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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湾镇
    来源: 黄湾镇人民政府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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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湾镇 

单位地址:峨眉山市黄湾景区路三段353

邮政编码:614200

值班电话:0833—5526777

传真:0833—5526776

 

一、工作职责

(一)镇党委的主要职责

1.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宣传党的主张、落实党的决策部署,团结并组织党员、干部和群众,扎实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

2.讨论决定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区域发展、促进乡村振兴、保护生态环境、组织公共服务、实施综合管理、指导基层自治、维护安全稳定、动员社会参与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3.领导镇政府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自治组织依法依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4.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抓好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和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

5.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干部推荐、提名、任免的教育、管理、监督工作,研究决定党员干部纪律处分有关事项。落实党的人才政策,抓好优秀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服务工作。

6.坚持以党建为引领,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建设,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村(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格局。支持“两代表一委员”和统一战线成员在基层治理中积极发挥作用。

7.加强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推进基层精神文明建设,培养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8.综合协调辖区内各类执法工作和城镇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安全管理、住宅小区管理、房屋管理等工作以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难点问题。

9.统筹调度指挥派驻机构、市级部门设在本乡镇的机构力量。

镇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上级的决定和命令,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2.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镇国土空间规划、村(社区)规划等相关规划。组织农村基础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

3.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农业经济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4.加强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抓好基础教育、统计、科技、文化、体育、卫生健康、食品安全等工作,做好民政事务、就业培训、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民族宗教等工作,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5.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加强普法依法治理,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6.承担辖区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等有关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7.做好国防教育和兵役等工作。

8.做好生态环境保护、人居环境整治相关工作。

9.负责建立和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动态调整和公示机制,推进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增强政府公信力。

10.承担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能,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领导简介及分工

 

1.李万里 党委书记 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对全镇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和环保工作、违法建设处置负总责。

2.李岩松 党委副书记、镇长 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工作,对接审计局。履行全镇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对全镇安全生产和环保工作、违法建设处置负总责。

3.祝双雨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主持镇人大全面工作。分工负责乡村振兴、厕污、扶贫、移民、人居环境整治、交通运输等工作,对分管领域和挂联村(社)安全、环保、党建、意识形态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负责。

分管乡村振兴办;对接市人大、市乡村振兴局、市交通运输局;联系清音村。

4.杨峻览 党委副书记   协助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分工负责党务、组织、人事、目标管理、巡视巡察、城乡社区管理、财税、国有资产、信息公开、保密、全面深化改革、地方志、机关效能、机关内务及后勤管理等工作。对分管领域和挂联村(社)安全、环保、党建、意识形态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负责。

分管镇党政办、财政所;对接市委办、市政府办、市目标绩效管理办、市保密机要局、市委巡察办、市委城乡社区管理办(城乡基层治理办)、市财政局、审计局、市税务局、市国有资产服务中心、市志办、市老协、市关工委;联系净水村。

5.李双波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分工负责纪检监察、生态环境保护、城乡环境治理、秸秆禁烧、畜禽养殖、发展改革(科技)等工作。对分管领域和挂联村(社)安全、环保、党建、意识形态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负责。

分管镇纪委,对接市纪委监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城乡环境整治办、市发改局(科技局);联系报国社区。

6.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统战委员  协助党委副书记专职抓基层党建工作。专职负责党务、组织、干部、人才、公务员管理和机构编制、统战工作;分工负责政协、文秘档案、民族宗教、侨务、港澳台事务、经济合作、外事、村集体经济发展、科协、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工作;协助负责城乡社区管理工作。对分管领域和挂联村(社)安全、环保、党建、意识形态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负责。

分管镇党建办;对接市政协、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市委编办、市委党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档案局、市民宗局、市经济合作局、市科协、市总工会、共青团、妇联;联系峨秀村。

7.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人大副主席  协助人大主席负责人大工作。分工负责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新闻出版和电影管理、网络安全与信息化、教育、旅游、文化体育、文物保护、广播电视、博览事务等工作。牵头旅游秩序整治,分管应急管理、抗震救灾、工业和信息化、商务、粮食和物资储备、道路交通安全等工作。对分管领域和挂联村(社)安全、环保、党建、意识形态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负责。

分管综合执法办;联系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对接市委宣传部、市精神文明办、市对外宣传办公室、市新闻出版局、市教育局、市文体旅游局、市广播电视局、市博览事务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应急管理局(抗震救灾中心)、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商务服务中心、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市道安办、有关教育机构;联系仙山村。

8.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分工负责政法、公安、维稳、综治、防邪、禁毒、信访、司法、依法治市、心连心服务、市场监督管理、景区户籍管理等工作。对分管领域和挂联村(社)安全、环保、党建、意识形态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负责。

分管镇社会事务办(社会治理办),联系司法所;对接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信访局、市司法局、市心连心服务热线、市市场监管局、景区公安分局;联系天景社区。

9.袁时兵 党委委员、副镇长、武装部长  分工负责武装、违建巡查整治等工作。对分管领域和挂联村(社)安全、环保、党建、意识形态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负责。

分管文化旅游服务中心;对接市人武部、移动公司、电信公司、联通公司、邮政公司;联系龙洞村。

10.张富安  副镇长  分工负责自然资源、征地拆迁安置、住房和城乡建设、防震减灾、地质灾害防治、统计、公共资源交易、农民工等工作。对分管领域和挂联村(社)安全、环保、党建、意识形态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负责。

分管规划建设办、农民工服务中心;对接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防震减灾服务中心、景区规建局、市土地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市统计局、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联系雪芽村。

11.王译唯  副镇长  分工负责民政、创卫工作,负责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协助乡村振兴工作。对分管领域和挂联村(社)安全、环保、党建、意识形态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负责。

分管社会事务办,对接市民政局;联系万年村。

12.欧圣英  副镇长(提名)  分工负责农业农村、水务、防汛抗旱、气象、森林防火、电力等工作,主要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业农村生产安全、渔业(禁渔)管理、农田水利建设、农经、农机、农技、畜牧等工作。对分管领域和挂联村(社)安全、环保、党建、意识形态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负责。

分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对接市农业农村局(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水务局、市林业局、气象局,联系电力部门。

13.燕良英   主任兼退役军人事务站站长  分工负责卫生健康、残联、医疗保障(社保医保)、劳动和社会保障、就业创业、行政审批,退役军人服务站、食品安全卫生等工作,主要负责档案、医保、社保、景区专项资金等工作。对分管领域和挂联村(社)安全、环保、党建、意识形态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负责。

分管镇便民中心;对接市卫健局、市医保局、市残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行政审批局,联系卫生院。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能,黄湾机关设置 8行政内设机构,4个直属公益一类事业机构

(一)行政内设机构

行政内设机构8个

1.党政办公室(0833—5526777)

主要负责镇党委、政府工作的统筹谋划、综合协调、后勤保障等工作

2.党建办公室

主要负责指导基层党组织建设、人事等工作,建立健全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

3.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理办公室)

主要负责民政、社保、医保、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健康等社会事业发展以及基层治理、综治维稳、矛盾化解、平安建设等工作

4.综合执法办公室

主要负责整合执法力量,统一指挥协调开展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安全、应急等相关工作。

5.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

主要负责镇国土空间规划、村镇建设管理等相关工作以及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城乡环境治理、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

6.乡村振兴办公室(脱贫攻坚办公室)

主要负责统筹协调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经济发展等相关工作。

7.财政所

主要负责真财务和村(社区)级财务的管理指导等相关工作。

8.纪委

主要负责纪委日常、机关效能管理、监察工作。

(二)直属事业机构

直属公益一类事业机构4个

1.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主要承担公共服务事项和行政审批集中受理以及退役军人服务等相关事务性工作

2.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主要承担为农业农村发展提供综合服务

3.文化旅游服务中心

主要承担文化旅游建设、服务等工作。

4.农民工服务中心

主要承担农民工服务等相关事务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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