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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眉山市行政审批局】关于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3-17 17:14     来源: 峨眉山市行政审批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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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2025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部署,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分三次进行。我市将于2025年3月21日启动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市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2.户籍在峨眉山市行政辖区内或居住在峨眉山市(有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

3.驻峨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有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4.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无犯罪记录。

(二)学历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相应学历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教育教学能力

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

(四)普通话要求

取得相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五)身体条件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在各认定机构指定或认可的二级乙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六)从业禁止

认定过程中,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进行核查,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七)无犯罪记录核查

内地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核查。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澳门申请人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四川省教育厅联系出具。

三、申请流程

1.申报网址

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报名)

四川政务网:http://www.sczwfw.gov.cn(搜索“教师资格认定”选择“办事指南”,选择“在线申请”)

2.网上申报时间:

上半年第一批次:3月21日8:00至5月6日18:00;

符合申请条件的社会人员和应届毕业生,以及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研究生和在读专升本学生(以已毕业学历申请认定)。

上半年第二批次:6月3日8:00至6月20日18:00;

符合申请条件的2025年届免试认定考核合格毕业生和未参加第一批次网报人员。

下半年:9月11日8:00至10月15日18:00。

3.签署《个人承诺书》

申请人按要求如实在线填写个人承诺书,不能作虚假承诺。

提示: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并在个人承诺书中作出真实承诺。若提交虚假材料或承诺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认定机构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4.现场确认地址和时间

(1)地址:峨眉山市行政审批局3楼农林和社会事务审批股58号窗口(胜利街道名山路东段8号)

(2)时间:

上半年第一批次:5月7日—5月13日(节假日除外,工作日内: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过期不予受理。

上半年第二批次:6月23日—6月27日(节假日除外,工作日内: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过期不予受理。

下半年:10月16日—10月22日(节假日除外,工作日内: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过期不予受理。

4.现场确认需要以下材料:

(1)申请人需按照相应认定机构发布的认定公告,在规定时间提供所需材料进行现场或网上确认。

(2)二代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3)学历证书(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系统未核验通过的,大陆高校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特别提示:建议申请人提前登录学信网进行学历验证,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进行学历认证,以免影响认定。

(4)《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

(6)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本次认定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7)户籍证明和居住证明。

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复印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复印件;港澳台居民持本地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复印件;港澳居民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复印件;台湾居民提供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复印件。驻峨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四、其他事项

(1)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2)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3)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自然年内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4)请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犯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要求,对申请人及时进行违法犯罪信息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

(5)请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规定,及时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相关资料归档工作。

五、咨询电话:

0833-5551842王老师峨眉山市行政审批局

六、附件

1.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附件1)

2.教师资格申请幼师人员体格检查表(附件2)

峨眉山市行政审批局

2025年3月17日

附件1: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附件1).docx

附件2:教师资格申请幼师人员体格检查表(附件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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