“基金”),2017年6月出台《峨眉山市教育扶贫救助基金管理使用办法》,基金由市教育局直接管理,在中国农业银行开设基金专户,市教育局机关账内设专账,单独会计核算。
2016年10月至2019年3月,基金专户筹集资金767.28万元,其中:本级财政拨款760万元,社会捐赠资金6万元,专户存款利息1.28万元;累计支出749.57万元,其中:发放教育资助和教育扶贫救助资金合计749.07万元,专户存款利息上缴市财政0.50万元;截止2019年3月末,基金专户资金余额17.71万元。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本次审计调查发现存在超范围发放教育资助金,超标准发放教育扶贫救助金,大学新生“扶困助学”补助政策与其他救助项目存在政策交叉,支付发放应由上级普惠性教育资助政策承担的教育扶贫救助金等问题。
三、审计调查建议采纳情况
审计结束后,审计机关向市教育局提出了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监管规范基金使用、主动作为拓宽基金来源、清理政策调整救助项目的审计建议,教育局高度重视,已采取相关措施进行落实整改:归垫超范围发放资金,调整规范政策和标准,部分项目予以调整或取消,避免政策交叉重复,提高资金使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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