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四川省商务厅、四川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印发〈四川省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税〔2024〕4号)要求,现将我市县级2024年度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部分国家商品储备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8号)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名单为:峨眉山国粮储备有限责任公司。
峨眉山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峨眉山市税务局 峨眉山市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峨眉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峨眉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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