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9年2月至2019年5月,峨眉山市审计局对峨眉山市2018年旅游发展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了专项审计调查,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旅游发展资金基本情况
2018年,我市财政预算安排旅游发展资金961.33万元,实际下拨旅游发展资金961.33万元,其中:市文体旅游局371.93万元,市旅游发展公司539.6万元,普兴乡政府25万元,沙溪乡政府15万元,符溪镇政府9.8万元。
截至审计之日,市文体旅游局支出256.93万元,结余115万元;市旅游发展公司支出489.6万元,结余50万元;普兴乡政府支出14.12万元,结余10.88万元;沙溪乡政府支出0万元,结余15万元;符溪镇政府支出9.8万元,结余0万元。
二、审计调查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峨眉山市人民政府为促进旅游发展设立了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在旅游项目建设、景区升级、基础设施改造和市场宣传营销方面发挥了积极的资金保障作用。2019年1月,市财政局与市文体旅游局出台了《峨眉山市旅游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促进规范旅游发展资金的管理使用。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本次审计调查发现旅游服务中心提供的旅游咨询服务不规范、市文体旅游局签订《旅游服务中心购买公共服务协议书》不规范、2017年旅游商品(纪念品)产品设计征集效果未及预期和市文体旅游局未对旅游商品(纪念品)产品设计征集奖金发放情况及时进行跟踪检查等问题。
针对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审计机关及时提出了改进意见和建议,要求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资金管理办法,提升资金使用绩效,加强资金使用监督管理。主办: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电话:0833-552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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