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山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
关于印发《峨眉山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2024年版)》和《峨眉山市2024年度部门
联合双随机抽查计划》的通知
市发改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体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应急局、市统计局、市商务局、消防救援大队: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9〕23号)、《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
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乐府发(2020)4号)等文件要求,现将《峨眉山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2024年版)》(附件1)和《峨眉山市2024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计划》(附件2)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
各部门要把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作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我市市场监管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各牵头发起部门要主动组织开展,各配合部门要积极认真落实,做到各履其职,协同完成,确保联合监管工作持续高水平推进、高质量发展,实现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全覆盖、常态化。
二、全面实施差异化监管
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是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重要内容,是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工作效能的迫切需要。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工作要求,原则上所有针对企业的部门联合抽查任务,均要结合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开展。在制定抽查方案时,要结合四川省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设置不同信用风险等级企业的抽取比例,全面实施差异化监管。
三、严格抽查任务工作时限
为避免年底突击完成检查任务,造成监管力量不足和监管质量下降等情况,各牵头部门应尽量于6月前完成检查对象抽取,及时组织开展检查,并于11月底前完成年度抽查任务。各部门在每次检查任务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要通过省级平台完成检查结果的录入并公示。市联席会议将按照《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评议细则》及时通报各部门抽查开展情况。
附件:1.峨眉山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2024年版)
2.峨眉山市2024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计划
峨眉山市市场监督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联席会议(代章)
2024年3月29日
峨市“双随机、一公开”联〔2024〕1号-附件1《峨眉山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2024年版)》.doc
峨市“双随机、一公开”联〔2024〕1号-附件2 峨眉山市2024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计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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