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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资金融局
    来源: 峨眉山市国资金融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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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峨眉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金融工作局

单位地址:峨眉山市金顶北路中段119号

办公室电话:0833-5339933

一、主要职责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法对市属企业的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依法对国有资产进行处置。

(二)研究拟订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制定有关制度。依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规定,管理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三)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负责重大产权纠纷的调处工作。

(四)指导推进所监管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所监管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五)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六)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负责所监管的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的稳定工作。负责指导协调所监管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七)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八)协调中央、省、乐山市、外地在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与地方相关的事宜。

(九)拟订全市地方金融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地方金融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十)统筹、协调推进全市金融业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推动政府与金融机构合作。加强金融对外合作交流。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地方金融业规范发展,组建、培育、壮大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引进市外金融机构,促进地方金融机构合理布局和金融资源优化配置,指导监管范围内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业务工作,支持其改革发展。

(十二)统筹推进全市企业直接融资工作。负责全市企业上市改制、上市培育和上市协调工作。指导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并购重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推动企业发行各种债券、开展资产证券化等工作(境外融资除外),推进多渠道直接融资。参与指导各类投资基金规范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推动全市地方金融要素市场建设,组织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

(十三)配合上级金融管理部门驻峨机构做好金融监管相关工作,共享地方金融监管指标数据和金融业务发展情况,为上级金融管理部门、金融机构提供服务,协调解决地方金融业改革发展中的有关问题。

(十四)推动各类金融机构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参与全市投融资体制改革工作。参与研究制定引导社会融资发展的政策措施,参与研究拟订政府重大项目融资方案。引导金融机构创新服务产品,扩大服务范围,延伸服务领域,提升服务效率。

(十五)依据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和中央、省、乐山市金融管理部门制定的规则,负责全市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监管。加强对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地方权益类交易场所的风险监测与行为监管。负责地方金融机构的行业管理和服务。

(十六)按照各级党委、政府有关规定,负责金融中介机构的行业指导和服务,促进金融中介服务业发展,参与拟订促进与金融业密切相关的中介服务机构发展的政策、规划并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加强对相关金融行业协会的工作指导和监督。

(十七)维护地方金融秩序。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地方金融风险。会同相关部门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协调配合有关部门打击其他非法金融活动,推进全市金融风险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机制建设。

(十八)按照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国有金融资本布局方案。

(十九)统筹推进市政府金融工作,参与、指导全市金融人才资源培育和队伍建设工作。推进全市金融知识宣传普及工作。

(二十)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二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主要领导

局长 荆鹏  

基本信息:男,汉族,河南焦作人,1970年12月生,1992年7月参加工作,200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毕业。

主管工作:主持国资金融局全面工作。负责全局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党支部、意识形态、双创、统战等工作。负责分管职责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工作。协助派驻纪检组开展纪检监察工作。

分管:市国资服务中心。

副局长 徐冉  

基本信息:女,汉族,四川马边人,1988年8月生,2009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1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毕业。

主管:负责全局大走访、乡村振兴、信访、宣传、疫情防控等工作。负责分管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局机关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机关内部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工作。联系工会、共青团、妇联、关工委工作。协助局长加强对国企融资的监督管理工作。

分管:办公室和国资金融股。

三、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财务、档案、机要、安全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信息、新闻宣传、交办督办、绩效管理、政务公开和信访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承担有关综合性文稿起草、政策研究和史志编纂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工作,指导所监管国有企业党群工作。

(二)国资金融

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法对市属企业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依法对国有资产进行处置。拟企业国有资产管理规范性文件,承担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指导推进所监管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所监管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统筹推进市政府金融工作,负责拟订全市金融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推进全市金融业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等工作。负责推进地方金融业规范发展和全市企业的直接融资工作。配合上级金融管理部门驻峨机构做好金融监管相关工作。负责地方金融机构的行业管理和服务及金融中介机构的行业指导和服务负责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地方权益类交易场所等机构场所的监管承担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市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金融支持新消费领域发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P2P网络借贷风险应对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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