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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关于公开选聘驻村警务助理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3-10-17 16:33     来源: 峨眉山市公安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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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健全新型城乡警务机制,不断完善农村治安防控体系,增强基层工作力量,推动农村警务工作前移,不断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决定公开选聘驻村警务助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范围

(一)选聘岗位。驻村警务助理30名(限男性),在村“两委”领导下,在辖区派出所指导下,以警务室为工作平台,有效开展农村警务与乡村治理工作(选聘岗位见附件1)。

(二)选聘范围。优先从户籍所在行政村符合条件人员中选聘(含已办理居住证的),对确无符合条件的,范围可扩大到行政村所在乡镇、街道(含已办理居住证的)。

二、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选聘岗位职责的身体、心理条件,符合体检相关要求。

(二)年龄条件

年龄18-40周岁(2005年10月17日-1982年10月16日期间出生)。退役军人和曾担任公安辅警的年龄放宽至18-45周岁(2005年10月17日-1977年10月16日期间出生)。

(三)学历条件

需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含大专在读,但应于2025年10月底前取得相关证书)。退伍军人和曾担任公安辅警的学历放宽至高中学历。

(四)其他条件

1.净身高不低于1.65米;

2.双眼矫正视力均不低于4.8。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选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治安处罚的以及有吸毒史的;

3.本人、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曾被开除公职的;

6.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7.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驻村警务助理工作的或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三、选聘方式、程序及步骤

(一)个人报名

本次选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请于10月23日至10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本人持相关资料到峨眉山市公安局培训中心办公室(地址:峨眉山市峨山街道名山路南段404号巡警大队城南基地)填写报名表(附件2)。报名时需持资料:本人有效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退伍证、居住证等其他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一寸蓝底免冠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

峨眉山市公安局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人员报市委政法委、市委组织部联审。

(三)现场测试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参加现场测试(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现场测试分为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单科满分均为100分,体能测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40%、30%、30%。面试单科成绩低于60分或体能测试、笔试、面试折合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1.体能测试:1000米跑、握力测试。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民警体能测试评分标准(试行)》执行。

2.笔试:采用集中闭卷测试,主要考核公安基础知识(题库见附件3)。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根据各岗位体能测试和笔试总成绩,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一并进入面试)。考生人数达不够1:2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未进入面试,本人同意调剂的,再以乡镇为单位,按岗位空缺数1:2比例拉通排名确定面试人员。

(四)成绩公布

以岗位为单位,按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折合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折合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公布。调剂岗位以乡镇为单位拉通排名,从高分到低分公布成绩。

(五)政审

参照公安辅警政审条件进行政审。政审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

(六)个人体检

1.体检标准。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主要要求体貌端正,无各种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色弱;面部无明显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躯体无明显疤痕,无鸡胸,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罗圈腿,无严重平足(平脚板),无纹身、驼背;无其他不适宜从事本岗位职业的疾病。

2.体检要求及注意事项

(1)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另行通知。

(2)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集合地点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3)所有体检项目必须在体检当日内完成,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4)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的人员自行承担。

3.复检及递补。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两日内申请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不合格的不再接受复检申请。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所出现的岗位空额,按照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递补一次。

(七)培训并确定岗位发放聘书

体检合格人员参加集中培训,培训合格后确定岗位并发放聘书。

四、聘期及报酬

1.聘期:本次选聘的驻村警务助理聘期持续到2025年村(社区)“两委”换届结束;聘期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继续聘用。

2.管理:驻村警务助理按程序进入村常职干部队伍,由市公安局负责日常管理、培训和考核。

3.报酬:参照村常职干部村专干基本报酬补助标准核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选聘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六、附则

1.本公告由峨眉山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2.咨询电话:0833-5553222。


2023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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