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教发〔2020〕29号
峨眉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中心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镇乡人民政府,中心城区各义务教育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保障适龄儿童按时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规范2020年全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0]139号)和《乐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乐教函[2020]31号)精神,结合峨眉山市实际,现就做好2020年峨眉山市中心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2020年峨眉山市中心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成立2020年峨眉山市中心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中心城区招生领导小组)。
组长:张永彪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张永剑市教育局局长
黄登刚胜利街道办主任
杨勇峨山街道办主任
胡卉绥山镇镇长
成员:李庆九市教育局总督学
朱敏胜利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亓振峨山街道宣传委员
张璇绥山镇副镇长
孙碧英市教育局教育股股长
峨眉一小、峨眉二小、峨眉三小、峨眉山市实验小学、峨眉二中初中部城东校区、峨眉三中、峨眉四中等七所中心城区学校校长。
中心城区招生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李庆九兼任,成员由市教育行政部门相关人员组成。办公室具体负责招生政策的执行,并对中心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协调。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三)坚持户籍为主,其他符合条件学生分批统筹安排的原则。
(四)坚持公民办学校统一管理、同步招生原则。
三、招生范围和条件
(一)峨眉一小、峨眉二小、峨眉三小、峨眉山市实验小学、峨眉二中初中部城东校区、峨眉三中、峨眉四中七所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原招生街道、村组范围(本通知的中心城区特指以上七所学校原招生范围,其余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由所在镇乡、街道统筹管理;博睿特外国语学校、文经武略学校、文武学校等3所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由乐山市教育局统一管理)。
(二)中心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条件。中心城区公办小学招生范围内的正住户籍适龄儿童及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经商、购房人员适龄子女,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含2014年8月31日),未注册全国义务教育学籍。
(三)中心城区公办初中一年级招生条件。中心城区公办初中招生范围内的正住户籍及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经商、购房人员家庭的2020届小学毕业生。
(四)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条件。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招生不受户籍所在地限制,小学一年级应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含2014年8月31日)且未注册全国义务教育学籍,初中一年级应为2020届小学毕业生。
(五)外来务工、经商、购房人员适龄子女应提供截止2020年6月15日前的以下证明材料。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①父母(法定监护人)与中心城区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购买的至少近6个月的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信息单;②中心城区内的租房合同或居住证明;③户口簿。
外来经商人员子女:①父母(法定监护人)在中心城区的营业执照;②与营业地址一致的自有门市或租赁门市手续;③中心城区的租房合同或居住证明;④户口簿。
购房人员子女:①父母(法定监护人)在中心城区的不动产权证(房产证),已抵押的提供抵押手续,正在办理的提供购房合同及契税税票;②户口簿。
四、公办学校预报登记
(一)符合就读中心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条件的适龄儿童,须于6月15日上午9点至6月24日下午5点通过“指尖峨眉”或“微峨眉”“峨眉教育”微信公众号登陆网上报名平台进行预报登记。
(二)烈士子女、公安英模、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华侨子女、进藏干部职工子女、支援湖北医疗队人员子女、“嘉州英才卡”人员子女等优抚对象子女申请就读我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的,须持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于6月16日至6月18日到中心城区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峨眉山市教育局教育股)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后按相关政策和规定安排入学,可不在网上预报名。
五、民办学校学位申请
就读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适龄儿童,需于5月18日上午9点至5月28日下午6点在乐山市统一招生平台(网址:http://www.lsszq.gov.cn/edu)或“嘉州教育”微信公众号、“乐山教育”微信公众号上申请学位。每名适龄儿童只能选择一所民办学校申请一个学位。
六、网报信息现场审核
为了确保网报信息的准确真实,中心城区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对接相关部门比对网报人员户籍、房产、营业执照、用工合同及社保信息后,将根据网报情况统筹安排于7月4日、5日进行分期分批现场审核,已网报人员可于7月2日、3日登陆网报系统了解自己的具体审核时间和审核地点。现场审核时正住户籍提供户口簿原件,外来务工、经商、购房人员子女提供符合入学条件的资料原件。凡发现以虚假信息申请学位或预报名的,将取消其资格,并一律退回户籍所在地就读,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七、录取办法
(一)中心城区公办学校录取办法。
1.审核通过的正住户籍适龄儿童,根据户籍地址按相对就近的原则划片录取。
2.审核通过的外来务工、经商、购房人员适龄子女,将结合各校正住户籍划片分配后的空余学位,分别兼顾外来务工、经商、购房人员的务工单位地址、营业地址、房产地址,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录取办法。
就读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在乐山市招生录取平台申请学位的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时,直接全部录取;当申请学位的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时,则由电脑随机录取。初中探索建立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九年一贯“直升制度”,若直升人数小于该校初中招生计划数,则直接全部录取,剩余计划在申请学位的学生中电脑随机录取;若直升人数超过该校初中招生计划数,则在本校自愿直升的小学生中电脑随机录取。
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到相应的学校报名注册。逾期未完成报名手续的,视为自愿放弃民办学校学位。民办学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和未报名注册所空出的学位,由民办学校自行补录。
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不再参加公办学校的招生录取。未被民办学校录取且符合就读中心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适龄儿童,可于6月15日上午9点至6月24日下午5点在“指尖峨眉”或“微峨眉”“峨眉教育”微信公众号上登陆预报名,未按时在网上预报名的,由中心城区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公办学校学位余缺情况,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八、入学报到
(一)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按乐山市教育局的招生日程安排,被录取的民办小学新生6月13、14日到校报到,初中新生7月4日、5日到校报到。
(二)中心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
我市中心城区公办小学、初中新生划片分配范围将于7月19日正式发布。通过审核的适龄儿童于7月21日、22日到所划片分配的学校报到并领取入学通知书,报到时需带上现场审核时的资料原件供学校再次审核确认。
凡符合就读条件但未按时在网上预报登记的适龄儿童,小学于7月23日到新峨眉二小补报,初中于7月23日到峨眉四中补报,补报时需提供证明自己入学条件的相关资料。其中外来务工、经商、购房人员子女补报时应提供2020年6月15日前已具备入学条件的资料。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由中心城区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公办学校学位余缺情况,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九、咨询监督电话
(一)咨询电话。
峨眉山市教育局教育股0833—5523623、5541291
(二)监督电话。
0833—5547981
峨眉山市中心城区招生领导小组(代章)
2020年5月15日
主办: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电话:0833-552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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