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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统计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总结
发布时间: 2024-03-21 17:31     来源: 峨眉山市统计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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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乐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文件要求,我单位抓住落实工作最关键的环节,明确目标任务,现将2023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落实情况

(一)贯彻统计监督工作

1.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定期向市委、市政府领导汇报统计监督工作和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情况,并于2月底前代市委、市政府拟稿向乐山市委、市政府书面汇报上一年度工作情况。

2.开展了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2023年,完成对全市8家企业的统计执法检查。

3.开展了国家统计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传达了中央重要统计改革文件,完善了统计局负责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及问责制和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移送制度等相关统计制度,落实统计和纪检监察、巡察、组织、审计、政府督查部门等的协同配合,持续推进重大统计违法案件责任追究督办制度,确保问责追责到位。

4.开展统计相关专项治理行动。根据国家、省、乐山市统计局相关要求开展统计相关专项治理行动,进行自查自纠、联网直报巡查、专项数据核查、统计执法检查等工作,督促企业对数据误差进行更正,加强对源头数据的监管。

5.强化日常数据管理。密切关注异常信息预警处理,着力提高主动发现问题的能力,强化日常监管,完善统计数据抽查制度。及时回复国家、省、乐山市数据查询,深入企业开展数据核查,找准原因,提前预警,进一步夯实统计数据质量。

6.开展年度诚信示范企业“红名单企业”抽选、认定和资料报送工作。积极向企业进行宣传,引导企业申报诚信示范企业。

(二)推进统计法治宣传

高度重视统计法治建设工作,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论述,加大统计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力度,开展形式多样的统计法治宣传活动,各级领导干部、广大统计人员的统计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

1.推动将统计改革文件纳入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习内容。2023年4月4日,峨眉山市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十五届峨眉山市委第62次常委会再次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精神。

2.推动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结合2023年峨眉山市乡科级领导干部进修班教学计划,对乡科级领导干部进行统计法治宣传,抓住“关键少数”,增强了领导干部法治意识,为进一步推进统计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夯实了坚实的基础。

3.结合统计调查业务培训会议、工作会议及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加强统计法治宣传,扩大统计法的社会影响力。在规上工业、投资、贸经、重点服务业等相关专业业务培训会、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业务培训会上,对企业统计负责人、基层统计人员进行依法统计、依法普查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宣传。

4.开展普法宣传月活动。抓住重要时间节点进行集中宣传,利用“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治宣传日、统计开放日等时间节点,加大对宪法、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积极营造依法统计的良好氛围。2023年,我市开展宪法宣传周、《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四十周年纪念日普法宣传暨五经普宣传月等宣传活动,累计发放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册、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页等各类宣传资料4000余份,接受咨询解答疑问200余次。2023年统计开放日,我局联合国家统计局峨眉山调查队开展“统计知识五进”活动,发放宣传册300余册,深入胜利街道桑园社区开展统计法治宣讲,为群众答疑解惑。及时报送峨眉山市法治宣传课件,制作《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四十周年纪念日宣传杯茶,积极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在我心中”征文活动等一系列宣传工作。完成“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工作。

二、存在问题

(一)文件精神深入学习不够。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统计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统计工作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先后审议通过了多部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文件,当前对于文件精神的深入领会学习不够,学习范围不足,理论学习效果不够明显。

(二)普法宣传力度还不够。部分企业负责人和统计相关工作人员对于依法统计的认识还存在不足,统计部门还需持续加强对统计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

(三)统计基层基础建设还需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存在薄弱环节,乡镇专职统计人员不足,企业统计人员流动性大,统计人员业务水平还需提高,农村统计规范化建设还需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论述。以开展第二批主题教育为契机,持续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的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切实把中央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保障统计工作各个环节。提高统计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拉响警钟,充分认识统计数据造假、弄虚作假的危害性,增强确保数据真实准确的责任感、紧迫感,坚决把防范统计数据造假、弄虚作假始终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增强依法统计意识,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二)贯彻“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统计调查业务培训会议、工作会议及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加强统计法治宣传,扩大统计法的社会影响力。规上工业、投资、贸经、重点服务业等相关专业通过统计年报会对企业统计负责人、基层统计人员进行统计法治宣传。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对被检查单位的领导和统计人员,面对面开展以案说法、以事说法,进行法治宣传与教育。

(三)不断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持续推动企业、农村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对标对表,逐项达成。建立多部门数据协同共享机制与平台,打通数据壁垒。多渠道多方式开展基层统计业务知识培训,切实提高基层统计数据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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