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山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申报峨眉山市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项目秸秆综合利用主体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为做好我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扎实推进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我县秸秆收、储、运、用全环节综合利用体系,全面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确保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现拟培育秸秆离田综合利用主体。请各乡镇(街道)宣传通知到位,提醒各经营主体、秸秆综合利用企业从自身发展、产业需求出发,根据《峨眉山市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项目建设申报方案》(见附件),在2025年4月7日18:00前将申报材料交市农业农村局农业技术与科技信息股,超时未报视为主动放弃。
一、申报内容
支持秸秆综合利用主体建设补助223万元,扶持具有秸秆综合利用能力,有厂房、设备升级改造需求的经营主体或企业,满足其厂房建设改造、生产线购置、设备配置、秸秆收集利用等产业升级需求。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
秸秆离田综合利用主体申报面向峨眉山市适度规模生产经营者,重点向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倾斜。
(二)申报条件
1.具有或预计年秸秆综合利用处置能力500吨及以上的能力,以及相应的生产场地、秸秆粉碎利用设施设备。
2.能熟练掌握秸秆高效利用技术及相关产业实用技术,推行标准化生产、高效生产,具有绿色农业新理念、新模式、新装备。
3.能够接受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督,按要求向行业监管部门提供真实有效的电子监测数据或其他佐证材料。
4.能够自筹资金且与补助资金比例为1:1。
三、申报方式
符合申报对象条件的经营主体、企业自主申报(见附表1),由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评审,审定通过后,由各经营主体、企业自主实施。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7日18:00。
四、项目要求和验收
(一)项目补贴。项目资金实行先建后补,专款专用。
(二)项目验收。项目完成后业主将验收资料交到市农业农村局,由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核查验收。
五、资金兑付
验收合格后,项目业主将报账资料交到市农业农村局统一报账。
附件:1-1.峨眉山市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项目秸秆离田综合利用主体申报表
附表1-1
峨眉山市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项目
秸秆离田综合利用主体建设申报表
申报单位或个人(盖章): 申报时间:
基 本 情 况 |
单 位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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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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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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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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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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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折通”/单位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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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
项目实施内容 |
总投资 (万元) |
财政补贴资金(万元) |
自筹资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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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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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购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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秸秆收集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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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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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组审核意见:
专家组成员签名:
年 月 日 |
农业农村局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注:1.此表直接报市农业农村局。2.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7日
峨眉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3日
主办: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电话:0833-552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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