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现将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乐山市财政局 转发《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 关于明确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9]240号)文件予以转发。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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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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