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会计监督检查结果公告
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川财监督〔2020〕16号)、《峨眉山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峨财通〔2020〕39号)要求,峨眉山市财政局于2020年9月8日至10月20日,对我市医疗保障局、第一小学校家单位的会计信息质量及财经纪律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按照《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69号)规定,现将检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从检查情况看,各行政事业单位实行了会计与出纳不相融岗位相分离,加强预算与资产管理,完善财务制度,会计核算水平有所提高。
二、存在问题
(一)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存在原始凭证附件不齐;现金日记账未记录完整等问题。
(二)账务处理不规范,存在将“收入”计入“往来”账目,少计“固定资产”账目等问题。
(三)违规发放工会经费。
(四)报销审核不严。存在原始凭证报销依据不充分,无购物清单,票据使用不规范等问题。
(五)差旅费、“三公”经费等支出管理仍需加强,存在未严格执行差旅费制度等情况。
(六)采购程序不合规,政府采购内控制度需进一步完善。
三、处理处罚和整改情况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局在充分征求被查单位意见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责令被查单位调整账务、加强管理、完善制度等,各被查单位正积极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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