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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峨眉山市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3-01 15:40     来源: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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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政府建设

(一)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走深走实。印发《2023年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安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市政府常务会议、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以及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的重要内容。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及“一月一主题”法治宣传活动,推动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乡村、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景区、进宗教场所。

(二)压实“关键少数”法治责任。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聚焦法治建设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落实党委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法治建设重大事项制度,重点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坚持依法依规办事,积极参与学法考法,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情况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职考核内容,在推进法治建设中切实发挥把方向、管大局、做决策、保落实作用。

二、全面优化政府职能,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三)强化依法履行政府职能。持续推进行政机构职能职责及运作流程的法治化,印发《峨眉山市行政权力事项动态调整清单》《峨眉山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版)》,健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行政许可清单化管理,实现部门“领责办事”“依单执法”。推广依法行政“法治账图”提质扩面,已实现全市“法治账图”全覆盖,以“账图模式”指导和规范依法行政工作,有效促进业务与法制的深度融合。持续推进“一网通办”能力巩固提升,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强化日常指标维护管理。制定《峨眉山市创建“省级园区示范政务服务中心”工作实施方案》,把园区政务服务与“综窗”攻坚行动结合起来,在园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峨眉山经开区产业链专区”,2023年服务园区开工建设项目4个,产投项目1个,帮助园区企业办理缴纳契税、房产证、公证等40余件惠企事项,为重大项目审批提供全链条“一站式”集成服务,努力实现“办事不出园区”。

(四)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持续完善优化营商环境制度体系,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清理,应予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宣布失效和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9件,对与优化营商环境要求不一致或不适应的做到应改尽改、应废尽废。加强涉企行政执法监督,推行“一目录、五清单”精准高效执法,将其作为行政执法考评重要内容。开展涉企行政执法案卷大评查专项行动,紧盯短板,以评促改,强化案卷评查结果运用,发挥案卷评查对行政执法规范化工作的撬动作用。

(五)强化法律服务供给。聚焦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法律服务新需求,推进产业法律服务提档升级,加强重大产业项目公共法律服务对策研究,为陶朱公药谷、高山绿茶加工园、高桥威士忌酒业工旅融合、峨眉·南山里生态康养度假区等产业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50余次。持续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专项行动,帮助企业查找漏点痛点,有针对性地提出法律建议,助力企业健康稳步发展。2023年,开展“法治体检”活动10余次。

(六)积极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全面落实“川渝通办”政务服务事项,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梳理编制“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目录,在全市实现“企业开办一件事”“公民身后一件事”等60件国家、省“一件事一次办”服务事项。主动创新开展“企业档案查询一件事”,累计办理“企业档案查询一件事”1417件。加强川渝两地优化营商环境行政执法协作与执法监督合作,统筹推进对市场监管、道路交通等领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督导检查。进一步健全外来企业投诉处理工作机制,在外来企业投诉处理工作中,坚持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三项制度”,畅通投诉渠道,推动外来企业投诉处理工作向纵深发展。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

(七)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管效能。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规定,全面落实《峨眉山市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实施细则(试行)》,围绕制定主体法定职权、文件内容制定依据以及文件出台程序等,从严开展对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议题和会议纪要的审查工作。2023年,对市政府231件决策事项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其中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24件,其他事项203件。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强化与峨眉山市人大常委会及乐山市政府对接,切实做到“有件必备”,确保各项政策措施的合法性和合理性,2023年共备案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增强行政决策公信力执行力

(八)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完善“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拟定《峨眉山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定规定》,对上位法规定的公平性竞争审查、专家论证、公众参与等程序进行细化,便于部门在实施过程中准确把握。提高决策程序专家咨询论证参与度,特别是关系人民群众或直接涉及法人、其他组织等市场主体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积极推进畅通人民群众及市场主体参与制定决策渠道,强化前期论证的科学性与民主性,提高后期决策的精准性与实效性,让决策事项落地真正有益于社会有益于民,24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现专家论证程序全覆盖。严格落实《关于开展峨眉山市公职律师统筹工作的通知》要求,发挥峨眉山市公职律师统一服务平台和统筹使用机制效能,积极推进各级党政机关普遍设立公职律师并专门从事法律工作,为党政机关履职尽责提供法律保障。

(九)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责任制度。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全市综合目标任务考核体系,制发《峨眉山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完善目标内容、明确工作职责、定期开展督查。坚持重大决策民主集中制及“谁决策、谁负责”原则,强化决策监督问责机制,将重大行政决策的制定、执行和评估工作情况纳入督查督导内容。压实责任主体,对没有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履行法定决策程序造成严重失误的,依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

五、构建科学行政执法体系,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十)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贯彻落实《峨眉山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稳步推进峨眉山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持续抓好市场监管、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调整优化执法队伍,实行“局队合一”体制和“一支队伍管执法”模式。按照《峨眉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协作管理规定(试行)》要求,厘清行业主管部门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职责边界、强化协作,做到执法信息及时共享,执法案件规范移送,形成有效工作合力。加强对乡镇(街道)行政执法行为的指导和监督,印发《关于加强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承接运行工作的通知》,确保乡镇(街道)赋权事项接得住、用得好。

(十一)深化重点领域执法监管。坚持问题导向,立足实际,聚焦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共卫生、交通运输、食品药品等重点领域,开展执法监管专项行动,强化执法力度,开展重点领域执法监管专项行动2次。制发《峨眉山市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实施方案》《峨眉山市2023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方案》。坚持“刀刃向内”,对道路执勤执法、案件办理、交通事故处理等重点执法领域进行“全面体检”,各部门自评自查和交叉评查案卷共800余件,切实把专项整治成果转化为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强大动力。

(十二)深化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为目标,印发《峨眉山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深化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贯彻落实《四川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四川省规范行政裁量权规定》《四川省行政执法用语规则》等相关规定。开展各领域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共抽取交叉评查行政执法卷宗57件,以评促改,有效推进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组织45个行政执法单位共计100余人开展峨眉山市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会,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建强建优执法专业人才队伍。

六、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十三)增强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建立和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印发《峨眉山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试行)》《峨眉山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试行)》《峨眉山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试行)》等文件,落地落实应急工作进学校、企业、农村、社区等,组织群众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加大森林防灭火、防震救灾、公共卫生等方面知识的宣传力度,切实提升各行各业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十四)增强行政争议纠纷化解能力。全面贯彻落实《四川省纠纷多元化解条例》,打造一站式、多功能“峨眉山市综治中心”,整合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诉源治理、法律援助、检察服务、网格化服务管理5个中心资源,法院、检察、公安、司法等18个部门入驻办公,全方位满足群众法律咨询、纠纷调解、快速裁决等需求,一站式解决纠纷,实现了群众办事解忧“最多跑一地”。峨眉山市综治中心全年受理矛盾纠纷7827件,成功化解纠纷7748件,化解成功率99%。构建“党委领导、府院联动、多元化解、法治支撑”工作格局,推动由个案协调、事后化解向前端治理、源头预防转变,召开府院联席会议2次,强化源头治理,促进多元共治。

七、加大行政权力监督力度,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十五)加强各类监督相互贯通。提高政治站位,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沟通交流,结合各部门职能职责,密切联系业务工作。高标准严要求完成人大代表建议89件和政协提案58件,切实将建议和提案作为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通过业务技能培训、行政复议案卷自查与交叉评查等方式提升行政复议质量。全市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同比下降近14个百分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98.78%,“两降一升”取得明显成效。针对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行政复议意见进行研究分析,加强沟通联系,明确建议要求和整改方向,积极落实反馈。同时,发挥审计、财会等各类专项工作的监督作用,审计和调查单位46个,提交审计报告23篇,查出问题250个,提出建议82条,针对问题,督促整改,进一步保障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十六)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监督。建立健全县乡两级行政执法监督机制,事前明确权责,依法行事;事中现场监督,规范执法;事后案卷评查,以评促改,着力提升行政执法监督机制能力。对“街面十乱专项整治”等行动开展现场执法监督28次。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常态化开展人民群众最不满意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承诺整改活动,结合各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小问题马上整改,大问题限时整改,疑难问题研究整改”原则,开启加压模式,实行清单化销号管理,增强执法监督实效。

(十七)加强政府守信践诺监督。全面推广信用承诺和告知承诺制,完善重点领域行业信用承诺制度,推动市场主体自律,在双随机抽查、药品销售、食品生产经营、特种特备使用等过程中,引导市场主体签订信用承诺书,签订《食品安全诚信主体责任书》《特种设备安全承诺书》等信用承诺1000余份,重点行业领域覆盖率100%。规范信用信息归集公示,充分利用信用中国(四川乐山)、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网站,依法依规向乐山市信用信息平台上报归集“双公示”数据5774条,强化信用网站(平台)的激励和惩戒警示功能。在政府招投标、采购领域、公共资源交易、上级资金争取、项目立项等领域,积极推动引入信用报告,查验信用信息120余条。

(十八)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建立健全数据资源登记,探索建立健全公共数据开放到应用全流程管理机制。全市共在省一体化政府服务平台上办结服务事项23.51万件,办件覆盖率90.93%。产生“办件好差评”24.51万件,好评率100%。梳理编制“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目录,实现线上线下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现累计办理“一件事一次办”事项2575件。常态化运用“备案审查监督信息平台”,线下线上同步进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有效提高数据统计分析能力。

(十九)推进大数据应用能力建设。推进政务数据共享,报送共享数据目录585条,开放549条,目录开放率93%。完成上级下达信息报送年度任务,被乐山市采用信息160条。对照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抓落实,按季度通报整改,未出现被省级以上单位通报的情况。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2件,依法依规回复申请30件,正在办理12件。做好“互联网+监管”工作,全市共认领并填报行政检查实施清单1117条,实施清单完备率100%,更新清单已全部认领并完成填报。

2023年,峨眉山市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依法决策机制不断健全、行政执法行为逐步规范、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积极成效。但面临法治政府建设新形势,对标法治政府建设新要求,工作过程中仍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如“统筹推进基层法治政府建设力度”“法治政府建设持续创新能力”等方面还有差距。

2024年,峨眉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持续围绕中心大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谋划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进一步强化法治政府推进机制,压紧压实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向基层延伸,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完善法治政府考核机制,紧盯薄弱环节,共同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


峨眉山市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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