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山市教育局机关及股室工作职责
教育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市教育工作的政策并监督实施。
(二)拟订全市教育体制改革政策、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负责教育系统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指导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
(三)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和措施,监督全市教育经费项目的执行。提出有关教育收费项目和标准的意见,配合物价、财政部门规范学校收费行为,治理各种乱收费。
(四)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综合管理各类教育机构举办的学历教育;按管理权限上报或直接审批学校的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负责对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审核、监督和管理;编制各类招生计划;负责学籍管理工作;指导并审定地方教材、校本教材的编写、使用工作;指导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和示范学校建设。
(五)指导全市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教学、体育卫生与美育工作、劳动技术教育、国防教育和安全稳定工作。配合有关部门保护未成年学生身心健康及合法权益。
(六)统筹管理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学历教育考试工作;组织各级各类学校招生工作;承担市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七)规划并指导全市教育科研和教育科研成果的推广工作,管理全市教育情报、技术装备、远程教育的规划与发展建设工作。
(八)管理中小学(幼儿园)及其它直属事业单位;指导有关教育的学会、协会、研究会、基金会等社团组织的工作。
(九)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
(十)统筹规划、综合管理全市民办教育,规范民办教育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十一)负责组织和指导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的监测工作。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的方针政策,指导普通话推广工作,承担上级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布置的工作。
(十三)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室职责:负责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工会、妇女、计生工作;综合协调机关重要政务、事务。负责文秘、信息、目标管理、宣传、会务、档案、督查督办、电子政务、教育年鉴和教育志等工作,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效能建设及行风建设,负责党员干部纪律审查,调查处理违规违纪信访举报工作。(办公电话:行政55222865522651监察5547981党建5339016三楼)
人事股职责:负责全市公办学校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福利、离退休人员管理及教职工调配工作;统筹规划并指导教师队伍建设和培训教育;负责全教育系统年度考核、教师资格注册及专业技术职务推荐和岗位聘用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学校领导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教师招聘录用工作;负责全系统人事档案工作。(办公电话:5520584二楼)
计划基建财务股职责:负责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计划的制定工作;负责各项教育经费、教育基金的管理和资金划拨工作;负责教育基础建设项目管理工作;负责教育收费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教育事业基本信息统计和经费统计工作;负责教育财务运行管理和财务人才培养工作;负责学生资助和学校后勤管理工作。(办公电话:5530880二楼)
教育股职责:管理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负责推进学校教育管理与教学改革,学校德育及艺、体、卫工作;负责学校招生及学籍管理,民办学校及培训机构日常监管;协助政府教育督导室开展学校综合评估。(办公电话:中教、小教室5523623,幼教室5552231成职教室5536281三楼)
综治安全管理股职责:统筹全市各类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制度,拟定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开展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等活动,协调重(特)大安全事故处置。(办公电话:5551279四楼)
2020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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