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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林业局
    来源: 峨眉山市林业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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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峨眉山市兴隆街290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办公室电话:0833-6237701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市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市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市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推进全市林业数字化建设。

(二)负责全市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

(三)负责全市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执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承担林地征用、占用的申报和国有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变动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全市湿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四)负责监督管理全市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沙尘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

(五)负责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六)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负责国家公园申报设立、规划、建设和特许经营等工作,负责本级政府直接行使和代理行使全民所有权的国家公园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负责组织自然遗产的申报和监督管理。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七)负责推进全市林业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林权合同纠纷及承包经营权纠纷调处。开展退耕还林,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八)拟订全市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竹木材利用政策,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负责全市林业综合开发和生态扶贫相关工作,推进全市林竹产业园区和产业基地建设。负责特色经济林、林下经济、森林康养和生态旅游产业发展。推进林业绿色产业发展。

(九)监督管理全市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质量。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负责全市林业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十一)按照全市森林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早期火情处置等工作。指导森林火情监测预警、火灾预防工作,发送森林火情信息。组织指导国有林区、国有林场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

(十二)监督管理全市林业项目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各类预算内投资、本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本级政府规定权限,核报、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全市林业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生态补偿工作。

(十三)负责林业科技、教育和对外交流工作,负责全市林业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有关工作。

(十四)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领导简介及分工

党组书记、局长杨换荣

基本信息:男,汉族,四川峨眉山人,1975年12月生,2000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9年7月参加工作,在职大学毕业。

主管工作:主持市林业局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杨安平

基本信息:男,汉族,四川峨眉山人,1979年7月生,200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3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毕业。

分管:办公室、机关党委、森林资源管理股。

党组成员、市林业资源管护中心主任余熹

基本信息:男,汉族,四川峨眉山人,1984年5月生,2010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8年1月参加工作,大学毕业。

分管:火灾预防股(生态保护修复与产业发展股)、市林业资源管护中心

三、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综合协调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文电、会务、信息、档案、机要、保密、安全、财务、国有资产管理、统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督查督办、绩效管理、政务公开、依法治市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有关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编纂工作。拟订全市林业的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编制林业年度生产计划和投资计划,监督管理预算内投资项目。负责涉外援外项目实施。承担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听证等有关工作。

(二)火灾预防股(生态保护修复与产业发展股)。编制全市森林防火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并执行年度森林防火经费预算,组织指导森林防火项目建设和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协调、购置、储备基层防火物资。组织指导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火源管理、可燃物管理和隐患排除工作。组织指导开展森林火灾监测、林火热点核查反馈、森林火险分析工作,提出启动本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建议。指导开展森林防火区、森林火险区区划工作,建立区域联防机制,适时建议提请同级人民政府颁布禁火令。指导森林防火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培训和森林防火演练。

落实国土绿化重大方针政策,综合管理和组织实施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拟订全市造林绿化规划、年度指导性计划和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相关制度和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荒漠化、湿地资源动态监测工作。组织实施荒漠化、石漠化防治重点生态工程。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实施沙尘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等国际公约履约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林业科学研究、成果转化、资源评价和技术推广工作。承担林业科技标准化、质量检验、监测和知识产权等相关工作。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负责协调林业对外科技交流和科技协作项目实施。监督管理全市林木种苗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指导种质资源保护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

指导全市湿地保护工作,组织实施湿地生态修复、生态补偿工作,管理全市重要湿地,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监督管理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资源,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工作。

拟订全市林业产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林业产业化经营、产业结构调整及林业产品市场体系建设,推进林业绿色产业发展。拟订资源优化配置和竹木材利用政策。指导林业生态旅游产业发展。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林业数字化建设。组织实施林业产业扶贫工作。负责全市林业综合开发,组织生态扶贫和相关生态补偿制度的实施。

(三)森林资源管理股。承担全市森林资源动态监测考核评价工作。拟订全市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政策和措施。承担国有森林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编制全市森林采伐限额。承担林地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组织实施公益林管理工作。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运输。指导管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预测预报工作。承担古树名木保护相关工作。

负责开展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和资源状况评估,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承办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组织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疫源疫病监测,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承担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公约履约有关工作。

指导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管理。指导全市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承担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牵头国有林区、国有林场等改革相关工作。负责食用林产品从种植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管。

负责全市林业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承担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林木种苗等相关行政执法工作。协调违法案件调查处理工作,协调跨区域、跨部门违法案件查处。

(四)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思想、意识形态、纪检监察、统战工作。负责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和群团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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