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69、70、71、72号地块规划条件局部调整的公示2013-69、70、71、72号地块位于桂花桥镇彭桥村,峨秀湖片区。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地块竞得者申请对地块规划条件中机动车停车位指标进行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经二〇一八年第十次规委会讨论,现将调整后规划条件进行公示。调整后规划条件如下:2013-69、70、71、72号地块:机动车停车位:居住建筑按不少于0.6辆/户配置,商业及公共服务建筑不少于1辆/100平方米。其余事宜按原规划条件执行。对以上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峨眉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反映。地址:峨眉山市名山东路481号联系电话:5528400联系人:韩工附图:2013-69、70、71、72号地块区位示意图峨眉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8年12月12日
4宗地块区位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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