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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峨眉山生态环境局】关于工程建设项目环境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盛翔塑料)
发布时间: 2022-03-07 03:22     来源: 峨眉山生态环境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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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峨眉山市盛翔塑料再生资源综合利用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峨眉山市盛翔塑料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037-2022311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55626395527855(市政务中心•环保窗口)

传真:0833-5539955

    址:峨眉山市万福西路660号乐山市峨眉山生态环境局生态综合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1)项目名称:峨眉山市盛翔塑料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2)项目性质:新建

3)建设单位:峨眉山市盛翔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有限责任公司

4)工程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位于峨眉山市桂花桥镇友爱村282号。主要建设内容: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办公生活设施以及环保工程等项目组成,年处理塑料再生资源3万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严格遵守环保“三同时”制度。通过优化设计、施工方案和有效的工程措施,减轻项目建设对沿线人居生活和生态环境的影响。

(二)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修建封闭的车间厂房,所有生产活动在车间内进行,各产尘点安装喷雾降尘设施,严格按照《峨眉山市重污染天气预防和应急预案》、《乐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的相关要求,加强污染治理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

(三)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清洗废水、漂洗废水、甩干废水经修建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经海天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厂区禁止设置废水排放口。

(四)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固体废物防治措施。严格按照《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及报告表和企业承诺书的要求加强原料的管理。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订)》设置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按要求进行分类收集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电子联单和申报制度,建立管理台账并存档备查,危险废物按要求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并按要求建立存储、转运、利用台账;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为生产设备机械噪声,通过采取基础减振措施等,减轻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项目夜间禁止生产。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有效、可行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防止因事故造成环境污染。

其它部门意见:

峨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川投资备【2112-511181-04-01-168071FGQB-0273号对项目进行了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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