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公布2020年度我市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级有关部门: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四川省省级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0]507号)、《四川省定价目录(2018版)》(以下简称《定价目录》)《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2020年度市级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乐发改价格[2020]423号)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行为,提高涉企收费政策透明度,现将2020年度我市县级政府定价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严格按照《定价目录》规定,全面梳理本部门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并在显著位置按照明码标价的规定进行公开、公示。对未纳入目录清单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均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收费标准。
2、由发改、市场监管、行政主管部门督促指导收费单位认真做好收费公示工作,严肃查处涉企乱收费行为。
附件:1.2020年度峨眉山市实行政府定价县级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2.《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四川省省级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0]507号)
3.《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2020年度市级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乐发改价格[2020]423号)
峨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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