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换背景 网站支持IPv6 无障碍 长者专区
收起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机关简介 > 工作部门
市自然资源局
    来源: 峨眉山市自然资源局 浏览量:
打印 分享到:

单位地址:峨眉山市绥山镇兴隆街290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办公电话:0833-5553718

一、主要职责

(一)按照规定权限,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全市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规范性文件,制定有关政策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依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贯彻落实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组织开展全市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推进全市林业数字化建设。

(三)负责全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组织实施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

(四)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制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依照有关标准组织考核。按照规定权限,制定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价管理,依法收繳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地方标准,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实施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全市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承担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多规合一”工作。指导全市村庄规划编制。组织拟定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

(七)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组织实施有关生态修复工程。负责开展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负责造林绿化工作,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乡村绿化工作。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实施全市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九)负责全市地质勘查管理和地质工作。拟订全市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査执行情况。管理本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地质灾实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组织、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火灾预防工作,发送森林火险信息。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矿业权管理。协调指导压覆矿产资源报批。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二)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质量、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图管理、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工作、负责测量标志保护。承担全市地理空间数据汇集、共享工作。负责全市航空航天遥感影像数据的统一获取、处理、提供。

(十三)推动全市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和对外合作。制定、并实施全市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组织开展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对外交流合作。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有关工作。

(十四)配合国家、省、乐山市对全市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乐山市委、市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协调查处全市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国土空间规划等领域重大违法案件。

(十五)负责全市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承担林地征用、占用的申报和国有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变动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全市湿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十六)负责监督管理全市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沙尘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

(十七)负责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十八)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负责国家公园申报设立、规划、建设和特许经营等工作,负责本级政府直接行使和代理行使全民所有权的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负责组织自然遗产的申报和监督管理,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十九)负责推进全市林业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指导农村林地承包营工作,监督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开展退耕还林,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二十)拟订全市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山区林业综合开发和生态扶贫相关工作,推进全市林竹产业带和产业基地建设。指导林业现代园区建设、花卉、特色经济林、林下经济、森林康养和生态旅游产业发展。推进林业绿色产业发展。

(二十一)监督管理全市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质量。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二十二)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市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二十三)监督管理全市林业项目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各类预算内投资、市级以上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本级政府规定权限,核报、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全市林业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生态补偿工作。

(二十四)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二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主要领导

党组书记、局长  汪俊波

基本信息:男,汉族,四川夹江人,198011月生,1998年9月参加工作,2002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毕业。

主管工作:主持市自然资源局全面工作。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基本信息:,汉族,四川仁寿人,19832月生,20067月参加工作,2006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毕业。

主管工作:负责绩效管理、保密、档案、财务、科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负责耕地保护、生态修复、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土地整理、土地征收拆迁安置工作。

分管办公室、耕地保护与生态修复股、市土地储备整理和征收服务中心。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基本信息:男,汉族,四川开江人,198011月生,20038月参加工作,2008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毕业。

主管工作: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开发利用、节约集约利用、确权登记、权益管理、土地交易、土地储备、市土地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分管权益利用与调查确权股、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局党组成员、总规划师   娟

基本信息:,汉族,四川峨眉山人,19857月生,20087月参加工作,2009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毕业。

主管工作:负责空间规划、需报本级及以上政府批准的国有土地用途转用和报批、用途管制、建设工程规划及行业监管、测绘行业管理、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分管空间规划与用途管制股、市规划和信息服务中心。 

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梁淄俊

基本信息:男,汉族,四川峨眉山人,19883月生,20107月参加工作,2011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学毕业。

主管工作:负责党群、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中心组学习、新闻宣传、教育培训、人事、人才队伍、离退休人员、脱贫攻坚、工会,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地灾防治、地质环境监测工作,负责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查处、整改、自然资源督察、执法系统人员培训工作,对全局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工作负组织协调和综合监督管理领导责任。

分管机关党委、矿产资源与地灾防治股、市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市自然灾害防治中心、市龙池自然资源所。

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杨安平

基本信息:男,汉族,四川峨眉山人,19797月生,20038月参加工作,2007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毕业。

主管工作:负责信访维稳、法治政府、法治宣传教育、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应诉和调解、行政效能、行政权力、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绿化造林、森林防火、森林保护、林政资源管理工作。

分管政策法规股、火灾预防股(林业管理股)、市林业资源管护中心。

局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派驻市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许 亮

基本信息:男,汉族,四川峨眉山人,19866月生,20092月参加工作,2010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学毕业。

主管工作:负责市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工作。

三、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有关文件的起草、重要会议的组织、文秘事务、绩效管理、综合信息调研、督查督办、综合统计、档案、机要、保密、后勤管理、政务公开和史志编纂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对上级拨付经费和各项行政事务性收费,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和监督;组织拟订内审制度;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编制自然资源科技项目计划,对有关科技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推进科学技术进步、推广科技新成果。

电话号码:0833-5553718

(二)政策法规股

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起草、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承担行政复议、 行政应诉、行政调解有关工作,组织重大处罚案件听证工作;承担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承担行政效能建设相关工作,牵头协调推进本系统“放管服”和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贯彻执行自然资源执法监督和违法案件查处的相关规定,依法查处自然资源领域违法案件;负责接待、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协调跨区域、跨部门违法案件查处;组织全市自然资源执法系统人员业务培训;组织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督察相关工作。

电话号码:0833-5486332

(三)空间规划与用途管制股

执行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承担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工作并监督实施;承担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多规合一”工作;参与研究制定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负责组织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协调相关专项规划;负责各类建设项目选址选线规划;承担国土空间规划及相关规划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负责本市国土空间规划及相关规划行业监管;执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负责组织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的编制、调整、评估和监管工作;负责全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数据、城市设计成果管理,参与信息平台维护工作;指导村庄规划编制管理;负责国家级、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规划的审查、报批工作;提出全市土地年度利用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组织实施耕地、林地、湿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政策。负责本市测绘行业管理相关工作的政策研究和规范化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测绘行业、测绘市场、测绘成果的监管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和地图管理;组织实施地方测量标志的设立和保护;负责组织建设工程验线工作;负责本市自然资源规划基础信息数据库、测绘地理信息系统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承担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电话号码:0833-5537570

(四)耕地保护与生态修复股

执行耕地保护政策,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承担耕地占补平衡工作;负责需报本级及以上政府批准的各类土地用途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报批工作;贯彻落实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政策,拟订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等工作,组织上报土地整治规划,负责对本级政府审批的土地整治规划进行审核;负责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管理和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土地征收征用管理;承担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

电话号码:0833-5486693

(五)权益利用与调查确权股

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权益、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实施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执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执行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和参与交易平台工作,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市场调控政策;开展自然资源价格公示工作,参与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负责全市自然资源市场监测监管和分析评价,组织开展全市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组织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建立健全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承担自然资源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依照国家相关要求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考核工作;组织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承担本级确定的有关事业单位、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相关工作;组织实施节约集约利用。依照国家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负责全市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工作;组织实施全市性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统筹开展土地、水、森林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实施本级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负责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工作。承担市土地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电话号码:0833-5486512

(六)矿产资源与地灾防治股

组织实施矿产资源、矿业权管理政策,依法进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的监督管理。负责编制全市矿产资源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级发证的矿产资源矿业权出让工作;承担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统计分析全市采矿权审批登记情况,依法调处矿业权争议、纠纷;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承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登记、统计和信息发布及矿产地战略储备工作;实施压覆矿产资源报批;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管理;监督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和利用,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管理全市地质工作、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本级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全市公益性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工作。承担全市地质勘查成果统计和地质灾害的预防、治理及应急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实施地质灾害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组织指导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行为和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电话号码:0833-5339301

(七)火灾预防股(林业管理股)

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针政策、《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组织编制和督导实施全市森林防火规划;组织指导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制定森林防火措施,组织群众预防森林火灾;组织指导森林防火项目及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指导全市森林防火物资购置、储备;组织森林防火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森林防火科学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指导乡镇森林防火队伍建设,开展森林防火培训;配合市应急管理局制定扑火预案,参与扑救森林火灾;管理防火工作档案;落实国土绿化方针政策和措施,组织实施有关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承担防治荒漠化、国际湿地公约履约有关工作;拟订全市造林绿化规划、年度指导性计划、建设规划、相关制度和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荒漠化、湿地资源动态监测工作;组织实施荒漠化、石漠化防治有关工作;组织实施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开展湿地保护、开发利用工作,组织实施湿地生态修复、生态补偿工作;承担自然遗产项目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林业科学研究、成果转化、资源评价和技术推广工作;承担林业科技标准化、质量检验、监测和知识产权等相关工作;监督指导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监督管理全市林木种苗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承担古树名木保护、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落实全市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政策和措施;负责开展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和资源状况评估,承担全市森林资源动态监测工作;承担林地相关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公益林管理工作;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实施;编制全市森林采伐限额,拟订资源优化配置和木材利用政策,组织实施林木凭证采伐、运输;组织实施国有森林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承担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拟订全市林业产业发展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全市林业产业化经营、产业结构调整及林业产品市场体系建设,推进林业绿色产业发展;指导林业生态旅游产业发展;执行农村林业发展政策;开展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林业现代园区建设;负责林业数字化建设;组织实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预测预报工作;承办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指导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承担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履约有关工作。承担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电话号码:0833-5542397

(八)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下属党组织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新闻宣传、精神文明、教育培训、人才队伍工作;负责机关人事工作

    电话号码:0833-5486253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上一条:
下一条:

主办: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电话:0833-5521607

网站标识码:5111810008             蜀ICP备05015831号-1         备案图标 川公网安备 51118102000149号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