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峨眉山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峨眉山市小城镇危旧房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标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4月27日-2019年5月6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5562639、5527855(市政务中心•环保窗口)
传真:0833-5539955
地 址:峨眉山市万福西路660号环境影响评价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1)项目名称:峨眉山市小城镇危旧房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标段)项目
(2)项目性质:新 建
(3)建设单位:峨眉山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4)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为配套建设与小城镇危旧房棚户区改造直接相关的1条道路(一标段)、综合管网、绿化等市政基础设施等附属设施,道路总长3169.55米。项目预计总投资5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6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严格遵守环保“三同时”制度。通过优化设计、施工方案和有效的工程和植物措施,减轻项目建设对沿线人居生活和生态环境的影响。
(二)加强施工管理,开展文明施工,重点做好施工扬尘管控。严格执行施工工地“六必须”、“六不准”和“六个百分百”要求;打围施工;使用商品砼,禁止设置现场拌和站;开挖的表土和工程弃渣应运至临时堆场堆存,并采取挡护和加盖蓬布等防扬散措施;施工现场采取喷湿抑尘、运输车辆冲洗保洁及加盖棚布等措施减少沿途抛洒和二次扬尘污染;严格按照《峨眉山市打赢蓝天保卫战等九个实施方案》、《峨眉山市重污染天气预防和应急预案》的相关要求,加强污染治理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
(三)做好施工期水污染防治。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
(四)严格控制施工噪声污染,在沿线声环境敏感点采取设置临时声屏障等有效降噪措施,敏感点附近工区禁止夜间使用高噪声设备。原则不得开展夜间施工,因工艺技术要求确需连续施工的,应办理夜间施工手续;严格遵守中高考禁噪规定,在中高考禁噪期间禁止开展高噪声施工。
(五)施工现场禁止开展运输车辆和施工机具维修;废机油和含油废物属于危废,危险废物按要求设置贮存间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设置危险废物标识标牌,建立管理台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报登记、存贮处置。
(六)加强营运期污染防治。路面定时喷水抑尘;夜间禁止鸣笛;在日常维护中,应重点做好作业面恢复、砂石防扬散和弃渣及时清运等工作,在营运期应禁止运载危险化学品的车辆驶入。
(七)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有效、可行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防止因事故造成环境污染。
其它部门意见:
峨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出具了关于峨眉山市小城镇危旧房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标段)可行性研究的报告批复(峨发改投资[2017]41号),项目编码2017-511181-48-01-175211,同意项目建设,同时于2017年9月同意项目业主由峨眉山名山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变更为峨眉山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峨发改投资[2017]118号。峨眉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出具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峨规选字第(201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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