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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市人大第十八届一次会议第52号建议办理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 2022-11-07 10:59     来源: 峨眉山市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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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德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相关措施的建议》,我单位已经办理,按照代表建议办理有关规定,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我市住宅增设电梯基本情况

2020年10月1日,我局牵头草拟的《峨眉山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方案(试行)》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出台,我局通过微峨眉等新闻媒体进行了宣传推广。电梯方案试行至今,已有17人次到我局咨询了解,4个小区共7个单元楼栋已通过相邻业主协商并向我局办理了申请,其中已有3个单元楼栋正在进行电梯安装,余4个单元楼栋正在完善审批流程。目前,正在安装电梯的3个单元楼栋集中在红华苑小区25栋、29栋,待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后作为成功案例在我市进行宣传推广。

二、住宅增设电梯相关措施

(一)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和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省委经济工作会,2021年12月省住建厅等六部门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川建行规〔2021〕14号)、乐山市住建局于2022年4月颁布了《乐山市主城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方案》(乐住建发〔2022〕9号),明确了住建、规划、特种设备监管、乡镇(街道)等部门职责,简化了办理流程,以及增设电梯中邻里纠纷的处置方式可通过“两调一诉”解决,并明确省级财政专项补贴10万元/台的标准,地方财政可根据实际情况增补。

(二)来我局咨询或者电话咨询增设电梯事宜的群众,我局工作人员一直都耐心细致的进行政策讲解,并向其发放《峨眉山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方案(试行)》文件,文件中附有申报流程图及说明,告知了群众可出具委托书委托电梯公司办理,极大的减少了群众四处奔走的情况。

(三)乐山市住建局等部门印发的《乐山市主城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方案》(乐住建发〔2022〕9号)第四条:“由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可根据当地实际,提出经费分摊指导意见”。群众可按照意愿对电梯安装经费、后期电梯维护费用分摊作出协商,拟定书面协议。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我局将按照乐山市住建局工作会议精神,参照乐山市增设电梯文件,牵头完善我市增设电梯政策,简化办理流程,尽快重新拟定我市增设电梯方案,建立起“业主为主、政府推动”的电梯增设推进模式,积极有序地推进这项工作。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同步进行,并加大我市民生实事工程宣传,充分发挥乡镇(街道)、社区引领作用,积极做好居民的政策宣传和相关协调工作。

谢谢您对住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陈林翔  联系电话:0833-5595539

峨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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