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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
发布时间: 2021-11-24 17:35     来源: 峨眉山市住建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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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峨眉山市名山东路481号

邮政编码:614200

值班电话:0833—5522672、5522707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国家、省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市住房保障、城乡规划、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测绘、房屋装饰装修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风景名胜与园林绿化事业的有关规定以及相关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指导实施,进行行业管理。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二)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保障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全市住房及住房保障相关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推进全市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并组织实施;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承担城乡规划的制定和实施责任。负责拟订全市城乡发展战略和城乡规划的地方性政策,负责组织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和报批;负责各镇乡的城乡规划和各类开发区、风景名胜区规划的编制和监督实施,负责各镇乡的总体规划和各类开发区审查、报批和督促、检查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城市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城市设计;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核,负责核定出让地块规划条件,参与地块出让、转让工作,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负责规划区范围内建设项目选址许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核实工作;负责乡、村规划区范围内集体建设用地上建设工程、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许可;负责户外广告设置审批工作。

(四)承担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监督实施的责任。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定额;组织实施工程建设的地方标准、全省统一定额、投资估算指标、建设工期定额、建设用地指标;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和工程计价的实施;组织制定与省工程造价管理法规、规定配套的地方性规定;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五)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责任。综合管理和指导建筑活动;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及装饰装修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拟订建设工程施工、监理以及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六)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贯彻执行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相关规作配套办法;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拟订房地产业发展规划;监督执行房地产业政策和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作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危房鉴定、白蚁防治、房屋拆迁、棚户区改造、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的规章制度。

(七)承担监督管理全市勘察设计市场秩序和勘察设计咨询质量的责任。拟订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幼木减改革方案、产业技术政策、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执行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抗震技术地方规范和标准图集;指导和规范勘察设计市场;负责勘察设计技术质量管理;新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市政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备案。

(八)承担测绘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全市测绘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规划和年度计划;监督管理勘测、测绘市场;组织协调城市资测绘项目的实施;指导全市区域内各种比例尺地形图测绘管理、全市测绘和航空遥感事业管理;指导全市测绘资料和测绘标志管理。

(九)承担全市城镇建设管理的责任,贯彻城镇建设的相关政策,拟订城镇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城镇道路、燃气、排水和污水处理等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管理;负责基本建设(含安负资置房等重点建设)项目的实施;负责城市空间的开发利用;负责城市综合开发管理、环境综合整治、道路挖掘、污水处理以及城市防洪设施建设工作;负责全市小城镇规划建设、村镇房屋产权劳事管理和城镇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十)主管全市风景名胜区和城市园林绿化工作;指导城市规划区和风景名胜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负责城市园林绿化工作;负责城市公园、城市广场、城市雕塑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城区古树名木的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城市建筑物及公共设施容貌管理,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审查。

(十二)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贯彻执行建筑节能政策,拟订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行业的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经济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节能减排;组织重大科研项目攻关和成果推广,承担推进墙体材料草新的责任;负责指导散装水泥的推广使用工作。

(十三)管理建筑行业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指导企事业单位开拓国内外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组织协调建设企业参与对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指导和协调全市建设系统的招商引资和经济交流与合作。

(十四)组织开展城市建筑物抗震性能普查、鉴定加固和改造工作;指导村镇和农村建筑抗震工作,指导和组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十五)制定建设行业人才培养和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执业资格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建设行业协会、学会的工作。

(十六)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劳动工资、财务、审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和纪检工作;负责指导行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十七)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八)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关于职责调整

根据《峨眉山市机构改革方案》(峨委发[2019]2号)和《关于<峨眉山市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峨编发[2019]1号)精神,经市委编委会议研究,将我局有关机构编制事项调整如下:

1.将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环境卫生管理职责划入我局。

2.将城乡规划管理职责、测绘地理信息职责划到市自然资源局。

3.将相关行政审批职责划到市行政审批局。

4.不再挂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职责由城市建设股(住房改革与保障股)承担。

5.统筹推进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市园林管理局、市房地产管理局、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市城市发展建设办公室、市环境卫生管理局不再承担相关行政职责,交由我局机关有关内设机构承担。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三、领导分工

朱敏(局党组书记、局长)基本信息:男,汉族,中国共产党,四川峨眉人,1982年4月生,大专毕业。

主管工作:主持全面工作。

罗林(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基本信息:男,汉族,中国共产党,四川遂宁人,1976年6月生,大专毕业。

主管工作:负责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群团、统战、宣教、维稳、信访、人事、计划财务、脱贫帮扶、对口援彝、精神文明建设、目标管理、扫黑除恶,负责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环境保护等工作。分管办公室、机关党委、政策法规股。

龙涛(局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基本信息:男,汉族,中国共产党,四川峨眉人,1980年7月生,大学学历。

主管工作:主持驻局纪检监察组工作。

童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基本信息:男,汉族,中国共产党,四川峨眉人,1985年11月生,大学学历。

主管工作:负责房地产业。负责分管范围内村镇建设、乡村振兴、农村危房、厕所革命、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环境保护等工作。分管房地产业管理股、村镇建设股。

刘波(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基本信息:男,汉族,中国共产党,四川峨眉人,1985年5月生,大学学历。

主管工作:负责城市规划设计、城建项目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城镇污水处理、城市防汛排涝、河长制、城镇燃气、行业统计、招商引资、环境保护等工作。负责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环境保护等工作。分管城市建设股。

万鹏(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基本信息:男,汉族,中国共产党,四川峨眉人,1982年4月生,大专毕业。

主管工作:负责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建筑业管理、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程质量监督、农民工工资、人民防空等工作。负责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环境保护等工作。分管建筑业管理股、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中心。

李根利(市城乡建设保障服务中心)基本信息:男,汉族,中国共产党,四川峨眉人,1982年4月生,本科毕业。

主管工作:主持城乡建设保障服务中心工作。负责市政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环境卫生、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环境保护等工作。

李长生(住建局一级主任科员)基本信息:男,汉族,中国共产党,四川峨眉人,1966年10月生,大学毕业。

主管工作:协助罗林同志负责信访维稳工作。

张光辉(四级调研员)基本信息:男,汉族,中国共产党,四川仁寿人,1964年12月生,研究生学历。

主管工作:协助刘波同志负责城市建设工作。

罗进选(副科级干部)基本信息:男,汉族,中国共产党,四川峨眉人,1972年10月生,大专学历。

主管工作:协助李根利同志负责杆管线规划、迁改、验收工作。

宋德华(住建局一级主任科员)基本信息:男,汉族,中国共产党,四川乐山人,1966年6月生,大学毕业。

主管工作:协助刘波同志负责城建项目推进工作。

二、内设机构及职责

1.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综合协调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书档案、政务信息、信息公开、目标绩效、督查督办、信访维稳、安全保卫、综合治理、后勤保障、应急处突、史志编纂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牵头综合性重要工作、重大活动;综合管理各类专项资金的使用;负责有关专项费用的收缴;负责局机关并监督指导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工作;负责工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工作。

办公电话:5520348四楼

2.政策法规股:牵头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与改革的政策研究,组织起草综合性文稿;组织拟订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法律法规的规划、计划和制度;负责规范性文件的报备、清理和合同文本审查;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工作;负责执法证件的管理,指导依法行政工作。牵头组织编制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住建系统年度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计划、综合协调等日常工作,负责制订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实施事故应急救援;负责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办公电话:5522597五楼

3.房地产业管理股。拟订全市住房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市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负责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承办全市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的有关事项;组织编制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保障性住房的质量和安全工作。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和稳定住房价格的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防范和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拟订房地产业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产业政策和制度;拟订商品住宅发展规划。负责管理房地产开发、房屋面积管理、房屋租赁、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城市危险房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等工作;负责房屋征收拆迁政策制定和指导;负责商品房销售的管理和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管;负责监督管理物业管理活动;负责房屋白蚁防治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的防震减灾工作;负责人民防空工作。

办公电话:5526608五楼

4.建筑业管理股。拟订和实施建筑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市场准入与清出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建筑企业资质管理及动态检查工作;负责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并组织实施;负责建设行业注册人员管理及建设职业岗位培训工作,负责建筑劳务输出管理、建筑工程项目实名制管理、建筑工人工资保证金收取和管理等工作;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既有建筑物拆除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工程造价、标准定额、工程监理、工程招投标、工程检测管理工作;负责建筑产业化工作;指导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内、国际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负责散装水泥的推广使用和监督检查。指导城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和咨询行业工作,拟订勘察设计咨询行业发展和建筑节能规划,组织勘察设计行业科技项目研究开发和申报;组织实施行业内对外科技合作项目;指导行业内科技成果转化、产品认证和推广工作;指导勘察设计咨询行业信息化工作,管理勘察设计咨询业和规范勘察设计咨询市场,推广工程建设设计标准;负责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范围内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备案工作;负责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工作;负责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管理工作。负责研究拟订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竣工验收备案及建设工程监理、工程质量检测和鉴定行业的政策

制度,并指导实施和监督执行;负责在建工程环境保护和质量安全行业管理工作;组织或参与建设工程环境保护、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全市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创建工作。

办公电话:5523274五楼

5.城市建设股。拟订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产业政策和制度,执行相关技术标准;拟订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市政公用事业建设项目年度资金使用计划;指导并监督管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发展;负责市政道路(含桥梁)、排水(雨水和生活污水排放、城镇防水排涝)、城镇照明等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城镇再生水源利用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负责燃气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市政、公用设施的质量安全工作。指导市政工程资料收集、整理、研究工作。负责公园、绿地、广场、雕塑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公园城市建设;负责城市生态保护与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的申报、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工作;负责城乡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乡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牵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牵头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项目年度资金使用计划并监督实施;协调解决涉及工程建设整体推进的相关问题;负责统筹实施智慧城市建设工作;牵头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负责市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办公电话:5528400五楼

6.村镇建设股。拟订村镇建设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管理全市乡镇和村庄建设工作;指导管理农村住房建设、建设质量安全和危房改造等工作;负责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和管理;指导农村公用设施建设,牵头小城镇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承担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申报、保护和监督管理有关工作;组织村镇建设试点工作。负责厕所革命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办公电话:5554423五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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