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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眉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关于对市人大第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7号建议的办理答复
发布时间: 2016-10-17 03:1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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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力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严格大货车进城管理”的建议,我单位已经办理,按照代表建议办理有关规定,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我市省道103线、306线改线工程(货运通道)自2013年初竣工以来,市政府发布了《关于限制货运汽车在城市建成区通行的通告》,对货运汽车实施入城管理,凭通行证每日7:00至22:00在限制通行区域以内的城区道路行驶,城市道路通行秩序得到了明显改善。但是,城市道路毕竟还承担着物流运输和企业生产运输的功能。我们十分重视货车违规入城的管理,通过安装的电子监控系统,对违规入城的货车进行抓拍比对后实施处罚,取得了良好成效。而且,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大队和市城管局组建了一支常设队伍,加强对进城货车的监管,对不按规定入城通行和沿途抛洒扬尘的货运车辆发现一起,处罚一起,坚决做到“零”容忍。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城市道路功能的逐步完善,加大对货运车管理的力度,在城区的主要路段增设电子监控系统,增大管理的覆盖面,降低货车入城对城市交通的影响。而且,随着市政府对城市道路规划和功能区的调整,会进一步提升城市的形象。

谢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方明强,联系电话:0833—5523110

 


 


 

峨眉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2016年5月5日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代联工委,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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