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八)协调中央、省、乐山市、外地在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与地方相关的事宜。
(九)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主要领导
党委副书记、局长 符松梅
基本信息:女,汉族,四川峨眉山人,1974年9月生,1995年9月参加工作,2015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专毕业。
主管工作:主持国资局全面工作。负责全局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统战等工作。协助派驻纪检组开展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分管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信访维稳、环境保护等工作。
分管:市国资服务中心。
党委委员、副局长 徐冉
基本信息:女,汉族,四川马边人,1988年8月生,2009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1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毕业。
主管:负责全局乡村振兴、安全生产、信访、宣传、双创、绩效目标、人事人才等工作,联系工会、共青团、妇联、关工委工作。负责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环境保护等工作。
分管:办公室和国资股。
三、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财务、档案、机要、安全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信息、新闻宣传、交办督办、绩效管理、政务公开和信访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承担有关综合性文稿起草、政策研究和史志编纂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工作,指导所监管国有企业党群工作。
(二)国资股
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法对市属企业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依法对国有资产进行处置。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规范性文件,承担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指导推进所监管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所监管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