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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眉山市农村扶贫开发暨脱贫攻坚“十三五”规划(2016-2020)
发布时间: 2018-09-28 09:12     来源: 峨眉山市扶贫移民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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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三五”时期,是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战期,是扶贫开发的脱贫攻坚期,如何补齐扶贫开发这块“短板”,实现贫困人口如期脱贫,必须深入分析扶贫开发未来五年面临进入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实际,准确把握我市新阶段扶贫攻坚的总体要求和主攻方向。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的总体部署,依据《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和《中共四川省委关于集中力量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为引领和指导全市农村扶贫开发工作,切实做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确保扶贫对象到2017年底提前脱贫,2018年巩固提高,在乐山市范围内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结合我市实际及《峨眉山市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11—2020)》实施情况,特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规划基础与背景......................................................................................... 1

第一节 发展基础...................................................................................................... 1

第二节  主要成效.................................................................................................... 3

第三节  面临挑战.................................................................................................... 4

第四节  重要机遇.................................................................................................... 6

第二章  总体要求与目标任务................................................................................ 8

第一节  总体要求.................................................................................................... 8

第二节  目标任务.................................................................................................. 13

第三章  精准到户、到人项目建设内容............................................................. 27

第四章  解决突出贫困问题项目建设内容......................................................... 35

第一节  基础设施建设.......................................................................................... 35

第二节  产业发展.................................................................................................. 40

第三节 新村扶贫.................................................................................................... 44

第四节 教育与就业扶贫........................................................................................ 47

第五节 生态建设扶贫............................................................................................ 52

第六节  医疗卫生计生扶贫.................................................................................. 54

第七节 文化惠民扶贫............................................................................................ 57

第八节 社会保障扶贫............................................................................................ 60

第九节  社会扶贫.................................................................................................. 63

第十节  财政金融扶贫.......................................................................................... 65

第五章  区域发展项目建设内容.......................................................................... 67

第一节  重大交通建设.......................................................................................... 67

第六章  投资概算和资金筹措.............................................................................. 69

第一节  精准到户、到人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69

第二节  解决突出贫困问题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71

第三节  区域发展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73

第七章  创新扶贫开发长效机制.......................................................................... 74

第一节  建立目标责任机制.................................................................................. 74

第二节  健全投入增长机制.................................................................................. 74

第三节  构建资产扶贫机制.................................................................................. 75

第四节  构筑返贫预防机制.................................................................................. 75

第五节  创新社会扶贫机制.................................................................................. 76

第六节  完善绩效评估机制.................................................................................. 76

第八章  效益预测.................................................................................................... 77

第一节  扶贫效益.................................................................................................. 77

第二节  经济效益.................................................................................................. 78

第三节  社会效益.................................................................................................. 79

第九章  保障措施.................................................................................................... 80

第一节  组织领导.................................................................................................. 80

第二节  责任落实.................................................................................................. 82

第三节  监督检查.................................................................................................. 82

附件:......................................................................................................................... 84

 


第一章  规划基础与背景

第一节 发展基础

一、社会经济概况

峨眉山市是四川省辖县级市,位于四川盆地西南边缘,东北与川西平原接壤,西南连接大小凉山,是盆地到高山的过渡地带。全市幅员面积1183平方公里,辖12个镇、6个乡,245个行政村、19个社区。

交通区位优势明显。成昆铁路、成绵乐城际铁路、成乐高速、乐雅高速、乐自高速、乐宜高速、乐汉高速、乐峨高速、省道103线、306线穿境而过,距成都双流国际机场120公里,距乐山水运码头30公里,是川西南交通小“枢纽”。

二、自然资源条件

峨眉山市自然资源丰富。市境内的峨眉山“秀甲天下”,是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遗产、国家5A级风景名胜区和中国四大佛教名山之一,素有 “仙山佛国”、“地质博物馆”之美誉。全市森林总面积7.15万公顷,森林覆盖率62.32%。现已知拥有高等植物242科,3200种以上,约占中国植物物种总数的十分之一,占四川植物物种总数的三分之一。野生动物有2300多种,属国家级保护的动物如小熊猫、苏门羚等有29种。境内有8条天然河流,12 座水库,水资源总量10.52亿立方米。境内已探明的矿产资源共有1721种,其中煤炭储量3200多万吨,石膏储量1亿吨以上,水泥用灰岩5亿吨以上,是西南地区主要的非金属矿区和建筑建材基地。

三、要素条件

(一)土地

2015年,全市幅员面积1183平方公里平方公里。农用地面积115.63万公顷,其中耕地27.33万公顷;园地4.37万公顷;林地76.78万公顷;牧草地0.55万公顷。建设用地7.06万公顷。未利用地4.51万公顷。

(二)劳动力

2015年末,全市户籍人口431379人,其中农业人口242003人,非农业人口189376人。

(三)历史文化

峨眉山市因山得名,隋开皇三年改名峨眉县,是一座有着1400多年历史、有着深厚文化底蕴的城市,19889月撤县建市。峨眉山是国家5A级风景名胜区和中国四大佛教名山之一,素有 “仙山佛国”、“地质博物馆”之美誉。

四、区域社会经济条件

“十二五”以来,全市积极应对宏观经济下行带来的不利影响,实现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率11.3%,总量达到211.03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4.73万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零售总额分别实现140.86亿元、105.76亿元,分别是“十一五”末的1.9倍和2.4倍。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达到14.2亿元,是“十一五”末的1.7倍。“十二五”期间,全市将转方式、调结构作为经济工作着力点,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7.856.136.1,第三产业比重较“十一五”末上升4.6个百分点。投资结构持续优化,服务业投资比重达到84%。旅游业实现跨越发展,实现总收入158.42亿元,年均增长率达到24.4%。旅游国际化成绩凸显,累计接待入境游客39.16万人次。

第二节  主要成效

一、贫困现状及分布

“十二五”末,峨眉山市有集中连片贫困重点地区两个,普兴片区(含普兴乡、双福镇的15个贫困村)和龙池片区(沙溪、龙门、龙池、大为四个乡镇的15个贫困村)。乐山市级贫困村30个,贫困人口12340人,贫困发生率2.06%

二、《纲要》深入实施,贫困人口大幅减少

自实施《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乐山市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1—2020)》及《峨眉山市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11—2020)》以来,我市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战略决策,领导、组织和动员社会各界参与,真抓实干,扶贫工作取得了巨大成就:

1、农村贫困人口大幅减少,收入稳步提高,贫困地区基础设施明显改善,社会事业不断进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面建立,农村居民生存和温饱问题基本解决。

2、贫困人口从2011年的38910人减少到2015年的12340人。依托新村、产业、村道、互助资金及以工代赈等扶贫工程,扶贫项目累计覆盖贫困户5343户,21186人,累计投入扶贫资金13456.2万元。

三、改革创新取得新突破,精准扶贫体系建立

以《贯彻〈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实施方案》(川委厅〔20149号)确定的六大机制改革为基础,综合扶贫攻坚出台的各项机制,全面谋划扶贫机制改革。2015年,市委市政府成立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出台《关于印发峨眉山市精准扶贫合力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峨委发[2015]6号),明确提出“按不落下一户一人的要求,确保到2018年,按贫困人口年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省划定贫困线10%以上的标准,全面实现脱贫解困”。在全市集中开展“百名干部驻村、千名干部结对、万名群众脱贫”精准扶贫专项行动。向30个贫困村派驻由县级领导干部任组长,挂联部门下派科级干部任贫困村“第一书记”、行业部门选派专业技术人才、包村干部为成员组成驻村帮扶工作组;向3个重点镇乡下派了县级领导任第一书记。全市3123名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每名干部结对1-2户贫困户,做到责任到人,帮扶到户。

第三节  面临挑战

一、贫困“面宽量大程度深”,区域性贫困与结构性贫困突出

截止2015年底,我市仍有贫困人口8420人(2014年贫困建卡是12340人,2015年已经完成脱贫人数为3920人)。2014年,我市有乐山市定贫困村30个(2015年已经完成摘帽6个,目前还有贫困村24个)。有2个市列重点连片贫困地区,一是普兴片区,二是龙池片区。片区外,还有“插花式”贫困人口。尤其是在贫困村内,局部集中性贫困得到基本缓解,余下的贫困人口居住更为偏远、更为零散,结构性、个体性贫困特征日益突出。

二、致贫返贫原因多重叠加,多维致贫与多元返贫并存

我市贫困村主要处于丘、山区,为典型的纯农业区,片区农民经济收入主要依赖于简单的种植业和养殖业,劳动产出效益不高,农民增收困难大,人均收入低于全市的平均水平,目前贫困户仍占片区总户数40%左右,产业薄弱,交通不便,其中因病因残致贫较多。致贫因素主要包括:

1、区位优势不明显。全市30个乐山市级相对贫困村分别分布在我市东北片区和西南片区的丘、山区,其中:东北片区的双福镇5个,普兴乡10个;西南片区的龙池镇4个、龙门乡4个、大为镇4个、沙溪乡3个。在相对贫困村中共涉及贫困户726户、2257人,分别占全市贫困户和贫困人口的14.58%16.03%

2、发展基础待夯实。贫困村中的贫困户普遍存在居住分散,致使生产生活所需的硬件配套设施建设延伸不够,靠天吃饭的情况仍然存在。

3、整体素质需提升。在30个贫困村中由于文化素质结构参差不齐,特别是贫困人口其整体素质普遍偏低,加上因病、因残、子女就学等,致使观念落后,思想安贫守旧、观念保守。目前,贫困村所涉贫困人口中,文盲和半文盲占12.94%,小学文化占48.03%,初中文化占30.88%,高中以上文化仅占4.92%。

4、贫困地区群众群众自我发展意识较薄弱,等靠要思想较严重。贫困区群众思想观念落后,容易满足于现状,小农意识思想比较严重,乡村干部思想不够解放,开拓进取精神不足,仍习惯于计划经济体制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墨守成规,发展经济无信息、无门路、无技术,缺少带领群众致富的真本领。

5、人居环境需改善。贫困村部分房屋需要修缮,实施“五改三建”,住房附近道路交通条件差。

6、产业发展滞后。缺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有效带动,当地特色产业发展缓慢,农业结构调整步伐不大,传统农业生产效益不高,农户自我发展能力还有待提高;

7、公共服务水平不高。现有卫生室,远远满足不了当地农民的就医需求,农村劳动力科技素质不高,劳动生产率低下,农民增收缓慢。

这些问题如在脱贫各类扶持活动中不能很好解决或改善,将使得脱贫困难,脱贫后较易返贫。

三、“精准发力”尚难到位,资源整合与机制创新乏力

该不足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扶贫项目和资金多、小、散,财评、招标等程序繁琐,耗时长,项目贫不均衡,投入总体整合力度不够,未更多聚焦贫困村、精准扶贫验收和报账进度滞后。

二是帮扶工作不到位。少数部门重视程度不够,帮扶政策和措施有些不切合实际。少数驻村工作组主动性不强,流于形式。未形成帮扶长效机制。

三是行业扶贫整合不够。行业扶困户,尚未真正形成攻坚合力。

第四节  重要机遇

一、中央对扶贫工作空前重视,扶贫攻坚上升为全局性任务

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把扶贫开发工作上升到了道路和方向的高度。总书记提出脱贫攻坚总体和“4个切实”的要求。把扶贫攻坚作为重中之重来抓,明确要求“确保农村贫困人口到2020年如期脱贫”,将采取力度更大、针对性更强、作用更直接、效果更可持续的政策措施。

二、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能力不断增强,后发优势更加凸显

经过近年来的发展,我市贫困地区发展整体水平不断提高,特别是交通、水利、电力、通信等重大基础设施加快建设,使得区域扶贫开发客观上有了更为坚实的物质条件。

三、体制机制不断创新,改革红利进一步释放,政府及群众发展愿望强

脱贫,全面进入小康社会,是乐山市和峨眉山市各级政府,广大干部群众的强烈愿望。近年来,我市扶贫开发和移民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扶贫移民局的关心支持下,紧紧瞄准贫困人口,以“减少贫困、缩小差距、增加收入、构建和谐”为目标,全面实施精准扶贫,助推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广大贫困地区干部群众充分感受到各级政府在政策及财力、物力及智力上的大力支持,表现出了强烈的发展愿望。部分民众在各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农业、种植业及养殖业中取得了良好的致富效果,摆脱了贫困,在群众中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第二章  总体要求与目标任务

第一节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扶贫开发总体思路,全面贯彻《中共四川省委关于集中力量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依据《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深入实施《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以消除绝对贫困为目标,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手段,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六个精准”为基本要求,采取超常举措,拿出硬办法,强力推进“五个一批”和“10个扶贫专项方案”计划,严格领导责任,强化社会合力,夯实基层基础,坚决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

二、基本原则

(一)脱贫致富与全面小康相结合

中央“十八大”明确提出确保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根本原则,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完成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现伟大民族复兴的必然要求。到2018年,实现我市全面消除绝对贫困,贫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以上,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社会保障全覆盖。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手段,围绕“十个专项”方案,整合资源,科学施策,聚力攻坚,按期完成贫困村摘帽、贫困户脱贫,确保在乐山市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加快发展与扶贫开发相结合

扶贫开发蕴含着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等发展机遇。发展是解决一切问题的总钥匙,是脱贫奔康的根本途径。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贫困地区已步入发挥后发优势、实现高点起步的窗口期,同时面临着加快发展和转型发展的艰巨任务。

(三)精准扶贫与区域开发相结合

精准扶贫,强调到村到户到人,通过精确“滴灌”解决特殊困难群众的具体问题。区域开发,主要解决贫困地区共性难题,从整体上改变贫困面貌;两者点面结合、互为补充、相互促进,点上抓精准扶贫,面上抓整体推进,形成“双轮驱动”的协同效应。

(四)政府主导,分级负责

各镇乡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扶贫开发工作负总责,把扶贫开发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及总体规划,实行扶贫开发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

(五)突出重点,分类指导

加大对连片特困地区、移民地区扶持力度。各镇乡要结合本规划自行确定扶贫重点,根据不同区域、不同情况、不同群体特点,因地制宜制定扶贫政策,编制扶贫开发规划,对症施策,解决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走出各具特色的扶贫开发路子。

(六)统筹兼顾,科学发展

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既解决当前突出民生问题,又解决制约长远发展根本问题,实现经济社会文化科学协调发展。

三、基本要求

(一)扶持对象精准

重点加强对我市2014年已经建档立卡的贫困村、贫困户。对扶贫对象实行精准化识别、针对性扶持、动态化管理,做到底数清、任务清、责任清。加强建档立卡的贫困村、贫困户的信息化管理。

(二)扶贫项目精准

结合各单位实际编制扶贫项目规划,确定实施内容、投资规模、进度安排、受益对象、责任分解等内容,切实做到项目规划到户、脱贫效果到户。

(三)资金使用精准

以峨眉山市政府为主体,加大资金整合使用力度,把资金精准投放到村到户,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资金的使用按

(四)扶贫措施精准

根据贫困村、贫困户脱贫需求,因人因地施策、因致贫原因施策、因贫困类型施策,产业发展扶持到村到户,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到村到户,致富能力提升到村到户。

(四)驻村帮扶精准

因村派人、强化责任,按需选派各级干部组成驻村帮扶工作组,针对扶贫工作薄弱环节强化支持、落实举措。

(六)脱贫成效精准

完善扶贫开发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县、村、户减贫档案,分年度逐级验收脱贫成效,增强贫困群众的获得感。

四、规划依据及范围

(一)规划依据

1、《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

2、《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

3、《中共四川省委关于集中力量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 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川委发 201510

4、四川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深化扶贫资金使用精准性的意见》的通知(川开发[2015]11号)

5、中共乐山市委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乐山市实施科学精准扶贫集中力量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的总体方案》 的通知 (乐委发[2015] 5

6、《关于开展全省“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川发改规划〔2014703号)

7、《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基础设施建设扶贫专项方案>10个扶贫专项方案的通知》(川委厅[2015]23)

8、《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构建贫困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机制的意见》(川财农[2015]191)

9、关于印发《四川省干部驻村帮扶工作方案》的通知(川直委发〔20148号)

10、中共乐山市委办公室、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山市基础设施建设扶贫专项推进方案》等10个扶贫专项方案的通知

11、中共峨眉山市委、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峨眉山市精准扶贫合力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峨委发[2015]6号)

12、中共峨眉山市委办公室、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峨眉山市基础设施建设扶贫专项推进方案》等10个扶贫专项方案的通知(峨委办[2016]  号)

13、峨眉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2016—2020年)

14、其他各级关于扶贫开发工作重大决定和政策等。

(二)规划范围及年限

1规划范围

全市建档立卡的8924人贫困人口(123402014年底建档立卡数据,2015年已完成3416人脱贫,剩余贫困人数8924人)、全市24个贫困村(2014年底的贫困村核定数据为30个,2015年完成脱贫6个)。本规划中的贫困村、贫困人口数据统一到本地区2015年底,为了与《决定》提出的贫困对象数据衔接,2015年减贫数据和情况已在规划基本情况中给予表述。

2、规划期限

规划时间为2016年至2020年,规划基准年2015年,水平年2019年,2020年为巩固提升年。

第二节  目标任务

一、规划目标

(一)总体目标

按照“集中攻坚、巩固提升”的总体要求,通过对贫困对象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规范退出标准和程序,实行有序退出,确保2018年我市对2014年建档立卡的1.234万贫困人口(2015年已完成3416人脱贫,剩余贫困人数8924人)稳定脱贫和30个贫困村(2014年底的贫困村核定数据为30个,2015年完成脱贫6个)全部摘帽。按照“不落下一户一人”的要求,确保到2018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社会保障全覆盖,让贫困群众住上好房子、过上好日子、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社会保障全覆盖,乡乡有标准中心校、有达标卫生院、有便民服务中心,村村有硬化路、有卫生室、有文化室、有宽带网,户户有安全饮用水、有生活用电、有广播电视。按贫困人口年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省划定贫困人口线10%以上的标准,全面实现脱贫解困。

(二)具体目标

1、全面完成贫困对象减贫目标

十三五期间,根据贫困对象退出机制实施意见,围绕到2017年底峨眉山市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30个贫困村全部退出,2018年巩固提升的目标完成扶贫开发任务。

专栏2-1 贫困户脱贫标准(“七有一无一达标”)

1.收入达标。2014年农民人均纯收入2800元的脱贫标准,按每年递增10%计算,2015-2019年分别稳定达到3080元、3390元、3730元、4100元、4510[1]

2.有安全住房。无C级、D级危房,人均主体房面积不低于18平方米,配套完善厨房、卫生厕所、院坝、淋浴等功能。

3.有安全饮水。水源稳定,达到国家卫生标准。

4.有安全用电。完成农网改造,用电设施安全,实现同网同价。

5.有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手机信号全覆盖。

6.有增收项目。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户均有1个由主体带动的种养业增收项目。

7.有劳务输出。在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就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贫困户,户均至少有1个劳动力参加一次以上技能、创业培训,或实现就业、创业。

8.有社会保障。低保和低保贫困人口按当年脱贫标准由政府兜底解决; 贫困人口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补贴;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防止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

9.实行十五年免费教育,加大贫困家庭大学生资助,确保无因贫辍学的学生。

贫困人口退出计划:20165438人,20173486人(详见表3-1)。

 

专栏2-2 贫困村退出标准(“四通四有一无一低于”)

1.村贫困发生率低于3%

2.村内无“三房户”(石板房、木板房、茅草房)和危房户。

3.通路。村通水泥路,通组路硬化率达到80%,户有连户路。

4.通水。户户饮上安全卫生水,并解决生产用水困难。

5.通电。村内完成农网改造,户户通电,且动力用电有保障。

6.通信。村通邮,通广播电视、电话、宽带。

7.有集体经济。通过资产化、资本化或市场化等方式确保村有稳定的集体经济收入。

8.有村级组织多功能活动场所。有集村支部办公室、党员活动室、村委会办公室、警务室(司法调解室)、卫生计生服务室(配备医生)、图书室、民生保障工作站、文体活动场所、幼儿园、便民超市等于一体的村级组织多功能活动场所。

9.有垃圾集中处理设施。有集中的垃圾处理池,排污设施完善,生活垃圾和污水得到治理,人畜分居,畜禽圈养,居住环境整洁。

10.有一个好支部。村级组织战斗力强,村内建立包括村寨管理、文明卫生习惯等内容的村规民约,建立新村寨建设群众参与、激励约束和后续管理机制,提高村民自治能力,建成村寨建设好、产业发展好、生活习惯好、党员队伍好的“四好支部”。

贫困村退出计划:20156个贫困村摘帽的基础上,2016年摘帽 14个、201710个。2017年底,全市退出贫困(表2-2)。

 


2-1 峨眉山市贫困人口脱贫年度统计表

镇乡

全市

其中:

省定

县定

小计

2015

2016

2017

小计

2015

2016

2017

小计

2015

2016

2017

总计

12340

3920

5438

2982

9460

3416

3062

2982

2880

504

2376

0

川主乡

341

126

215

0

219

126

93

0

122

0

122

0

大为镇

1001

812

111

78

644

479

87

78

357

333

24

0

峨山镇

336

153

170

13

336

153

170

13

0

0

0

0

符溪镇

596

273

170

153

596

273

170

153

0

0

0

0

高桥镇

746

262

463

21

450

233

196

21

296

29

267

0

桂花桥镇

1039

0

398

641

1039

0

398

641

0

0

0

0

九里镇

617

207

277

133

388

159

96

133

229

48

181

0

乐都镇

384

105

185

94

384

105

185

94

0

0

0

0

龙池镇

1721

205

1031

485

1332

203

644

485

389

2

387

0

龙门乡

639

139

300

200

402

139

63

200

237

0

237

0

罗目镇

1197

257

569

371

735

257

107

371

462

0

462

0

普兴乡

879

166

383

330

529

74

125

330

350

92

258

0

沙溪乡

550

127

282

141

368

127

100

141

182

0

182

0

胜利镇

274

248

26

0

274

248

26

0

0

0

0

0

双福镇

1249

542

616

91

993

542

360

91

256

0

256

0

绥山镇

463

218

132

113

463

218

132

113

0

0

0

0

新平乡

308

80

110

118

308

80

110

118

0

0

0

0

 

 

    2-2  峨眉山市“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贫困村脱贫任务计划表    单位:个

地区(村)

合计

 

年度计划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普兴乡

10

大河村、光明村

鸣凤村、双邑村、胡场村、张岩村、青春村

合江村、石炉村、安全村

 

 

 

双福镇

5

小河村

三江村、纸厂村、尖峰村

林园村

 

 

 

龙池镇

4

太坪村

凤凰村、莲花村

高万村

 

 

 

龙门乡

4

王山村

杨林村、草池村

天池村

 

 

 

大为镇

4

双桥村

楠香村

红花村、桃花村

 

 

 

沙溪乡

3

 

回龙村

大岗村、七里村

 

 

 

 


2、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

一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加强水源保护和河流水质保障,到2016年全面解决农村人口安全饮水问题;到2018年,所有通村干道建成水泥路,稳步提升贫困村公路通达密度;实现贫困户通电率100%;实现所有贫困村互联网覆盖,贫困村小学免费通宽带,推进电视村村通向户户通拓展,有条件的地方向电话户户通拓展。

二是推进产业扶贫工程,发展优势产业和特色经济。优先培育特色优势产业,加快培育农业经营主体,大力培育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土地服务合作社等农业经营主体。在实施村重点培育1-2个优势或特色产业,加快推进产业间融合互动发展,在具备乡村旅游发展条件的村,积极发展三产业,产业收入占人均纯收入的50%以上。

三是发展公共服务事业。2018年,镇乡卫生院、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100%达标。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推进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到2017年,把农村低保线提高到扶贫标准线,实现“两线合一”。对贫困残疾人实行生活费补助,核定年收入与国定贫困线标准差额,据实发放差额补助。确保所有贫困残疾人家庭年收入水平稳定达到国定贫困线标准。建立扶贫工作基本财力保障制度,逐年增加扶贫专项资金规模,新增财力优先保障扶贫专项资金增支需要。2016年起,市财政按每年不低于800万元安排扶贫专项资金大力发展扶贫小额信贷,推行订单农业贷款、贫困家庭助学贷款等专项信贷。

四是加大民生改善力度,切实解决群众困难。以新村建设为综合载体,加快推进危房改造,同步搞好产业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配套、环境整治、文化传承和社会管理,建设幸福美丽家园。2017年底前完成所有危房户的住房建设、改造。帮助贫困群众稳定脱贫并加快小康步伐。加大新能源设施和生态环境治理的项目投入,生态脆弱区的农业生产条件明显改善,贫困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显著好转,切实解决群众关注的困难问题。

规划任务

(一)实施精准扶持脱贫举措

将全市贫困人口,精准纳入“扶持生产和就业发展、易地搬迁安置、低保政策兜底、医疗救助扶持”等“五个一批”脱贫攻坚行动计划。

1.扶持生产和就业发展一批。将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纳入生产和就业扶持一批。详见表3-3, 3-4


地区

复核比对后认定的2014年底贫困人数(人)

2-3  扶持生产和就业发展一批(人)

小计

A1.扶持生产发展一批(人)

A2.就业发展一批(人)

小计

其中

小计

其中

A11.直接扶持生产一批

A12.移民搬迁安置一批

A13.灾后重建帮扶一批

A14.医疗救助一批

A15.其他(低保兜底一批)

A21.直接就业一批

A22.移民搬迁一批

A23.灾后重建一批

A24.医疗救助一批

A25.其它(低保兜底一批)

峨眉山市

12340

6437

4422

1607

1055

0

649

2050

2015

850

430

0

187

866

省定贫困人口

9460

4899

3353

1153

874

0

510

1597

1546

624

341

0

146

699

县定贫困人口

2880

1538

1069

454

181

0

139

453

469

226

89

0

41

167

 

2-4  扶持生产和就业发展一批(人)

 

合计

2015

2016

2017

 

户数

人数

户数

人数

户数

人数

户数

人数

峨眉山市

3438

6437

1379

2595

1428

2671

631

1171

省定贫困人口

2615

4899

1059

1994

1039

1941

517

964

县定贫困人口

823

1538

320

601

389

730

114

207


2.移民搬迁安置一批。将生存环境恶劣、生态环境脆弱、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以及居住过于分散、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难的地方的贫困人口2709,有针对性纳入移民搬迁一批。搬迁安置计划详见表2-5,2-6

2-5 移民搬迁安置(人)

小计

其中

B1.扶持生产一批

B2.就业发展一批

B3.低保兜底一批

B4.医疗救助一批

B5.灾后重建一批

B6.其它

2709

837

341

1135

841

0

0

2164

656

252

893

641

0

0

545

181

89

242

200

0

0

 

2-6 移民搬迁安置年度任务表(人)

 

合计

2015

2016

2017

 

户数

人数

户数

人数

户数

人数

户数

人数

峨眉山市

862

2709

326

1043

318

1038

218

628

省定贫困人口

691

2164

270

874

236

762

185

528

县定贫困人口

171

545

56

169

82

276

33

100

 

 

 

 

 

 

3.低保政策兜底一批。将丧失劳动能力、无法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实现脱贫的贫困人口5679人纳入低保兜底一批。详见表2-7,2-8

2-7 低保政策兜底一批(人)

小计

其中

C1.移民搬迁一批

C2.医疗救助一批

C3.灾后重建一批

C4.其它(扶持生产和就业发展一批)

5679

1371

2764

0

2916

4484

1135

2249

0

2296

1195

236

515

0

620

 

2-8 低保政策兜底年度任务表

 

合计

2015

2016

2017

 

户数

人数

户数

人数

户数

人数

户数

人数

峨眉山市

2123

5679

738

1969

968

2637

417

1073

省定贫困人口

1688

4484

598

1609

735

1968

355

907

县定贫困人口

435

1195

140

360

233

669

62

166

 

4.医疗救助扶持一批。将长期患有慢性病或重大疾病的贫困人口4768人纳入医疗救助一批。具体扶持情况及年度任务表详见表2-9,2-10

2-9 医疗救助扶持一批(人)

小计

其中

D1.扶持生产一批

D2.就业发展一批

D3.移民搬迁一批

D4.低保兜底一批

D5.灾后重建一批

D6.其它

4768

649

187

1041

2764

0

0

3759

510

146

841

2249

0

0

1009

139

41

200

515

0

0

 

2-10 医疗救助年度任务表

 

合计

2015

2016

2017

 

户数

人数

户数

人数

户数

人数

户数

人数

峨眉山市

3440

4768

1270

1749

1516

2122

654

897

省定贫困人口

2708

3759

1001

1385

1166

1638

541

736

县定贫困人口

732

1009

269

364

350

484

113

161

 

(二)集中解决突出贫困问题

1、改善农村贫困户住房条件

把解决贫困户住房问题放在首位,优先支持无房户、危房户、住房困难户的住房建设,确保贫困群众住上好房子。

专栏2-3 改善贫困户住房条件

农村危房改造:切实摸清农村危房现状,核实核准底数,锁定贫困户对象,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支持,加大市、县财政投入,提高困难群众危房改造补助标准,解决好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住房问题,整合政策资金,统筹推进全市农村危房改造扶贫开发攻坚。

扶贫新村建设:全市18个镇乡的245个行政村,通过该计划,农村人均住房面积40平方米左右,以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完善、农房改造新建和传统村庄院落民居保护修复为重点,实现全市旧村落改造提升全覆盖。对新建聚居点、旧村落和传统村庄院落民居进行整体规划和统筹布局,住房建设达到抗震设防要求,实现人人住有所居、住得安全

易地扶贫搬迁:在群众自愿的前提下。对我市17个乡镇173个行政村8842709人实施三年易地扶贫搬迁计划。通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和新村建设,搬迁群众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显著改善,新村水、电、路和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完善,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基本建成,有效解决搬迁群众“出行难、吃水难、看病难、上学难、发展难”问题。

2.提升农村公路建设

加快推动农村公路网完善畅通,突出推进到村主要聚居点和产业园区等重要节点道路硬化,彻底破解贫困地区交通瓶颈制约。

 

专栏2-4 提升农村公路建设

农村公路:2016年底,全市18个镇乡通县乡道,245个行政村通水泥路。到2017年,力争全部完成县乡道改造,逐步完善乡镇联网路和断头路;完成贫困村聚集点水泥路建设和村道的提升改造及延伸。2018年完成贫困村与周边村的联网路,具备条件的建制村开通客运班线。本次农村公路规划建设里程为229.58公里,其中县乡公路29.28,通村组道路建设200.3公里。

 

3.建立供水保障体系

加快推进贫困地区农田水利灌溉工程,全力破解农村饮用水难题。

专栏2-5建立供水保障体系

农田水利灌溉工程:农业灌溉有效保障,城镇达到国家相应防洪标准,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水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用水工程:扎实推进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建设,大力发展城乡一体化供水,充分利用集中供水工程或城市供水延伸管网,提高贫困村自来水通村率、入户率、供水保证率,切实解决贫困村群众饮水安全问题。到2018年,完成投资1914万元,解决30个贫困村及全市12340名贫困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

 

4.推进电力和信息网络全覆盖

以保障贫困村生产生活安全用电、提高贫困村用电水平为总目标,全面提高贫困村配电网建设水平,加快推进贫困村电网升级改造。加快推进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实现通信公共服务均等化。

专栏2-6 推进电力和信息网络全覆盖

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2017年,全面解决低电压问题,农村电网改造覆盖面100%,贫困村长期低电压用户得到基本治理,贫困村供电可靠性、供电质量大幅提升,全市贫困户通电率100%。到2018年,我市贫困村将建成结构合理、技术先进、供电可靠的现代化农村电网。

信息网络建设:

2018年,互联网覆盖率达到100%,基本实现村村有宽带、村村有电商、户户有电视,形成较为健全的网络信息安全和应急通信保障体系。

 

5.全面提升贫困地区教育发展水平

坚持扶贫先扶智,促进教育均衡发展,让贫困家庭的孩子都能接受教育,从根本上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实施基础教育巩固提升计划,实施就业创业能力培育计划,乡村教师专项支持计划。

专栏2-7 全面提升贫困村教育发展水平

基础教育:

学前教育。2017年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学前三年毛入学率达93%以上。

义务教育。保持义务教育高位普及,2017年学龄人口入学率保持100%。基本消除“大班额”,学校班额符合国家和省规定标准;保持我市义务教育高位均衡发展。

高中教育。2017年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90%以上;2016年市职业技术学校达到合格标准,支持市旅游学校、市文武学校达标建设,2020年全市职业学校达到合格标准。

远程教育。到2018年,全面完成中小学校网络条件下的教学环境建设。

就业创业能力培育:2016年起,劳务品牌培训资金补助名额和补助标准向建档立卡贫困户倾斜。针对贫困对象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创业培训。到2018年,力争使新进入人力资源市场的农村贫困转移就业劳动者都有机会接受一次就业技能培训。

乡村教师队伍建设:

1、拓展乡村教师补充渠道。每年主要通过公开招聘教师的方式补充,以满足乡村学校的教师需求。

2、实行职称地方岗位评聘指标向乡村学校教师倾斜。

3、推动城镇优秀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按照乐山市教育局城乡教师交流轮岗的实施意见,2016年对我市的教师交流轮岗办法进行适当调整,进一步加大教师交流轮岗力度。

4、全面提升乡村教师能力素质。加大乡村教师培训力度,提高乡村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通过“国培计划”和省、市、县级教师培训项目,开展乡村教师集中培训和远程培训,到2018年乡村教师接受360学时的全员培训。

 

6.加快贫困地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

健全贫困地区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和保障水平。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和医疗卫生人才培养,深化医疗卫生对口支援,全面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专栏2-8 加快贫困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

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全面开展乡村卫生机构达标建设。加快推进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到2018年,卫生院标准化建设达标率达100%,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达标率达98%。市财政每年投入每村卫生室6-8万元的人员工作经费,确保乡村医生有正常合理收入,而安心工作。

积极引导卫生人才服务基层:完善城市医师晋升职称前服务基层规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晋升中级、副高级职称前,须到下级医疗卫生机构支援6个月;晋升高级职称前,须到下级医疗卫生机构支援3个月。进一步完善对口支援制度,扎实推进市直医院专家到基层医院坐诊制度,方便群众就医,同时提升受援医院诊疗技术水平。通过卫生下乡、巡回医疗等方式,为贫困村、贫困户提供医疗服务。

公卫生保障行动:对贫困人口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免费提供妇幼卫生健康服务,免费开展疾病监测与计划免疫,免费实施重大传染疾病和地方病防治。

计划生育:加大对贫困地区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优待和扶持力度,做好计划生育贫困家庭经济扶助、养老保障、医疗保障、社会关怀等工作,优先扶持计划生育贫困家庭脱贫致富。

 

7.实施文化惠民扶贫行动

完善文化基础设施,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形成良好文明风尚。

专栏2-9 实施文化惠民扶贫行动

 

文化基础设施:2018年实现贫困村电脑、音响、网络、广播、电视全覆盖。实现村村有幸福美丽新村文化院坝,村村有文化室、有农家书屋。

文化生活发展:实施文化惠民演出行动,开展贫困地区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暨“法律七进”集中服务活动。每年举办农民读书活动,开展图书惠民展销、送图书下乡、农业科技知识课堂等活动。每月在每个贫困村放映一场公益电影。支持举办具有民族特色的文化展演活动和群众性民族传统节庆、民族民间艺术展演活动。注重民族文化遗产的保护和挖掘工作,加强农村传统村落、传统建筑保护维修。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加快贫困地区的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和组织建设。

文化产业发展:指导支持贫困地区整合利用历史文化、生态旅游等资源,发展特色文化产品,打造民俗文化品牌,培育骨干文化企业,推动文化产业发展,促进群众就业和致富增收。

文明风尚建设:指导贫困村修订完善村规民约,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人们日常工作生活的基本遵循。积极开展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文明健康素质和法治意识等教育培训,帮助贫困户提升能力素质、更新思想观念、树立自强意识。开展法治宣传资料、法治文艺巡演、法律援助、法律顾问进村活动,增强村民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开展“新家园、新生活、新风尚”活动和文明单位联系贫困村共建活动,加强农业科技知识、卫生健康知识等宣传,破除愚昧迷信、反对邪说邪教,形成健康、文明、科学的社会风尚。夯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阵地,充分利用乡镇、村学校少年宫和留守儿童之家,扎实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娱乐、技能培训活动、道德实践活动,以乐促智,以技促能,以德育人。开展“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建设活动,积极开展文明户评选活动,大力选树“最美家庭”、“十佳文明户”等先进典型,以良好家风带动社会风气转变。

 

8.持续推进生态扶贫工程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切实筑牢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屏障。

专栏2-10 持续推进生态扶贫工程

生态建设保护:加快脆弱地区生态治理步伐,优先安排贫困地区开展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等重大生态工程建设,确保区域自然生态系统修复和稳定。结合区域特色优势产业,发展一批能促进当地农民增收致富的经济林果产业。继续抓好中幼林抚育、低产低效林改造,提高林分质量、生态服务功能和经济产出。加强水资源保护,遏制水生态系统失衡趋势,建立完善以水功能区管理为核心的水资源保护制度体系。到2018年,森林覆盖率达到62.42%,生态安全屏障基本建成。

生态资源利用:依托峨眉山市丰富的动植物资源,在条件成熟的林区鼓励建设一批生物科考、森林探险、植物花卉(彩叶)观赏、森林康养基地和森林人家,促进生态资源转变为生态资本和经济效益。鼓励农牧民积极培育林下药材、高山蔬菜和林下生态养殖业,大力发展立体林业和循环经济;引导有序开展林下野生菌和森林蔬菜种植,推动珍稀生态资源永续利用。

人居环境改善:加强水源保护和水质保障,不断提高贫困地区集中供水水质合格率。。

防灾减灾避灾:在生态环境恶劣、生态环境脆弱、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及自然灾害频发的地区,结合新村建设,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生态移民、易地扶贫搬迁和避灾移民搬迁。加大对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防治力度,强化地质灾害隐患工程治理和排危除险,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建设群专结合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加大森林生物病虫害防治和预警监测体系建设力度,提升防灾减灾能力。

 

 

 

 


第三章  精准到户、到人项目建设内容

重点围绕省委《决定》提出的“五个一批”精准扶贫行动计划,以峨眉山市2014年底建档立卡的12340位贫困人口精准脱贫为需求,以精准帮扶措施为基础,充分结合《乐山市基础设施建设扶贫专项推进方案》等10个扶贫专项方案(以下简称乐山市10个专项方案)、《峨眉山市基础设施建设扶贫专项推进方案》等10个扶贫专项(以下简称峨眉10个专项)。充分衔接上述专项扶贫方案精准到人的项目和投入,规划落实到对象、规模、项目和投资。

一、扶持生产和就业发展一批

(一)扶持对象

以峨眉山市扶贫“十三五”规划拟脱贫8924名贫困人口为扶贫对象基础。对其中有劳动能力、可以通过生产和就业实现脱贫的6437名贫困人口,采取产业培育扶持和加大就业帮扶力度,因地制宜发展贫困人口农业、畜牧业,扩大转移就业培训和就业对接服务,通过发展生产和务工实现稳定脱贫。

(二)建设任务

“十三五”期间,峨眉山市扶持生产和就业发展项目,年度计划及资金投入规划详见表3-1


3-1  扶持生产和就业发展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单位

单位投资标准

补助

标准

规模(人)

年度计划(万元)

累计投入资金(万元)

效益预测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受益人口(人或人次)

农民人均增收(元)

合计

 

 

 

 

336.457

331.349

269.954

235.287

210.797

 

 

 

1

粮食

1697.9

500

902

28.281

26.241

20.368

12.974

14.01

101.874

992

1078

2

蔬菜

1910

500

1353

39.2

40.5

30.7

25.6

16.8

152.8

1488

1130

3

中药材

752

500

533

15.25

16.37

10.28

9.94

8.32

60.16

586

1130

4

水果

388

500

206

5.26

4.98

4.86

4.27

3.91

23.28

227

1129

5

茶叶

955.2

500

507

16.681

15.274

12.986

6.304

6.067

57.312

558

1179

6

核桃

2186.8

300

1549

45.235

40.298

35.016

29.369

25.026

174.944

1704

1130

7

136

500

361

10.6

9.8

7.8

6.9

5.7

40.8

397

1181

8

146

500

129

5.2

3.5

 

0

5.9

14.6

142

1130

9

2532

500

2017

50.69

56.23

40.781

42.369

37.81

227.88

2219

1131

10

17044

30

754

18.96

18.24

17.36

16.58

14.08

85.22

829

1131

11

2339

30

104

3.067

3.124

2.016

1.987

1.501

11.695

114

1128

12

棚圈建设

m2

1500

200

797

16

16

16

16

16

90

877

1129

13

专业合作组织培育

2

50000

177

4

4

4

4

4

20

195

1179

14

农产品资源加工

7

100000

1465

35.263

38.142

34.657

30.214

27.253

165.529

1612

1181

15

乡村旅游产业(农家乐)

81

7500

717

20

19

17

14

11

81

789

1232

16

太阳能杀虫灯

267

2000

591

18.27

15.35

12.13

10.68

10.32

66.75

650

1027

17

劳动力转移培训

90

500

64

1.6

1.5

1.4

1.4

1.3

7.2

70

1234

18

农村实用技术培训

160

500

114

2.9

2.8

2.6

2.7

1.8

12.8

125

1229

 

 

 

 


(三)扶持效益

通过扶持生产和就业发展,大力发展优势农业的养殖业,逐渐建立专业合作组织和农产品资源加工企业,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产业。预计人均增收幅度达到1078-1232元。

二、移民搬迁安置一批

(一)扶持对象

我市17个乡镇173个行政村8842709人。重点支持我市新村建设还未完成的26个贫困村和贫困村辖区内的142477人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易地扶贫搬迁和新村基础设施建设。

(二)建设任务

1、集中安置

拟建集中安置点2个,安置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4人,无同步搬迁其他农户。

2、分散安置

计划安置贫困人口2709人。拆迁安置任务及年度投资见表3-2

3-2 搬迁安置任务及年度投资情况

建设

年度

安置

规模

投资标准

总投资

2016

583

15307/

3224.4万元

2017

1101

15307/

6089.3万元

2018

1025

15307/

5669万元

(三)扶持效益

通过移民搬迁安置一批行动计划,改善搬迁群众的居住环境,优化其增收环境。使搬迁群众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显著改善,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基本建成,有效解决搬迁群众“出行难、吃水难、看病难、上学难、发展难”问题。

三、低保政策兜底一批

(一)扶持对象

对丧失劳动能力、无法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实现脱贫的特困群体,如农村 “五保”、特困老年人等,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通过社会保障实施政策性兜底脱贫。

(二)建设任务

包括建档立卡扶贫对象中低保兜底、建档立卡扶贫对象中低保、兜底户低保线和扶贫线补差、危房改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等。

低保政策兜底建设内容,投资规模及年度投资计划详见专栏3-3

(三)扶持效益

通过建档立卡扶贫对象中低保兜底、建档立卡扶贫对象中低保兜底户低保线和扶贫线补差、危房改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等扶贫措施,可很好解决被扶人员的生活保障问题,有更多的精力和资金投入新的致富行动中去。该项预计将使被扶群众人均增加可支配收入1400元。

四、医疗救助扶持一批

(一)对象与政策

因病致贫,特别是因患大病、慢性病而导致贫困的人群为扶助对象。逐步提高贫困人口的医保补助、门诊和住院治疗费用报销标准。实行大病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大病救助。

(二)建设任务

医疗救助扶持项目主要包括医疗保险、贫困残疾人扶助、新建贫困村村卫生室、贫困村村卫生室工作保障经费等。建设规模、资金来源详见表3-4


 

3-3 低保政策兜底年度资金安排

项目

编号

发放类型

单位

补助

规模

年度计划(万元)

累计投入

标准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资金(万元)

1

建档立卡扶贫对象中低保兜底

14400

5679

3124.22

2894.812

2158.728

0

0

8177.76

2

建档立卡扶贫对象中低保兜底户低保线和扶贫线补差

600

5679

170.37

170.37

 

0

0

340.74

3

危房改造

7500/

372

136

136

 

0

0

372

4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209.33

12341

195.25

196.29

582.41

0

0

973.95

 

3-4 医疗救助扶持

项目

编号

发放类型

单位

补助

规模

年度计划(万元)

累计投入

标准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资金(万元)

1

医疗保险

320//

4768

152.576

152.576

152.576

0

0

457.728

2

贫困残疾人扶助

960//

4145

397.92

397.92

397.92

0

0

1193.76

3

新建贫困村村卫生室

15万元/

15

90

90

45

0

0

225

4

贫困村村卫生室工作保障经费

8//

30

240

240

240

0

0

720


(三)扶持效益

通过对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贴,其中对农村五保对象实施全额补贴。提高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在政策范围内住院的自负救助比例,全面开展城乡居民重特大病医疗救助工作等具体措施,可进一步减轻贫困患者医疗负担。防止被扶对象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增强他们对未来的工作和生活的信心,更好的投入到致富活动中去。该措施预计可使农民可支配收入相当于提高500//年。


第四章  解决突出贫困问题项目建设内容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委《决定》、《乐山市科学精准扶贫集中力量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总体方案》和《峨眉山市精准扶贫合力攻坚实施方案》精神和要求,根据我市农村贫困地区的发展现状,加快推进交通、水利、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精准解决贫困地区行路难、饮水难、用电难、通信难等突出问题,着力改善民生,夯实发展基础,推动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限期脱贫、精准脱贫,结合《乐山市基础设施建设扶贫专项推进方案》等10个扶贫专项方案(简称乐山市“10个专项方案”)、《峨眉山市基础设施建设扶贫专项推进方案》等10个扶贫专项方案(峨眉山市“10个专项方案”),本章主要规划内容如下:

第一节  基础设施建设

主要包括交通、水利、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解决贫困地区行路难、饮水难、用电难、通信难等突出问题,着力改善民生,夯实贫困地区发展基础。

一、交通建设

着力推进重点区域和贫困村交通建设,至2015年年底我市18个镇乡通县乡道,245个行政村通水泥路。到2017年,力争全部完成县乡道改造,逐步完善乡镇联网路和断头路。2017年完成贫困村通村民聚集点水泥路建设,村道的提升改造及延伸。2018年完成贫困村与周边村的联网路。具备条件的建制村开通客运班线。

二、水利建设

加快推进贫困地区农村饮水安全提质增效,扎实推进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建设,大力发展城乡一体化供水,充分利用集中供水工程或城市供水延伸管网,提高贫困村自来水通村率、入户率、供水保证率。到2018年,完成投资1914万元,解决30个贫困村及全市12340名贫困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

三、电力建设

以保障贫困村生产生活安全用电、提高贫困村用电水平为总目标,全面提高贫困村配电网建设水平。到2017年,全面解决低电压问题,农村电网改造覆盖面100%,全市贫困户通电率100%。到2018年,我市贫困村将建成结构合理、技术先进、供电可靠的现代化农村电网。

四、通信建设

加快推进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实现通信公共服务均等化。到2018年,互联网覆盖率达到100%,基本实现村村有宽带、村村有电商、户户有电视,形成较为健全的网络信息安全和应急通信保障体系。

建设项目、建设规模、资金筹措等见表4-1

五、效益分析

基于该规划实施,可完成交通、电力、饮水、通信等基础设施的进一步完善。完成农村公路改善工程建设,其中以乡镇通油路和建制村通硬化路为主要完成成果,破除了贫困村交通瓶颈制约。修建了18个镇乡通县乡道,245个行政村通水泥路;完善了乡镇联网路和断头路,贫困村聚集点水泥路建设和存到的提升改造及延伸工作已完成并且具备条件的建制村开通客运班线。扎实进行了推进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建设工作,基本完成可城乡一体化供水,完成了提高贫困村自来水同村率、入户率和供水保证率的集中供水工程和城市供水延伸官网的铺建工作。建设工作可良好解决30个贫困村及全市12340名贫困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水土流失问题得到了有效控制,生态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完成了贫困村电网升级改造工程,全民解决低电压问题,使农村电网改造得到了100%覆盖,全市所有贫困户都可以通电。完成了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互联网覆盖率达到100%,各家各户都有宽带、电视信号。


4-1 基础设施建设规模及资金筹措

 

单位

建设规模

拟建设

时间

资金

合计 

资金概算

备注

省以上

市 

 县

其他 

 

 

 

 

29033.87

 

 

 

 

 

县乡道改善提升

公里

29.28

2016-2018

8277.37

暂定

暂定

暂定

暂定

解决普兴、双福、龙池、龙门、沙溪、大为等乡镇出行方便快捷的问题。

通村组道路

公里

200.3

2016-2018

9510.5

暂定

暂定

暂定

暂定

解决村组道路联网不畅、新村聚居点道路出行、道路向产业区延伸等问题。

水利治理工程

 

综合治理河道18km,新建蓄水池9座,机井7

2016-2018

5300

4228

0

1050

22

双福河双福镇和茅杆河(大为段)河道综合治理以及其他维护工程

饮用水安全项目

 

新建及更换管道185.7km、新建及维修水池129

2016-2018

2324

1338

0

870

116

解决和提升峨眉山市饮用水安全问题

用电线路改造

86900

2016-2018

1111

1111

0

0

0

沙溪乡大岗村、普兴乡鸣凤村、龙门乡王山村、沙溪乡回龙村、龙池镇莲花村、沙溪乡回龙村、大为镇双桥村、楠香村、沙溪乡大岗村、七里村10kv线路改造

新建用电线路

57800

2016-2018

1211

1211

0

0

0

新建乐山峨眉山35kV光明站至普兴乡胡场村、大为镇桃花村、普兴乡大河村、鸣凤村、合江村、普兴乡石炉村、青春村、光明村10千伏光胡线

宽带乡村

41

2016-2018

1300

1300

 

 

 

进行乡村宽带建设,提高宽带普及率


第二节  产业发展

产业扶贫主要通过加快产业培育发展,形成一、二、三产业互动相融的现代农业发展格局。充分发挥产业扶贫的基础性作用,加快培育贫困地区、贫困群众增收产业体系,建立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关键支撑。具体主要包括种植业、养殖业、专业合作组织培育、农产品资源加工、乡村旅游产业等。

一、建设与发展需求

围绕贫困村、贫困户资源优势,大力培育、扶持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利益链接和金融支持机制,政府主导构建“龙头企业+金融机构+贫困农户”、“龙头企业(专合社)+产业基地+贫困农户”合作模式,合理引导贫困户发展意愿,着力解决贫困村产业发展中的资金、技术、市场等瓶颈问题,坚持政策优先和项目倾斜,有效推动各项精准帮扶措施的全面落实,带动贫困农户增收脱贫,从而实现全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

根据各贫困村的地理位置及现有的自然资源条件,确定以茶叶、蔬菜为我市扶贫的主导产业,养殖、水果、核桃、林竹、粮油等为副产业,其中:北部山区村以茶叶、水果为主,南部山区村以高山蔬菜、中药材为主,中部坝区村以大棚蔬菜、水果、粮油为主。

二、建设任务

2016年,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通过培训掌握12项实用技术,至少选择1项种植、养殖、特色业态旅游、设施农业等增收项目。

2017年,贫困村区域农业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特色主导产业发展格局初具规模,农民增收支柱产业不断壮大。依托退耕还林工程、林下药材发展项目、珍贵用材林基地建设等项目建设,积极引导贫困户务工增加收入。

2018年,全市初步建成特色支柱产业体系,产业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产业助农增收人均增幅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资金概算、单位投资估算及建设规模详见表4-2

四、效益分析

形成了一、二、三产业互动相融的现代农业发展格局,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得到了普及,构建了“龙头企业+金融机构+贫困农户”、“龙头企业(专合社)+产业基地+贫困农户”合作模式,解决了贫困村产业发展中的资金、技术、市场等瓶颈问题。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进行了使用技术的学习从而进行种植、养殖、特色业态旅游、设施农业等增收项目增加了收入。

 


                                                                       4-2 项目资金概算、单位投资估算及建设规模[2]

项目内容

单位

规模

单位造价(元)

补助标准(元)

投资需求(万元)

项目惠及总人口(人)

投资总额

上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县级

财政资金

整合

资金

社会资金及群众筹资筹劳

种植业

粮食

24

600.0

500

1.44

0.6

0.6

0.096

0.144

7

蔬菜

210

800.0

500

16.8

5.25

5.25

4.62

1.68

74

中药材

102.5

800.0

500

8.2

2.5625

2.5625

2.255

0.82

35

水果

30

600.0

500

1.8

0.75

0.75

0.12

0.18

12

茶叶

192

600.0

500

11.52

4.8

4.8

0.768

1.152

84

核桃

1402

800.0

300

112.16

21.03

21.03

58.884

11.216

2574

小计

1960.5

 

 

151.92

34.9925

34.9925

66.743

15.192

2786

养殖业

26

3000.0

500

7.8

0.65

0.65

5.72

0.78

10

13

1000.0

500

1.3

0.325

0.325

0.52

0.13

3

347

900.0

500

31.23

8.675

8.675

10.757

3.123

81

1771

50.0

30

8.855

2.6565

2.6565

2.6565

0.8855

41

220

50.0

30

1.1

0.33

0.33

0.33

0.11

4

小计

2377

 

 

50.285

12.6365

12.6365

19.9835

5.0285

139

棚圈建设

平方米

1500

600.0

200

90

15

15

51

9

45

专业合作组织培育

2

100000.0

50000

20

5

5

8

2

45

农产品资源加工

7

236470.0

100000

165.529

35

35

78.9761

16.5529

84

乡村旅游产业(农家乐)

81

10000.0

7500

81

30.375

30.375

12.15

8.1

380

太阳能杀虫灯

267

2500.0

2000

66.75

26.7

26.7

6.675

6.675

1010

培训

劳动力转移培训

90

800

500

7.2

2.25

2.25

0

2.7

90

其中:转移就业人数

0

0

0

0

0

0

0

0

0

农村实用技术培训

160

800

500

12.8

4

4

0

4.8

160

一年以上技能培训

125

2000

500

25

3.125

3.125

0

18.75

125

小计

 

375

 

 

45

9.375

9.375

0

26.25

375

合计

 

 

 

 

670.484

169.079

169.079

243.5276

88.7984

4864

 

 


第三节 新村扶贫

以新村建设为综合载体,加快推进危房改造,同步搞好产业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配套、环境整治、文化传承和社会管理,建设幸福美丽家园。

一、建设与发展需求

以峨眉山市17个镇乡30个贫困村为新村扶贫对象,统筹推进全市贫困户危房改造、贫困村新村建设工作及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结合幸福美丽新村建设项目,到2018年完成26个扶贫新村建设。

二、建设任务

根据现有条件完成24个贫困村的新村建设(2016年以前已完成6),全面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和易地扶贫搬迁工程。2016年,实施扶贫新村建设9个;2017年,实施扶贫新村建设9个;2018年实施扶贫新村建设8个。重点工作如下:

1、全面实施农村危房改造。

2、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根据四川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会议精神,对我市17个乡镇173个行政村8842709人实施三年易地扶贫搬迁计划。

3、实施扶贫新村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4、统筹实施农房抗震设防改造。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资金概算、单位投资估算及建设规模详见表4-3

四、效益分析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到2020年力争达到21560元,增幅高于全市平均增幅。在实施村重点培育1-2个优势或特色产业,加快推进产业间融合互动发展。具备乡村旅游发展条件的村,积极发展三产业,产业收入占人均纯收入的50%以上。提高农村人均住房面积,达到40平方米左右。公共服务明显改善。村级公共服务活动中心达到300平方米,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100%。农村院落整治面达到100%,垃圾、污水无害化处理率90%以上。创建1-2个省级民间艺术之乡。

 


4-3 项目资金概算、单位投资估算及建设规模

项目

编号

项目名称

单位投资标准

补助标准

总规模(个、户)

年度计划(万元)

累计投入资金(万元)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1

农村危房改造

危房改造372

平均7500/

372

52.5

126.5

100

 

 

279

2

新村建设

全市26个贫困村

150

万元/

26

1350

1350

1200

 

 

3900

3

易地扶贫搬迁

17个乡镇173个行政村8842709

15307/

8842709

3224.4

6089.3

5669

 

 

14982.7

合计

 

 

 

4626.9

7565.8

6969

 

 

19161.7

 


第四节 教育与就业扶贫

一、建设与发展需求

实施“基础教育巩固提升计划”,加快学前教育发展,巩固提升普及义务教育成果,支持办好贫困地区综合高中,大力实施重大教育扶贫,加快推进贫困地区远程教育。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巩固和提升义务教育普及成果;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提高职业教育促进脱贫致富的能力,建设满足需要的高素质教师队伍。贫困人口素质全面提高,就业创业能力显著增强。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就业局势持续稳定,就业质量进一步提高。教育对促进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扩大中等收入群体、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二、建设任务

扶贫对象为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适龄受教育的青少年儿童1508人(该数据为动态管理),包括学前教育131人、小学98人、初中116人、高中102人、中职80人、大学生100人、劳动密集型企业贫困职工在校就读子女750人及全市1.234万贫困人口中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主要建设任务为:

1、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提高职业教育促进脱贫致富的能力,建设满足需要的高素质教师队伍。

2、贫困人口素质全面提高,就业创业能力显著增强。

3、全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受教育适龄青少年应补尽补,杜绝因贫失学情况。

4、实施基础教育巩固提升计划

1)加快学前教育发展。健全学前教育资助政策,大力实施第二轮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2)巩固和提升普及义务教育的成果。全面落实市长、局长、镇(乡)长、村主任、家长“五长”负责制,进一步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控辍保学责任机制。

3)办好普通高中,健全普通高中资助体系。

4)健全大学生资助政策。

5)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

6)对劳动密集型企业贫困职工在校(园)就读的子女实施午餐补助,所需资金由本级财政承担。

5、对我市残疾学生实施生活补贴。

三、进度安排

12017年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学前三年毛入学率达93%以上。

2、保持义务教育高位普及,2017年学龄人口入学率保持100%

3、从2016年秋季起普及高中教育。

42017年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90%以上;2016年市职业技术学校达到合格标准,支持市旅游学校、市文武学校达标建设,2020年全市职业学校达到合格标准。

5、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对全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受教育适龄青少年加大扶持力度。

6、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对全市残疾学生实施生活补贴。

7、从2016年起,针对贫困对象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创业培训。到2018年,力争使新进入人力资源市场的农村贫困转移就业劳动者都有机会接受一次就业技能培训。

8、到2018年,全面完成中小学校网络条件下的教学环境建设。

具体建设项目、建设规模、地点及进度见表4-4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资金概算、单位投资估算及建设规模详见表4-5

五、效果预测

规划实施可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巩固和提升义务教育普及成果,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提高职业教育促进脱贫致富的能力,建设满足需要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对贫困人员的帮扶,可使贫困人口素质全面提高,就业创业能力显著增强。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就业局势持续稳定,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4%以内,就业质量进一步提高。

4-5  资金筹措

项目名称

总金额

省以上

其他

备注

合计

11859.6

1500.16

0

10359.44

0

 

学前教育资助

93

23

0

70

 

进行学前教育资助,解决困难家庭孩子教育问题

普及高中教育

5805

1155

0

4653

0

普及高中教育

贫困学生资助

1846.6

197.16

0

1649.44

0

对贫困学生进行各项资助

残疾儿童生活补助

90

0

0

90

 

对残疾儿童进行生活补助

教育信息化建设

3897

0

 

3897

 

提高教育信息化水平

 

 


4-4  建设项目、建设规模、地点及进度

项目编号

发放类型

单位

补助标准
(人//元)

规模

年度计划(万元)

累计投入资金
(万元)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1220.6

2921.5

2564.5

2606.5

2546.5

11859.6

1

学前教育资助

教育局

1600

851

21

15

17

19

21

93

2

小学寄宿生生活补贴

教育局

1000

205

2.5

3

4

5

6

20.5

3

初中寄宿生生活补贴

教育局

1250

114

2.25

3

3

3

3

14.25

4

建档立卡义教段免生活费

教育局

据实免除

450

20

54

54

54

54

236

5

建档立卡义教段免教辅资料费

教育局

据实免除

510

4.5

9

9

9

9

40.5

6

建档立卡高中生免生活费

教育局

据实免除

80

3

6

6

6

6

27

7

建档立卡高中生免教辅资料费

教育局

据实免除

80

2

4

4

4

4

18

8

建档立卡大学生生活补助

教育局

本科生10000

专科生7000

30

13.5

27

54

81

108

283.5

9

建档立卡大学生生活费补助

教育局

5000

30

15

30

45

60

75

225

10

建档立卡中职生免教辅资料费

教育局

500

20

0.5

1

1

1

1

4.5

11

建档立卡中职生生活补助

教育局

3500

50

8.75

17.5

17.5

17.5

17.5

78.75

12

普及高中教育

教育局

据实免除

6834

520

1322

1322

1322

1322

5808

13

中职生活补贴

教育局

2000

400

8

8

8

8

8

40

14

小学走读生午餐补助

教育局

800

411

5.84

6

7

7

7

32.84

15

初中走读生午餐补助

教育局

1200

531

11.76

13

13

13

13

63.76

16

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新生

教育局

省内1500
省外2500

1360

52

55

55

55

55

272

17

密集型企业贫困职工在校就读子女生活补助

教育局

幼儿园1100
小学1200
初中1300

4083

90

100

100

100

100

490

18

残疾儿童生活补助

教育局

2000

100

10

20

20

20

20

90

11

教育信息化建设

教育局

全市公办学校实现“三通两平台”

400

1200

800

800

697

3897

12

就业培训

就业局

500

30

28

25

22

20

125

 


第五节 生态建设扶贫

一、建设与发展需求

大力实施生态扶贫,构建国土生态安全体系,筑牢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基础,拓宽贫困群众增收渠道,加快脱贫致富奔小康步伐,以有扶贫工作任务的乡镇为实施范围,重点支持30个贫困村,加强建档立卡的4331户贫困、12340人贫困人口的生态扶贫。

二、建设任务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切实筑牢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屏障。到2018年,森林覆盖率达到62.42%,生态安全屏障基本建成,生态产品供给能力明显提高,生态经济长足发展,贫困人口收入显著增长。

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建设项目、建设规模、地点及进度见表4-5

三、效益分析

生态安全屏障基本建成,森林覆盖率达到62.42%,完成了贫困地区开展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等重大生态工程建设,发展出了一批能促进当地农民增收致富的经济林果产业。建立并完善以水功能区管理为核心的水资源保护制度体系。在贫困地区建设了市级生态村10个、生态家园200户。

 


4-5  项目资金概算、单位投资估算及建设规模

序号

项目名称

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地址

开工时间

建成时间

建设规模

项目总投资

上级下达资金

备注

合计

2016

2017

2018

 

人居环境治理项目

 

 

 

 

 

2120.3

547.5

805.6

793.8

293.6

 

1

峨眉山市“十三五”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新建及更换管道150km,新建水池87

红花村,莲花村、大岗村,回龙村等

2016.7

2018.12

新建及更换管道150km,新建水池87

1515

200

696

619

 

 

 

防灾减灾项目

 

 

 

 

 

 

 

 

 

 

 

2

地质灾害隐患点专职监测

对全市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专职监测

龙池镇、大为镇等14个镇乡

2016

2018

16年对全市165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专职监测;1718年仅为计划值,以当时实际隐患点为准

149.4

49.8

49.8

49.8

45.6

上级下达的资金为2016年项目资金。2017-2018为计划值,实际项目以省厅下达为准

3

地质灾害隐患点排危除险工程

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小型排危除险

大为镇、绥山镇等镇乡

2016

2018

16年开展8处小型排危除险,17年计划2处排危除险,18年计划3处排危除险

298

148

60

90

148

4

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搬迁安置

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内受威胁农户进行搬迁安置

九里镇、绥山镇、罗目镇、乐都镇等

2016

2018

16年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内20户村民进行地质灾害搬迁安置;18年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内10户村民进行搬迁安置

58

50

0

35

0

5

远程传输实进对讲指挥平台和数据库建设

建立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时对讲平台和数据库

龙池镇、大为镇等14个镇乡

2016.6

2016.6

建立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时对讲平台

100

100

0

0

100


第六节  医疗卫生计生扶贫

一、建设与发展需求

落实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健全贫困地区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逐步缓解医疗卫生区域发展不平衡状况,大力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提升卫生计生服务能力,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二、建设任务

2017年,全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得到全面提升,主要卫生指标超过乐山市平均水平。通过单建、共建或共用邻近村村卫生室的模式,力争贫困村村卫生室覆盖率达100%;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100%达标、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98%以上达标,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市、小病不出乡镇。

三、进度安排

2015年,已完成双福镇纸厂村、大为镇楠香村和红花村3个贫困村卫生室建设。

2016年,完成7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服务区建设工作,完成4个贫困村卫生室建设,改建2个贫困村卫生室。

2017年,完成5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服务区建设工作,完成3个贫困村卫生室建设。

2018年,完成6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服务区建设工作。四、重点工作

1、完善村卫生室建设

三年内拟在双福镇小河村、林园村、普兴乡安全村,石炉村,龙池镇太坪村,沙溪乡大岗村、回龙村等7个贫困村建设村卫生室;普兴乡青春村、大为镇尖峰村2个贫困村改建村卫生室;双福镇尖峰村,普兴乡双邑村、张岩村、合江村,龙池镇高万村,沙溪乡七里村等6个贫困村通过共建共用临时村卫生室等方式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乐山市“乡村医士班”,实行定向培养;积极引导卫生人才服务基层,完善城市医师晋升职称前服务基层规定,通过卫生下乡、巡回医疗等方式,为贫困村、贫困户提供医疗服务。

2、大力实施医疗就诊减负行动

做好医疗帮扶、减免等服务。对贫困人口开展免费健康体检,实施“八免五补助”,筹建“医药爱心基金”,对贫困农村孕产妇免费孕前检查和发放叶酸,免费治疗结核病。常见慢病门诊费用纳入医保报销。

项目建设内容、进度安排、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详见表4-6

五、效果预测

建立并健全了贫困地区基层卫生计生服务体系,提高了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全面改善了贫困地区居民健康状况。乡镇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8%以上;年孕产妇死亡控制在1人以下;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5‰6.5‰以下;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2015年的±5%,保持无脊灰状态。打造了贫困村或其相邻村设置村卫生室,力争贫困村村卫生室覆盖率达100%


4-6  医疗救助项目资金概算、单位投资估算及建设规模[3]

项目名称

单位

建设规模

单位投资估算

资金合计

资金概算(万元)

备注

 

 

 

 

1555.53

省以上

其他

 

基层医疗机构中医馆建设

18

20-25/

380

80

 

300

 

 

贫困人员健康体检

8955/

92/

414.65

 

 

414.65

 

根据截至2016715日贫困人口数据减去65岁以上老年人人数测算

贫困白内障复明手术项目

139

1150/

16

 

 

16

 

 

贫困农村产妇住院分娩补助

75

3500/

26.25

3.75

 

22.5

 

根据2016年在册贫困农村孕产妇测算

0-6岁贫困残疾儿童补助

1

3万元/

3

 

 

3

 

 

筹建医药爱心扶贫基金

5

60万元/

300

 

 

300

 

根据2016年任务测算

举办“乡村医士班”

58

3.37万元/

195.63

 

126.03

69.6

 

 

贫困村村卫生室建设

新建7,改建2

新建20万元/个,改造10万元/

160

 

 

160

 

 

卫生院定期到贫困村卫生室巡诊相关费用

5

500/

60

 

 

60

 

 

 

 


第七节 文化惠民扶贫

一、建设与发展需求

切实提高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现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让贫困地区的群众充分享受到经济发展带来的丰富精神文化成果。

二、建设任务

提高贫困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整体建设,为贫困地区经济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按照市委“三年集中攻坚,一年巩固提升”要求,到2016年完成贫困地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任务60%以上,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能力明显加强。到2018年,贫困地区文化基础设施基本建成,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资金概算、单位投资估算及建设规模详见表4-7

四、效果预测

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能力明显加强,各类文体活动得到了广泛开展,贫困地区文化基础设施基本建成。全面实现了村村有文化室、有农家书屋,做到书报全民读、演出人人看、电视户户通、广播村村响、电影月月放,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得到了有效满足。


 

4-7  项目资金概算、单位投资估算及建设规模

建设内容

单位

建设规模

补助

标准

投资

资金筹措

政府性投入

其他资金

政府性投入合计

行业资金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合计

省以上

合计

省以上

合计

信贷资金

业主投资

农户自筹

捐赠资金

合计

万元

 

 

291

281

79

62.8

 

16.2

202

 

 

202

10

 

10

 

 

一、文化基础设施

 

 

 

221

211

63

48

0

15

148

0

0

148

10

 

10

 

 

1.全民健身工程

30

1

30

30

15

 

 

15

15

 

 

15

 

 

 

 

 

2.室外固定电影放映点

21

2

42

42

 

 

 

 

42

 

 

42

 

 

 

 

 

3.农村文化设施

30

1

30

30

 

 

 

 

30

 

 

30

 

 

 

 

 

4.广播村村响

30

1.4

42

42

42

42

 

 

 

 

 

 

 

 

 

 

 

5.电视户户通

176

0.033

5.8

5.8

 

 

 

 

5.8

 

 

5.8

 

 

 

 

 

6.模拟信号数字化整转

1

 

10

 

 

 

 

 

 

 

 

 

10

 

10

 

 

7.阅报栏

30

 

30

30

 

 

 

 

30

 

 

30

 

 

 

 

 

8.农家书屋补充更新

30

0.2

6

6

6

6

 

 

 

 

 

 

 

 

 

 

 

幸福美丽新村

14

1.8

25.2

25.2

 

 

 

 

25.2

 

 

25.2

 

 

 

 

 

二、群众文化生活

 

 

 

70

70

16

14.8

 

1.2

54

 

 

54

 

 

 

 

 

1.公益电影放映

720

0.02

16

16

16

14.8

 

1.2

 

 

 

 

 

 

 

 

 

2.三下乡活动

2

10

30

30

 

 

 

 

30

 

 

30

 

 

 

 

 

3.文化下乡惠民演出活动

45

 

15

15

 

 

 

 

15

 

 

15

 

 

 

 

 

4.文艺骨干、积极分子培训

6

1.5

9

9

 

 

 

 

9

 

 

9

 

 

 

 

 

 

 


第八节 社会保障扶贫

一、建设与发展需求

深入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着力实现低保政策兜底一批、医疗救助扶持一批,切实提高贫困人口社会保障水平。

2.建设任务

1)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推进扶贫开发政策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衔接,对丧失劳动能力、无法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实现脱贫的贫困家庭全部纳入农村低保。2016年,农村低保标准不低于3100/·年,到2017年,实现农村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线“两线合一”。

2)加快发展城乡居民社会保险

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覆盖率达到95%2019年达到97%2020年基本实现人人享有养老保险。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覆盖率达到97%2019年达到99%2020年基本实现人人享有医疗保险。

3)加快养老机构建设

加强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建设,改善散居特困人员居住条件,在供养对象自愿的前提下,对农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扶养人的特困人员实行集中供养,2016年力争贫困地区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80%2017年达到90%2018年达到100%

4)加大医疗保障救助扶持力度

扩大医疗救助范围,将农村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纳入医疗救助范围的同时,逐步将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患者纳入医疗救助范围。2016年,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在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救助达到70%2017年达到72%2018年达到75%2019年达到77%2020年达到80%

5)加大贫困残疾人扶持力度

按照国家统一安排,2016年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到2020年完善动态管理。

4.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资金概算、单位投资估算及建设规模详见表4-8

5.效果预测

完成了对全市30个贫困村实行市级领导挂联、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驻村的帮扶全覆盖。完成了对全市4331户贫困户、12340人贫困人口实现每户有帮扶责任人的工作。

实现了对贫困村贫困户提供资金、项目、技术等方面的帮助,实现贫困村贫困户稳定增收、脱贫致富。社会各界积极参加到了扶贫开发的工作当中,为贫困村贫困户加快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4-8 社会保障扶贫项目资金概算、单位投资估算及建设规模

序号

社会保障扶贫名目

人口基数(人)

十三五规划测算资金(万元)

总投入

(万元)

省级投入

本级投入

合计

社会保障扶贫

 

8686.51

1899.62

6786.89

1

低保政策兜底一批

已纳入“五个一批”

投资计入“五个一批”

2

医疗救助帮扶一批

已纳入“五个一批”

投资计入“五个一批”

3

特困人员供养一批

966

3045.31

0

3045.31

3-1

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

478

2923.94

0

2923.94

3-2

农村特困人员分散供养

488

121.37

0

121.37

4

特困家庭救助帮扶一批

865

302.2

274.73

27.47

5

社会保险保障一批

 

973.95

134.47

839.48

5-1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人员

8096

219.13

87.65

131.48

5-2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重度残疾及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夫妻参保人员

877

60

0

60

5-3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退休人员

4244

46.82

46.82

0

5-4

精准扶贫家庭病床帮扶

 

648

 

648

6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3312.55

1490.42

1822.13

6-1

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费补贴

 

217.8

87.12

130.68

6-2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1102.75

606.5

496.25

6-3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帮扶

4150

1992

796.8

1195.2

7

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保障

4150

1052.5

0

1052.5


第九节  社会扶贫

一、建设与发展需求

通过政府主导、市场调节、政策优惠,进一步弘扬扶贫济困美德,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加快推进贫困村、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构建全社会合力扶贫攻坚新格局。

二、建设任务

2016—2017年,深入推进。抓好社会扶贫各类帮扶规划计划落实,加强社会帮扶项目资金管理,切实提升帮扶实效;对部门包村、干部包户、驻村帮扶等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2018年,巩固提升。对社会参与帮扶的贫困村贫困户,尚未实现脱贫目标的,进一步动员帮扶单位和个人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发展步伐;对已经实现脱贫目标的,巩固帮扶实效,提升发展水平,努力实现小康目标。总结社会扶贫工作经验,宣传先进典型,进一步推动全社会参与扶贫开发工作向更高水平、更高层次发展

三、政策措施

政策措施包括:强化驻村帮扶、干部结对扶贫倡导民营企业扶贫、引导社会组织扶贫动员个人扶贫、搭建公益活动平台、开展扶贫志愿行动、推进政府购买服务以及推动“智力扶贫、大众创业”等。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资金概算、单位投资估算及建设规模详见表4-9

 

 

4-9 建设项目、规模及资金概算

项目名称

单位

建设

规模

单位投资估算

资金

合计

资金概算(万元)

 

 

 

 

1584.6

省以上

其他

干部驻村

27

10

270

 

 

270

 

干部结对

90

14.61

1314.6

 

 

1314.6

 

五、效果预测

完成了市、镇(乡)党政机关和干部分级分类明确帮扶对象工作。全市30个贫困村、4331户贫困户、12340人贫困人口实现了每户有帮扶责任人。对贫困村贫困户提供资金、项目、技术等方面的帮助,解决了贫困村贫困户最迫切的难题,与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形成了合力,实现了贫困村贫困户稳定增收、脱贫致富。


第十节  财政金融扶贫

一、建设与发展需求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推进财政金融支持扶贫开发,为贫困村、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提供强力支持。

二、建设任务

围绕全市扶贫开发目标任务,加快构建以综合扶贫为基础、专项扶贫为支撑的财政扶贫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加快构建以精准识别为前提、精准脱贫为目标的财政精准扶贫机制。2016年兑现落实已出台的各项财政金融扶贫政策措施。推进中央、省、市新出台的政策试点,确保各项财政金融扶贫政策措施在2018年前全部出台并落实到位。

三、政策措施

1、财政政策

建立贫困地区基本财力保障制度,市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稳定增长机制,提高扶贫资金使用精准度,确保行业扶贫资金足额落实,强化项目资金统筹整合力度,加大财政贴息力度,积极吸引社会资本投向贫困地区。

2、金融政策

完善贫困地区金融组织体系,发挥金融互补优势;加大货币政策支持力度,增强信贷投放能力;有效实施差别化信贷政策,优化信贷结构;实施金融差异化监管,优化金融考核体系。

四、效益分析

构建以综合扶贫为基础、专项扶贫为支撑的财政扶贫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加快构建以精准识别为前提、精准脱贫为目标的财政精准扶贫机制,推动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综合金融服务水平明显提升。

 

 


第五章  区域发展项目建设内容

第一节  重大交通建设

一、建设与发展需求

以打造乐山西部综合交通次枢纽重要节点为目标,推进我市铁路、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及地方重点项目建设。

二、建设任务

1、铁路项目

开工建设48.2公里,峨眉段总投资51.7亿元。

2、高速公路

开工建设乐汉高速,在建高速公路里程达45公里,总投资63亿元。

3、国省干线及地方重点项目

计划建设国省干线及地方重点项目14151.17公里,总投资47.5亿元,其中本级投资33.6亿元。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区域项目建设地址、项目年限、建设规模、投资等详见表5-1

 


5-1  区域项目建设地址、项目年限、建设规模、投资

类别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业主

建设地址

建设

性质

开工

年月

建成

年限

建设规模及内容

总投资

本级投资

铁路

1

成昆铁路扩能改造成峨段(峨眉段)

成昆公司

双福镇、新平乡        绥山镇、胜利镇           桂花桥镇

新建

2014

2017

峨眉段全长14.2公里,设计时速:160公里/小时,占地530亩。

90000

10000

2

成昆铁路扩能改造峨眉至米易段

成昆公司

 桂花桥镇、九里镇

新建

2016

2020

峨眉段全长23.6公里,设计时速:160公里/小时,占地900亩。

218000

20000

3

连乐铁路峨眉段

乐山市交委

桂花桥镇

新建

2018

2021

全长122.85公里,我市境内全长10.4公里。设计时速:120公里/小时,占地,400亩。

60000

10000

高速

4

乐汉高速(峨眉段)

川高公司

桂花桥镇、罗目镇          高桥镇、沙溪乡          龙池镇、大为镇

新建

2016

2020

峨眉段全长45公里,路面宽24.5米,沥青砼路面,占地3000亩。

630000

30000

干线公路

5

新建干线公路

 

 

 

 

 

151.17公里

475028

336028

6

改建干线公路

市交通运输局

S306线报国寺至和平桥改造

 

 

 

4公里

4000

4000


第六章  投资概算和资金筹措

第一节  精准到户、到人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一)投资概算

规划内容主要包括生产和就业扶持一批、移民搬迁安置一批、低保政策兜底一批、医疗救助扶持一批四大类,总投资29018.574万元。其中:生产和就业扶持一批1418.844万元、占4.89%;移民搬迁安置一批14982.8万元、占51.63%;低保政策兜底一批9864.45万元、占33.99%;医疗救助扶持一批2572.48万元、占9.48%

图形1

7-1 实施精准到户、到人项目投资概算组成及占比图

(二)资金筹措

精准脱贫建设项目总投资29680.25万元,其投资来源为:中央及省级财政资金14592.19万元(专项财政扶贫资13382.88万元、行业财政性资金1209.31万元),地方(州、县)资金3532.72万元,扶贫贴息贷款10836万元,农户自筹719.34万元。分类投入情况如下:

生产和就业扶持一批:建设项目总投资1418.84万元,其投资来源为:中央及省级财政资金554.76万元,地方(州、县)资金237.75万元,农户自筹626.34万元。产业发展扶持依靠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要主要进行小额信贷支持。

移民搬迁安置一批:建设项目总投资14982.8万元,其投资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2167.2万元,省级债务资金1979.6万元,专项建设资金1354.5万元,长期低息贷款9481.5万元。

低保政策兜底一批:建设项目总投资9864.45 万元,其投资来源为:中央及省级财政资金8433.12万元(专项财政扶贫资金8019.65 万元、行业财政性资金413.47 万元),地方(州、县)资金1338.33 万元,农户自筹93.00万元。

医疗救助扶持一批:建设项目总投资2752.48万元,其投资来源为:中央及省级财政资金795.84 万元(行业财政性资金795.84万元),地方(州、县)资金1954.64万元。

6-1实施精准到户、到人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汇总表

类别

投资

资金筹措

政府性投入(万元)

其他资金(万元)

总投资(万元)

占总投资的比例

小计

行业资金

财政专项资金

总投资

29018.574

100%

19389.91

2403.07

16986.84

11555.34

生产和就业扶持

1418.844

4.89%

792.51

0

792.51

626.34

移民搬迁安置

14982.8

51.63%

3521.7

0

3521.7

11461.1

低保政策兜底

9864.45

33.99%

9771.45

413.47

9357.98

93.00

医疗救助扶持

2752.48

9.48%

4017.48

1989.60

2027.88

0

 

 

第二节  解决突出贫困问题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一)投资概算

主要包括基础扶贫、产业扶贫、新村扶贫、能力扶贫、生态扶贫、医疗卫生扶贫、文化惠民扶贫、社会保障扶贫、社会扶贫等9大类,总投资59980.99万元。其中:基础扶贫类29033.87万元,占48.41%;产业扶贫类670.484万元,占1.12%;新村建设4179万元,占6.97%;教育与能力扶贫类11859.6万元,占19.77%;生态扶贫类2120.4万元,占3.54%;医疗卫生扶贫类1555.53万元,占2.59%;文化惠民扶贫类291万元,占0.49%;社会保障扶贫类8686.51万元,占14.48%;社会扶贫类1584.6万元,占2.63%

 

6-2  解决突出贫困问题建设项目投资表

  

资金(万元)

百分比

  2.1基础设施

29033.87

48.41%

  2.2产业发展

670.484

1.12%

  2.3新村建设

4179

6.97%

  2.4教育与能力

11859.6

19.77%

  2.5生态扶贫

2120.4

3.54%

  2.6卫生扶贫

1555.53

2.59%

  2.7文化惠民

291

0.49%

  2.8社会保障

8686.51

14.48%

  2.9社会扶贫

1584.6

2.63%

合计

59980.99

100.00%

6-2 解决突出贫困问题建设项目资金分配图

 

(二)资金筹措

按照中央、省级、市(州)、县、业主投资、农户自筹(含投劳折资,下同)的资金筹措原则,“十三五”建设项目总投资61720.36万元。分类投入情况如下:

基础设施类,项目总投资29033.87万元。产业扶贫类,项目总投资670.48万元;新村建设项目总投资4179万元;教育与能力扶贫类项目总投资11859.6万元;生态扶贫类项目总投资2120.4万元;医疗卫生扶贫类项目总投资1555.53万元;文化惠民扶贫类项目总投资291万元;社会保障扶贫类项目总投资8686.51万元;社会扶贫类项目总投资1584.6万元。

6-3 解决突出贫困问题建设项目资金筹措表

建设内容

总投资

行业资金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其他资金

合计

省以上

合计

省以上

合计

  2.1基础设施

29033.87

 

 

 

 

 

 

 

  2.2产业发展

670.484

42.06

21.03

21.03

296.098

148.049

148.049

332.326

  2.3新村建设

4179

4179

4179

0

0

0

0

0

  2.4教育与能力

11859.6

11859.6

1462.36

10397.24

0

0

0

0

  2.5生态扶贫

2120.4

280.9

29.1

251.8

1621.1

145.6

1475.5

10.4

  2.6卫生扶贫

1555.53

0

0

0

1555.53

83.75

1345.75

0

  2.7文化惠民

291

79

62.8

16.2

202

0

202

10

  2.8社会保障

8686.51

0

0

0

8686.51

3600.12

5086.39

0

  2.9社会扶贫

1584.6

0

0

0

1584.6

0

1584.6

0

第三节  区域发展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十三五”期间,峨眉山市规划的区域发展项目主要是交通项目建设及重大生态建设部分中的退耕还林工程。

1)规划区域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详见表6-1。项目总投资1564367.37万元,其中本级投资为478164万元。

2)规划退耕还林工程3000亩,单位投资标准为3000/亩,规划总投资600万。其中:中央及省级财政资金450万元(行业财政性资金450万元),农户自筹150万元。

 

 


第七章  创新扶贫开发长效机制

第一节  建立目标责任机制

峨眉山市人民政府是扶贫开发攻坚的工作主体、责任主体、实施主体、管理主体,主要做好扶贫力量组织调配、项目资金运行管理、帮扶措施督促落实、建档立卡信息统计等工作。峨眉山市成立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市委副书记担任常务副组长,分管市领导担任副组长,发改、财政、统计、民政、水务、林业、水务、交通运输、卫计、教育、人保、国土、住建、环保、旅游、农业、文广新、经信、审计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峨眉山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各项扶贫项目的规划指导和统筹协调工作,特别是“五个一批”和“十个专项”中所列项目。各乡镇、村要做好组织和带领群众推进扶贫项目实施、登记造册、监督管理、信息反馈等工作,要成立乡镇一级的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按照本规划的要求,各相关单位、乡镇、村社应做到年初订计划、年中抓实施、年底作总结,明确牵头人和责任人,逐项抓好扶贫工作的落实,逐项落实每个项目的实施计划、实施目标,抓好每项工作的落实。

第二节  健全投入增长机制

整合民生资源,重点推进涉农资金整合,对同一区域同步投入、集中使用,项目资金由峨眉山市市级统筹。优化支出结构,加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提高扶贫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

对于四川省、乐山市安排的各类扶贫专项资金,峨眉山市财政、扶贫部门应从计划分配到项目实施等各个环节,实行全程跟踪管理,保证专账核算、专款专用。进一步完善项目和资金的公告公示制度,认真执行县级资金报账制度、项目验收制度,严禁截留、挪用、拖欠、挤占和贪污挥霍各类扶贫资金。加强项目后续管理,定期对扶贫资金进行全面审计、监察和检查,并完善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将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绩效与资金计划分配挂钩。

第三节  构建资产扶贫机制

探索资产收益扶贫模式,引导贫困村将集体资产、贫困户将承包土地和个人财产入股,采取委托经营、合作经营等方式,确保贫困村和贫困户多渠道增收。探索投资收益扶贫模式,将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量化给贫困户,将财政支农资金投入到村或农民合作社形成的资产划出一部分,采取优先股的方式量化到贫困户,实行贫困户收益保底、按股分红。探索理财收益扶贫模式,对无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可将无指定用途的扶贫捐资或安排到户的扶贫资金,采取委托经营方式,帮助其获得理财收益、分红收入。

第四节  构筑返贫预防机制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方面要消除现有贫困人口,另一方面要遏制返贫。通过逐步提高支付限额,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政府、个人和保险机构共同分担大病风险,从根本上解决这个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每个家庭不再因病而致贫、返贫。

第五节  创新社会扶贫机制

广泛动员和凝聚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形成政府、市场、社会互为支撑,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的大扶贫格局。做好定点帮扶工作,积极筹措资金,落实帮扶规划,选派优秀中青年干部到贫困县、贫困村挂职和蹲点扶贫。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群众团体、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等在扶贫开发中的作用,鼓励、支持、帮助各类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自愿采取定向、包干等方式参与扶贫,增强扶贫开发的社会合力。

第六节  完善绩效评估机制

建立扶贫统计监测网络体系,加强对贫困村、户的动态监测和管理;建立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做好扶贫开发相关信息的采集、整理、反馈和发布工作。建立规划实施跟踪评估工作机制,对规划实施情况组织开展中期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规划调整的依据。做好规划实施期满的终期评估工作,确保通过乐山市、四川省扶贫工作验收。

制定和完善扶贫开发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建立规划目标责任制和年度实施任务考评制,对扶贫开发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全程督查、全面考核。完善贫困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办法,把扶贫成效作为年度考核的主要目标。对完不成扶贫开发攻坚任务的,实行一票否决。加强对行业扶贫工作的考核和定点帮扶工作的督查,对每年完成目标任务情况进行通报。对“摘帽”的贫困村,基本保持扶贫政策不变、扶贫投入不减,巩固扩大扶贫成果。

 


第八章  效益预测

第一节  扶贫效益

贯彻“政府主导、群众主体、科学规划、整合资金、成片推进、精准扶贫”的原则,深入实施“五个一批”脱贫攻坚行动计划和十大扶贫专项,严格领导责任,强化社会合力,推动贫困群众限期脱贫、精准脱贫,着力提高扶贫实效,建立健全扶贫攻坚体制机制和保障机制,确保如期完成扶贫攻坚任务。

2018年,全面消除绝对贫困,峨眉山市12340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30个贫困村全部“消除”;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以上,使我市在乐山市范围内率先进入全面小康社会。贫困发生率为0.78%,未解决农村安全饮水农户数由“十二五”末期2388户降至0;实现自然村全部通电,未通电话的自然村“十二五”末期204个降至0,完成农村危房改造372套,没有卫生室覆盖的行政村数量由“十二五”末期15个减至0,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保持在90%,乡村无线宽带网覆盖率提高至100%,基本实现村村有宽带、村村有电商、户户有电视,形成较为健全的网络信息安全和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农村低保人数由“十二五”末期2020人增至5679人。

第二节  经济效益

逐步形成一、二、三产业互动相融的现代农业发展格局,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得到普及,主导产业成为从业农民家庭收入的重要来源。合理引导贫困户发展意愿,着力解决贫困村产业发展中的资金、技术、市场等瓶颈问题,坚持政策优先和项目倾斜,有效推动各项精准帮扶措施的全面落实,通过政府主导构建“龙头企业+金融机构+贫困农户”、“龙头企业(专合社)+产业基地+贫困农户”合作模式。

根据各贫困村的地理位置及现有的自然资源条件,确定以茶叶、蔬菜为我市扶贫的主导产业,养殖、水果、核桃、林竹、粮油等为副产业,其中:北部山区村以茶叶、水果为主,南部山区村以高山蔬菜、中药材为主,中部坝区村以大棚蔬菜、水果、粮油为主。

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通过培训掌握12项实用技术,至少选择1项种植、养殖、特色业态旅游、设施农业等增收项目。依托大为果蔬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园、龙池生态农业示范园等项目建设,积极引导贫困户务工增加收入。实施“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特色主导产业发展格局,依托退耕还林工程、林下药材发展项目、珍贵用材林基地建设等项目建设,积极引导贫困户务工增加收入。到2018年,全市初步建成特色支柱产业体系,产业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产业助农增收人均增幅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通过上述一揽子的项目建设及扶贫计划,预计“十三五”期间:峨眉山市国民生产总值年均增长率达到8.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率达到16.00%,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率由“十二五”末期的14.30%达到20.70%,城镇化率达到60.00%

第三节  社会效益

通过建立健全贫困地区基层卫生计生服务体系,提高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全面改善贫困地区居民健康状况,主要卫生指标高于乐山市平均水平。通过单建、共建或者共用邻近村村卫生室的模式,在贫困村或其相邻村设置村卫生室,力争贫困村村卫生室覆盖率达100%;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100%达标、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98%以上达标,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市、小病不出乡镇;人均期望寿命超过乐山市平均水平

通过实施文化惠民扶贫行动,不断满足贫困地区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切实提高贫困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整体建设,为贫困地区经济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实施公平、公正的低保兜底救助政策。到2017年,实现农村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线“两线合一”。加快发展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到2020年基本实现人人享有养老保险。加快养老机构建设。加强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建设,2018年贫困地区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100%。加大医疗救助扶持力度。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救助比例2020年达到不低于80%。加大贫困残疾人扶持力度。2016年率先对低于国家贫困线标准的贫困残疾人实行生活费补贴,2020年落实动态调整管理,应补尽补,确保所有贫困残疾人家庭年收入水平稳定达到国定贫困线标准。

 


第九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组织领导

(一)建强领导班子

贫困地区党委、政府要把扶贫开发攻坚作为中心任务,作为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实际行动。配强贫困地区各级领导班子,注重从扶贫开发工作一线选拔干部,选派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基层工作经验丰富,一心为民、干在实处的干部担任县、乡镇党政主要领导,有针对性地配备熟悉现代农业、旅游发展、村镇建设、农村金融、群众工作等方面的领导干部。对扶贫实绩突出的干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对扶贫开发攻坚措施不力、成效不佳的党政领导要及时调整。对扶贫帮扶和驻村帮扶重视不够、工作不实的部门领导要严格问责。

(二)夯实基层基础

把扶贫开发与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抓好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选好配强村级领导班子,鼓励和选派思想好、作风好、能力强、真心为群众服务的优秀年轻干部、退伍军人、高校毕业生到贫困村工作,认真落实向贫困村党组织选派“第一书记”举措,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坚强战斗堡垒。坚持强村带弱村、富村带穷村,建立联合党组织,推行驻村帮扶单位、帮扶企业与村支部联建党支部。加强基层扶贫机构和队伍建设。扶持贫困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增强解决贫困户特殊困难的实力。认真落实“四大片区”急需紧缺人才选拔培育实施计划,培养引进一批教育、卫生、农技、文化、旅游等专业技术人才。

(三)落实驻村帮扶

提高县以上机关派出干部的比例,从省、市、县三级抽调了解农村、能力较强的优秀干部,组建驻村帮扶工作组,确保全市30个贫困村每个村至少有1个驻村帮扶工作组、1个联系单位,每个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实现驻村帮扶全覆盖。加大对驻村帮扶工作组和驻村干部的考核力度,推动加强基层基础、推进精准扶贫、为民办事服务、提升治理水平四项任务落实。驻村干部可以轮换,驻村帮扶工作组要长年驻扎、包干完成脱贫任务,贫困村不“摘帽”、贫困户不脱贫,工作组就不撤出。

(四)突出群众主体

坚持扶贫先扶志,发挥贫困群众主体作用,引导其转变思想观念,坚定信心、不等不靠、苦干实干,依靠自身努力增加收入,改变落后面貌,过上美好生活。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正确引导群众预期,切忌好高骛远,影响扶贫开发工作持续性。根据贫困群众需求制定扶贫措施,认真落实一事一议、村民自建、以工代赈、以奖代补等政策,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强化群众监督和群众评价,确保扶贫项目资金发挥更大效益。

(五)加强乡村治理

坚持整合资源、重心下移,健全基层组织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保障机制,健全符合贫困地区实际的利益协调、治安防控、民主自治等工作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社会组织等的作用,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的关爱帮扶服务,深化残疾人量化服务。推进村民自治,加强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的居民自治组织建设,引导村民制定村规民约,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深入推广“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规范村“两委”职责和村务决策管理程序。培育农村专业协会类、社区服务类等社会组织。推进农村依法治理,创新农村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大力开展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农民群众安居乐业。

(六)强化法治保障

强化《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刚性约束,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农村扶贫开发的法定责任,各级扶贫开发行政主管部门切实行使规划、协调、指导、监督、管理的法定职责,落实好扶贫开发措施、社会扶贫、项目管理、资金管理和监督检查等法定工作,把扶贫开发攻坚纳入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轨道。

第二节  责任落实

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扶贫开发工作的组织领导,实行扶贫攻坚党政 “一把手”负总责,帮扶部门 “一把手”对帮扶工作负全责,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上下贯通、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要坚持省负总责、市(州)统筹、县乡抓落实管理体制,层层落实目标责任。

第三节  监督检查

严格遵守四川省纪委监察厅下发《关于加强监督执纪问责为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的通知》,加强扶贫开发各项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沿,决不允许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省委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确保政令畅通。对扶贫工作不力甚至弄虚作假的要严肃问责,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领导干部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以铁的纪律推动省委扶贫开发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加强纪律审查,塑造新风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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