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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花桥镇
    来源: 峨眉山市桂花桥镇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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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峨眉山市桂花桥镇燕岗路63号

邮政编码:614218

值班电话:0833—5052176

传真:0833—5052644

一、工作职责

(一)镇党委的主要职责

1.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宣传党的主张、落实党的决策部署,团结并组织党员、干部和群众,扎实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

2.讨论决定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区域发展、促进乡村振兴、保护生态环境、组织公共服务、实施综合管理、指导基层自治、维护安全稳定、动员社会参与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3.领导镇政府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自治组织依法依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4.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抓好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和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

5.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干部推荐、提名、任免的教育、管理、监督工作,研究决定党员干部纪律处分有关事项。落实党的人才政策,抓好优秀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服务工作。

6.坚持以党建为引领,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建设,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村(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格局。支持“两代表一委员”和统一战线成员在基层治理中积极发挥作用。

7.加强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推进基层精神文明建设,培养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8.综合协调辖区内各类执法工作和城镇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安全管理、住宅小区管理、房屋管理等工作以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难点问题。

9.统筹调度指挥派驻机构、市级部门设在本乡镇的机构力量。

(二)镇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上级的决定和命令,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2.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镇国土空间规划、村(社区)规划等相关规划。组织农村基础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

3.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农业经济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4.加强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抓好基础教育、统计、科技、文化、体育、卫生健康、食品安全等工作,做好民政事务、就业培训、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民族宗教等工作,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5.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加强普法依法治理,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6.承担辖区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等有关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7.做好国防教育和兵役等工作。

8.做好生态环境保护、人居环境整治相关工作。

9.负责建立和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动态调整和公示机制,推进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增强政府公信力。

10.承担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能,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领导简介及分工

欧睿(镇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对全镇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领域、安全和环保等工作负总责。

刘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主持政府全面工作,对全镇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领域、安全和环保等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张群(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主持镇人大全面工作,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领域、安全和环保等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师招念(镇党委副书记):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党建工作,负责党建、机关干部和内务管理、目标绩效、文电、档案、保密、印章管理、工会、老协、关工委等工作。暂代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宣传报道、文化体育旅游工作。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领域、安全和环保等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分管党政办公室、文化旅游服务中心。

刘曙(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协助党委书记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纪检监察、效能建设、大走访大服务等工作。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领域、安全和环保等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分管镇纪委。

辜照(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统战委员):协助党委副书记抓党建工作,负责基层党建、组织、人事、“三个一”帮扶、统战、民族宗教、团委、妇联等工作。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领域、安全和环保等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分管党建办公室。

余楚玉(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人大副主席):乐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挂职。

林永勤(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负责基层治理(含社区事务、社区管理、国有企业改制小区移交、小区物业成立)、综治维稳、信访调解、平安建设、市场监管、心连心服务热线等工作,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领域、安全和环保等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分管综合执法办公室。

吴限(镇党委委员、副镇长、人武部长):负责武装、应急管理、安全、工业经济、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统计、厂社矛盾协调等工作。对全镇安全生产工作负组织协调和综合监督管理领导责任,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领域、安全和环保等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分管财政所、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

尹莉(镇党委委员、副镇长):乐山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下派挂职。负责民政、残联、社保、医保、行政审批、教育、科技、卫生健康等工作,分管社会事务办公室、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事务站)、农民工服务中心。

陈文杰(镇副镇长):负责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水务、扶贫移民、防汛、农电、水利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村级财务管理工作。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领域、安全和环保等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分管乡村振兴办公室、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李翾(镇副镇长)负责国土管理、村镇建设管理、地质灾害、农村道路交通建设管理、“双超”治理工作。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领域、安全和环保等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分管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能,桂花桥镇机关设置8个行政内设机构,4个直属公益一类事业机构。

(一)行政内设机构

行政内设机构8个。

1.党政办公室(0833—5052176)

主要负责镇党委、政府工作的统筹谋划、综合协调、后勤保障等工作。

2.党建办公室(0833-5053058)

主要负责指导基层党组织建设、人事等工作,建立健全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

3.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理办公室,0833-5053123)

主要负责民政、社保、医保、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健康等社会事业发展

4.综合执法办公室(0833-5055878)

主要负责整合执法力量,统一指挥协调开展综合执法工作以及基层治理、综治维稳、矛盾化解、平安建设等工作。

5.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0833-5053238)

主要负责镇国土空间规划、村镇建设管理等相关工作。

6.乡村振兴办公室(脱贫攻坚办公室,0833-5052528)

主要负责统筹协调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经济发展等相关工作。

7.财政所(0833-5053646)

主要负责镇财务和村(社区)级财务的管理指导等相关工作。

8.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0833-5056367)

主要负责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城乡环境治理、人居环境整治、安全环保等工作。

(二)直属事业机构

直属公益一类事业机构4个。

1.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主要承担公共服务事项和行政审批集中受理以及退役军人服务等相关事务性工作。

2.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主要承担为农业农村发展提供综合服务。

3.文化旅游服务中心

主要承担文化旅游建设、服务等工作。

4.农民工服务中心

主要承担农民工服务等相关事务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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