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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务局
    来源: 峨眉山市水务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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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峨眉山市万福西路660号

邮政编码:614200     办公室电话:0833-5523932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水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拟订全市水务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拟订全市城乡水务的发展规划。组织编制有关水务方面的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水资源工作,组织制定全市水资源总体规划、流域规划和专业规划;拟订全市中长期供水计划和年度供水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和旱情紧急情况下水量调度预案并监督实施。

(三)组织有关全市国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利用、论证和防洪论证工作;发布全市水资源公报,指导水文工作。

(四)负责全市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统一管理水资源;编制全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规划和有关标准,并组织实施;监测江河湖库的水量、水质。

(五)负责组织编制全市供水规划和供水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制定全市供水行业的服务标准并实施监督检查;组织城市非居民用水超定额加价收费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供水价格测算的组织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市供水等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对全市供水运营单位实施行业监督管理;负责自备井管理与指导。

(六)负责拟订水务行业经济调节措施,研究提出行业有关价格、税收、信贷、财务等经济调节意见;负责编制全市水务行业建设项目资金计划,对水务资金的使用进行调节、管理和监督;受委托监管市级水务行业国有资产。

(七)按管理权限,负责全市水利基本建设并实施行业监督管理;转报大中型水利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或跨镇乡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大坝、水电站大坝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的监督,指导全市水利建设市场监督管理。

(八)指导农村水利工作。制定农村水利发展规划;指导农村饮水安全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开展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

(九)主管全市水土保持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水土流失监测和综合防治工作;开展水利绿化工作。

(十)承担水旱灾害防御工作,负责水务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对河道和重要水利工程防洪抗旱实施统一调度。

(十一)组织指导地方水电站电网建设管理,实施技术监督;负责组织编制全市水能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建设。

(十二)组织指导水政监察、水行政执法;查处水事违法案件;调解重大水事纠纷;负责水务行政复议的受理和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

(十三)负责全市河道、水库、滩涂的综合治理与开发;负责河道采砂的监督管理。

(十四)负责水务系统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运用工作,组织承办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

(十五)负责全市水务行业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和职工队伍建设、能力建设、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水务行业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等工作。

(十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十七)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主要领导

书记、长  张洪彬  

基本信息:男,汉族,四川峨眉山人,1972年10月生,1990年3月参加工作,199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专毕业。

主管工作:主持全局工作,对全局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信访、维稳、安全及环保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组成员、副局长 王旭东  

基本信息:男,汉族,四川峨眉山人,1974年10月生,1997年10月参加工作,1999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学毕业 

主管工作:供水、水土保持、水资源、工会、环保、水利扶贫、小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等工作对主管范围内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信访、维稳、安全及环保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主管:水保水资源(节水办),联系峨秀集团

组成员、副局长 苟震东:

基本信息:男,四川威远人,1982年8月生,2006年11月参加工作,201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毕业。

主管工作:综治、维稳、安全、应急、扫黑除恶、防汛抗旱、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河长制、水政执法、行政权力、依法治市、水利体制改革、质量监督等工作对主管范围内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信访、维稳、安全及环保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主管:市水利工程质量安全中心、市水务综合执法大队、防办、河长办

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钱丽梅:

基本信息:女,四川峨眉山人,1980年8月生,2003年8月参加工作,200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毕业。

主管工作: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财务、组织人事、信访、目标管理、疫情防控、挂联镇乡、群团、老协、行政效能建设、机关后勤、政务公开、对外新闻发布等工作对主管范围内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信访、维稳、安全及环保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主管:办公室。

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磊 

基本信息:男,四川峨眉山人,1990年3月生,2011年7月参加工作,201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学毕业。

主管工作:规划建设、农民工工资、招投标、政府采购、河道管理十年禁渔、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农村小水电站管理统计等工作水电移民、乡镇(街道)农业用水服务保障、水利设施运行维护、河湖管理的事务性工作;协调全局水利工程项目评审、技术审核和指导对主管范围内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信访、维稳、安全及环保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主管:市水利建设与河湖保护中心、规建河湖管理股(水旱灾害防御股)。

三、内设机构

办公室

负责对水务系统工作进行综合协调,负责文秘、会务、档案、保密、人事、机构编制、政务信息、绩效考核、后勤、安全、来信来访、综治维稳、目标管理等工作;负责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组织办理人大、政协有关建议和提案;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和行政调解工作;负责重大会议和重要接待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水保水资源股(节水办)

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和《四川省城市供水条例》,组织起草行业管理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市水土保持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和市级管理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等相关工作;负责市境内管理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负责水土流失监测管理工作,定期发布水土流失监测公告;参与水土保持违法案件的查处;开展全市水利绿化工作。

负责全市水资源统一规划、管理、配置、节约和保护工作;做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相关工作,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监测江河湖库及饮水区等水域的水量,监督水源保护;开展水源开发利用和节约保护工作;编制全市水量分配计划并监督实施,发布峨眉山市水资源公报,协调水文工作。

负责编制全市供水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乡供水企业的资质管理,制定全市供水行业的服务标准并实施监督检查;负责全市供水企业供水价格测算的组织管理;负责指导和监督城乡饮水安全和管网供水监督管理;负责协调城乡一体化供水的改、扩、建工作;指导监督供水行业的服务质量与安全生产;负责城乡供水应急管理并组织实施;协助做好城市节约用水工作;承担水利水电移民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规建河湖管理股水旱灾害防御股

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和《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组织编制水务行业综合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组织编制流域或区域综合规划和专项规划,协调流域开发工作;负责水利基建项目的编制、审查、转报等相关工作;负责全市水利基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和验收工作;负责工程建设业主负责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的行政监督工作;负责对在建工程质量与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水务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负责水务行业综合统计工作。

负责全市河道管理工作;河道沿岸建设项目、河道工程建设项目及跨(穿)河道工程建设项目编制、审查、转报等相关工作;负责全市河道、滩涂的综合治理与开发;负责河道“三线”划定工作;负责全市河道管护范围的划定、确权和定界;负责全市河道采砂管理征收河道砂石资源费;指导制定重点河道清障计划和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范围内的水电建设项目涉水事务的监督和管理。

负责组织拟订全市农村水利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负责农村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并提供技术指导开展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开展农业节约用水工作;制定管理和保护水利工程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灌区渠系配套、旱山村治理、山坪塘整治等农村水利工程建设、生产运行和安全管理;开展中小型水库水环境治理;组织开展水库大坝的安全鉴定、病害治理和安全监督;贯彻执行国有河湖保护、治理、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河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水旱灾害防御日常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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