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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就业见习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2-05-13 03:38     来源: 峨眉山市人社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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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见习政策解读

一、什么是就业见习?

就业见习是组织青年进行岗位实践锻炼的就业准备活动。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签订见习协议,明确见习期限、岗位职责、见习待遇、见习计划安排、双方权利义务、解除终止协议条件等。

见习时间一般为3-12个月,期间由见习单位给予基本生活费,各地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如果见习人员与见习单位都满意,见习期间或见习结束后,见习人员可和见习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二、哪些人员可以参加?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可以申请参加就业见习。

三、如何申请?

可以到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者“四川e就业”微信服务号上申请参加。

现场申请: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带上本人身份证、毕业证,16-24岁失业青年带上本人身份证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现场办理。

 

四川e就业申请程序:

1.关注四川e就业。长按或扫码识别二维码,关注“四川e就业”。

 

 

2.完成实名认证。已完成认证的用户可直接进行下一步骤。

3.进入小程序首页。点击公众号底部菜单栏【业务办理】,进入小程序首页。

 

4.在线申报。在小程序首页点击【微申报】

 

页面下滑至高校毕业生栏,选择【就业见习岗位申请】,根据页面具体提示进行申请即可。

 

四、补贴发放要求

对吸纳符合条件人员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按月给予就业见习补贴。被认定为国家级和省级见习基地的,可分别提高20%、10%的补贴标准。

▪对因疫情影响见习暂时中断的,相应延长见习单位补贴期限

 

五、所需申请材料

参加就业见习的人员名单、就业见习协议书、见习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或毕业证书)复印件、单位发放基本生活补助明细账(单)等材料。

六、什么样的单位可以申报就业见习单位?

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可以申报见习单位。见习单位应合法经营、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能够持续提供一定数量的见习岗位,委派专人负责见习人员工作指导;为见习人员提供基本生活补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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