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山市乡村振兴扶贫领域直拨资金公开统计表 | ||||||||||||||||||||||||||||||||||||||||||
序号 | 名称 | 来源 | 总额 (元) | 发放标准及方式 | 主管部门 | 公示单位 | 公示范围 | 公示情况 | 备注 | |||||||||||||||||||||||||||||||||
1 | 2025年6月乡村振兴扶贫领域医疗救助 | 中央和省级财政医疗救助专项资金 | 76978.54元 | 救助对象的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剩余的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在年度救助限额内按比例进行救助。 救助对象经三重制度保障(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后,对政策范围内个人年度累计自付费用仍超过我市年度防止返贫监测范围的部分,给与倾斜救助,救助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 通过一卡通发放到个人。 |
峨眉山市医保局 | 峨眉山市医保局 | 市级 | |||||||||||||||||||||||||||||||||||
备注: 1.公示单位:填写具体公示单位; 2.公示范围:填写该项公示内容公示到市、镇、村哪一级,如需公示到村,则填写市、镇、村; 3.公示情况:填写已公示、未公示,如未公示,需填写拟公示时间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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