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2号
(公示期: 2020年1月16日至2020年2月3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有关建设类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局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核,为保证审核的公正性,增加审核的透明度,现将初步审核意见进行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序号 |
单 位 名 称 |
申请事项 |
初审意见 |
备注 |
1 |
四川省盈百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施工劳务 不分等级 |
同 意 |
新办 |
2 |
四川峨眉山亮惠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施工劳务 不分等级 |
同 意 |
新办 |
3 |
四川省兴贵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施工劳务 不分等级 |
同 意 |
新办 |
4 |
四川省全隆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施工劳务 不分等级 |
同 意 |
新办 |
对初步审核有异议的,行政许可申请人可按川建审发【2014】460号文件要求在网上提交申诉申请材料,并于2020年2月3日17时前完成网上申诉工作,逾期未申诉的,视为放弃申诉权利,系统不再受理。
在公示期内,社会各单位及个人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所申请许可事项有举报的,请提供详细书面材料,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及真实的联系方式,个人举报应署实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及真实的联系方式,否则,将视为无效举报。
联系地址:峨眉山市行政审批局 邮编:614200
联系电话:0833-5339078
峨眉山市行政审批局
2020年1月15日
主办: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电话:0833-552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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