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各公立医疗机构:
现将《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乐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推进全市公立医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乐发改价格﹝2018﹞730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医疗机构根据各自的医疗机构等级严格执行。
附件: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乐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推进全市公立医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
附件.rar
峨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峨眉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峨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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