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换背景 网站支持IPv6 无障碍 长者专区
收起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峨眉新闻 > 乡镇动态
关于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25-04-25 17:17     来源: 峨眉山市桂花桥镇 浏览量:
打印 分享到: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6月7日至2024年8月2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桂花桥镇党委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年9月9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桂花桥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2025年3月27日,市纪委监委机关反馈了整改审核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1.关于“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一是学习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中央一号文件等重要会议精神不够到位。2021年、2023年未组织传达学习中央“1号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实际深入谋划还不够,在推进高质量发展上仍需加强力度。二是坚持‘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上一轮巡察以来,桂花桥镇党委共召开党委会178次,符合‘第一议题’制度的仅50次,占总会议次数的28%”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旗帜鲜明地把中央一号文件作为必学内容,目前已利用党委会会议及时补学中央一号文件等未学习的文件。紧扣1号文件精神,与本镇实际相结合,制定出盘活桂花桥农业大公园、打造矿机厂特色美食街、峨九路沿线风貌改造提升、成立强村公司等4个方面贯彻落实举措,推动桂花桥镇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二是制定《桂花桥镇党委议事决策制度(试行)》,坚持制度管理,严格落实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第一议题”内容,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2.关于“贯彻落实中央耕地保护政策存在差距。一是燕岗村存在基本农田非农化问题。抽查发现存在占用基本农田情况。二是燕岗、前进、友爱等村存在基本农田非粮化或撂荒的情况”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违规占用基本农田部分全部拆除复耕。截至2024年12月,以上违规占用基本农田部分已全部完成拆除复耕工作;镇纪委对涉及此项工作的相关干部进行党纪立案调查,相关工作人员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和批评教育;加大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宣传力度,开展田长制专题培训1次,每月常态化开展巡田工作。截至目前,全镇镇级田长2名,镇级副田长8名,村级田长8名,网格员103名,2024年累计巡田28500次12378.62公里,发现线索13起,全部整治到位。二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年〕44号)文件要求,对燕岗、前进、友爱等村非粮化或撂荒的基本农田进行摸排10次,核实基本农田非粮化或撂荒面积总数。截至目前,已有70%非粮化或撂荒土地完成整改复耕,剩余的非粮化土地,按照坚决止住新增、稳妥处置存量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稳妥审慎处理,不搞“简单化”、“一刀切”。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一是农村小庙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查不彻底,存在漏排。如,前进村行司庙、红山村金阁院未列入小庙名单中,巡察发现仍存在神像。二是镇领导述责述廉报告中无意识形态内容。2020年至2024年共计7名领导11份报告中无此内容”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桂花桥镇小庙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实地调查两座小庙区位及相关宗教元素,现已拆除相关宗教元素,并对农村小庙治理履职不到位的村干部邓某进行立案调查,予以党内警告处分。每月实行由各村党支部书记及网格员开展“回头看”的巡查工作机制,通过“情暖峨眉”专项行动开展活动丰富老年群体精神文化生活。自巡察反馈至今,已完成全覆盖巡察12次,未发现已拆除小庙宗教元素复燃的现象。二是由于2024年度未对乡镇领导班子述责述廉报告有明确要求,镇党委举一反三对2024年度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述职报告等材料进行全面自查,确保相关材料均按要求撰写意识形态内容,同时通过党委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论述等内容4次,开展季度研判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4.关于“贯彻落实安全工作‘一岗双责’要求不够扎实。一是落实领导干部安全生产检查、路长制、河长制安全检查不到位。存在检查次数不够、记录不完善、无巡查记录、照片内穿着明显与历史天气不符等问题。二是防汛物资准备不充分。抽查发现个别对讲机、手电筒无法正常工作。三是日常值班记录不完善。存在未填写值班记录或填写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镇党委书记对安全生产检查不到位的3名班子成员进行批评教育,各班子成员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路长制、河长制等相关工作要求落实检查、巡查工作;镇应急管理办、经济发展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等部门分别在每周五和每月20日对班子成员检查、巡查情况进行提醒,并规范安全生产现场检查登记簿的填写,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醒整改。自巡察反馈至今,已发现2人填写记录不完善,及时指导其进行了整改。二是及时补充一批必备防汛物资,向各村(社区)配备手电筒30个、雨衣60件、救生衣40件、探照灯20盏等,建立了物资、出入库登记台账;指定专人对5台对讲机进行了充电调试,对无法正常使用的手电筒进行了电池更换,确保器材正常使用。三是组织镇领导干部学习省、乐山市和峨眉山市关于值班的相关要求4次,通过干部大会等形式强调严格执行值班纪律40次,并对值班记录填写及值班签字作出了规范要求。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5.关于“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相结合用力不均,脱贫户帮扶存在懈气现象。一是个别村原第一书记工作敷衍。发现资料缺漏、工作记录簿、考勤表空白,到村次数不足等情况。二是帮扶手册管理、填写不完善。存在无帮扶干部签到册、帮扶手册未存放在村委会、漏填内容等情况。三是部分帮扶干部长期未走访。2个月以上未走访的有46户,其中超过半年的有6户”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下属8个村原第一书记对资料进行完善,重新选优配强8名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督促第一书记按照《桂花桥镇第一书记管理办法》落实相关工作,不定期到村督促、调阅第一书记档案资料5次,暂未发现问题。二是组织各村设立帮扶干部签到册,要求帮扶干部按照走访要求完善签到册,截至目前,全镇共有脱贫户265户,帮扶干部254名,已完善帮扶手册265份。三是针对2个月以上未走访的46户脱贫户的帮扶干部进行了微信提醒,指导其完善帮扶手册46份,对超过半年未走访的6户,电话通知了帮扶干部所在单位的分管领导,对涉及帮扶干部开展批评教育,并督促其按规定进行走访。同时举一反三,组织各村帮扶干部进行培训8次,在后续工作中镇、村将不定期地对帮扶手册进行抽查,及时反馈帮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帮扶工作持续、有效地推进。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6.关于“推进乡风文明、环境治理等工作存在盲区。一是硬化大墓、‘活人墓’整治不到位。近年仍有修建豪华大墓、‘活人墓’的情况。二是集镇秩序有待提升。仍见占道经营、乱停乱放,绿化带内杂草丛生的情况。三是推进“五清行动”力度不够。主要存在乱丢垃圾、砂石堆场未覆盖、拦渠养鸭等情况。大部分村红黑榜均无使用痕迹,其中庙稿村于2023年取消了红黑榜。四是农房建设管理不够细致。存在台账资料不完整、填写不规范、批少建多等情况。如,先某农村宅基地批准书批准用地120平方米,存根联为90平方米,实际房基占地125平方米,批少建多”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硬化大墓监管不力的相关村干部杨某某立案处置,予以党内警告处分,并对硬化墓不符合要求的高度、面积进行了整改。组织各村党组织书记对相关殡葬政策进行学习2次,督促各村常职干部、村民小组长以及部分党员、村民代表开展学习100余人次,结合日常工作,持续统筹开展好日常巡查工作,发现并制止新建“活人墓”、硬化大墓行为。二是完善考核机制。实行划片包干制,将集镇划分为6个片区,由班子成员任片区组长,每月开展巡查考核工作。严格考核逗硬。每月结合考核排名,对场镇综合秩序工作进行总体量化打分,并按结果扣减了相关绩效发放。三是执行“镇干部+村社常职干部+组长”三级包保责任制度,取缔红黑榜,以“常态化加重点段”和“情暖峨眉”活动相结合,开展“五清”行动5次,联合综合执法中队、畜牧兽防站对发现砂石堆场未覆盖、拦渠养鸭等情况及时处置,利用微信群、宣传条幅、小广播等载体进行宣传发动,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四是经核实先某宅基地批准用地面积为120平方米,上报面积与审批面积一致,实际占地超出5平方米属合理区间范围,存根联上审批面积为90平方米系登记错误,已对具体经办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同时举一反三,加大农房建设业务培训工作,自查暂未发现类似问题。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7.关于“制度建设不完整,内部管理不到位。一是制度建设不严谨,无印发时间。桂花桥镇多个内控制度无印发时间。二是坚持政务公开不到位。镇政府党务、政务公开不到位、不及时。如,机关党建栏缺2023年开展主题教育或2024年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内容。对“三务”公开督促不到位,各村(社区)不同程度存在公开内容不完整、时间滞后、未按要求公开等问题。三是保密工作不够扎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不完善,审查表格上无保密审查项。涉密人员管理不到位,脱密人员登记表使用不规范。硬件设施不完善。未配备涉密电脑,涉密文件储存环境未按规定设防。四是公文处理不规范、档案管理不严格。已存档公文,存在漏项,无领导签字”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查漏补缺,核查现有《桂花桥镇党委会议事决策制度》《桂花桥镇工会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4个,及时更新完善并新修订试运行制度6个,同时完善公文办理机制,按照经办人拟稿、办公室主任核稿、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签发的流程,落实签发文要求。二是对镇机关及下属10个村(社区)党务、政务公开栏进行整理,及时更新公开栏内容,对各村(社区)“三务”公开进行指导与监督4次。三是及时变更审定完善涉密人员身份7人,组织干部学习保密有关精神4次,由于办公场地有限及我镇未被授予定密权限等原因,客观上不具备建设标准涉密信息系统的资质条件,暂无法配备涉密电脑,目前通过物理隔离单机、封存移动存储介质等措施加强管控单机电脑,力求通过强化人员管理、完善制度流程等软性措施最大限度弥补硬件不足。四是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和相关规定要求流转公文,补充和完善存在漏项的公文存档,组织党政办干部学习培训公文有关制度2次。自巡察反馈至今,共发文50余次,均按相关要求完成流转。

整改进度:第一项已完成整改;第二项已完成整改;第三项因客观原因不具备完成整改条件;第四项已完成整改。

8.关于“镇、村财务监督管理不力,业务能力不强。一是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职工借款跨年未核销。二是报账附件资料不规范,财务人员审核不到位。三是误餐费报销不规范。四是误工费与差旅费报销不规范。如,考勤表不完整,无关键人签字。五是实际经济业务与发票内容不符。前进村等购买花草费支出发票上为服务采购,实际业务为货物采购。六是庙稿村违规报销。多次使用村集体资金支付了违约金”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经核实我镇职工借款已于2024年5月归还。镇财政所新修订《桂花桥镇机关财务事务管理制度(试行)》,并严格按要求执行,杜绝出现同类问题。二是对镇、村各级财务人员开展专题培训10次,组织机关干部、村(社区)学习报销管理制度3次,现已对不规范报账的情况进行了清理,并全部完善了相关资料。三是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餐费报销规定,误餐费报销不规范的情况已全部退回。在此次巡察整改中,我镇举一反三自查违规报销问题存在,现已全部整改到位。四是组织镇机关干部学习《峨眉山市差旅管理办法》,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规定,加强日常管理的审核把关,全面排查不符合规定的差旅费报销情况,通过自查及时规范其他误工费和差旅费报销凭证。五是财政所对具体经办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加强采购业务管理和资料审核,强化财经业务学习。组织村“两委”干部集中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社区)财务管理的通知》,不断完善村级财务报账程序。实行各村包村领导、包村干部、项目涉及领导的签字审核制度,进一步加强对村级财务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报账资料更完善、报账程序更合法。六是庙稿村经办人已退回因未按时交纳村集体电费而产生的滞纳金,镇相关部门对相关的经办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加强对10个村(社区)财务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9.关于“村级自建工程项目管理混乱。一是项目各小组在项目招标过程中未履行评审责任。二是项目程序环节缺失。未进行询价即确定供应商。三是工程资料弄虚作假。伪造工程资料。四是项目建设顺序颠倒。五是工程材料费支出资料不齐。个别项目材料费报销时仅有发票,均无送货单、验收等资料。”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培训,规范程序。通过《峨眉山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梳理制定桂花桥镇项目招标简易流程实施表。按照实施表,再次对各村经办人员开展培训,共计对红山村、前锋村等涉及村培训4次。二是建章立制,规范流程。按照项目实施办法,制定了《桂花桥镇招标谈判小组和质量监督小组制度(试行)》,通过规章制度建立,进一规范了各村项目实施,确保项目的规范。三是自查自纠,举一反三。组织各村开展项目举一反三自查工作,形成项目梳理自查台账,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目前已整改完成。四是严肃批评,以儆效尤。针对发现的问题,镇农业服务中心对红山村、前锋村、前进村等涉及村经办人员开展谈话提醒,对相关人员开展严肃的批评教育。五是加强监督,压实责任。针对反馈的问题,镇纪委和农业服务中心对正在实施的项目开展了督查检查,共计10余次,并对发现的问题再次反馈到各村,要求涉及村立改立行,确保了项目的规范实施。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10.关于“财务处理不当,财务能力有待加强。一是镇、村固定资产管理不善。如,桂花桥镇综合文化服务站项目业务方为镇政府,于2010年6月竣工验收,至今未进行固定资产入账工作;2021年7月桂花桥镇收到峨发展捐赠的10辆垃圾转运车,9月将上述车辆无偿捐赠给各村(社区)使用,也未进行固定资产上下账处理和账务处理;燕岗村修建车棚未进行资本化处理;庙稿村超原有价值下账固定资产。二是预存油卡账务处理不当。预存公务用车油费后计入费用,后再次用加油小票冲账。三是借款往来账务处理不当。如,庙稿村收到桂花桥镇政府转来的借款,错计入补助收入,归还借款时又错误冲销”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对接市文体局和市国资局,并收集2010年修建桂花桥综合文化服务站的相关资料,将竣工评审相关资料作为入账依据,现已列入桂花桥镇固定资产系统中;经核查该10辆垃圾车应“先入后出”镇级固定资产系统,确实存在工作环节缺失,现已计入村级固定资产,后续将针对镇、村干部开展固定资产相关培训,确保今后无漏项;燕岗村修建车棚材料费、机械费、人员务工费共计8412元已于2022年7月31日记入固定资产,剩余2100元混凝土费用、150元安装线路务工费,共计2250元已于2025年1月31日补记入固定资产;庙稿村已经根据固定资产报废程序,在2024年9月19日重新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完善相关资料,同时,在干部例会上组织学习《峨眉山市机关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1次,充分用好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推动资产管理规范化,有效提升资产管理质量和水平。二是规范公务用车油费冲账、使用进行登记,自巡察反馈至今,共加油登记50次,同时组织开展机关干部工作作风培训4次,强化工作责任心,提高经办人员业务水平。三是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要求进行会计凭证调整,庙稿村已于2023年12月30日将误计入补助收入的借款进行了调账处理,并组织庙稿村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2次。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11.关于“党委工作作风不实。一是谈心谈话工作流于形式。2023年谈心谈话工作,主要领导对所有谈话人的谈话问题、回答内容大量雷同。二是党纪处分人数家底不清。2020年以来受到党纪处分人数,镇问题线索管理台账与镇党委工作情况报告不一致。三是未认真落实述责述廉工作。多名领导的报告内容与其往年或他人的报告内容雷同,个别存在段落完全相同的情况”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镇纪委制定《桂花桥镇廉政谈心谈话制度》,明确谈话对象、谈话内容、谈话方式等内容,并严格按制度要求开展2025年一季度廉政谈心谈话,目前党委主要负责人开展集中谈心谈话1次,党委书记与分管领导、下级党组织书记开展谈心谈话20余次。镇纪委对党委主要领导开展谈心谈话情况进行监督,做到及时提醒,并对谈心谈话内容及时整理归档。二是镇纪委认真核实党员、干部2020年至2025年受处分的情况,并按年度建立完善了相关台账。对当年受处分的党员、干部台账进行动态更新和完善,做到家底清、情况明。三是加强党委班子成员思想教育,在党委会上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杜绝照抄雷同情况。党委书记对涉及该问题的4名班子成员进行谈话提醒,对已调离的4名同志已和其主要领导沟通做好谈话提醒工作,自巡察反馈至今,新报送的工作总结、民主生活会材料等报告共计20余份,未再出现类似问题。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12.关于“党委议事决策不规范。一是绝大部分‘三重一大’事项未充分研究讨论,班子成员发表意见不充分,均以‘同意,无意见’或‘收到’代替。二是会议研究多个事项时,未逐项进行表决,采取多个议题,一次表决的形式。三是无具体表决对象,进行空头表决。2023年11月13日党委会议记录上,在未记录具体晋升一级主任科员推荐人选的情况下,进行了表决。四是未严格执行末位发言制,发现有一把手率先发言的情况”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桂花桥镇党委议事决策制度(试行)》,坚持制度管理,提高自觉执行制度的自觉性,完善集体决策酝酿、决策形成和决策执行程序,领导班子对决策事项逐个明确表态,会后严格按照分工和职责组织实施,自巡察反馈至今,已召开党委会21次,班子发表意见40余次。二是严格按照《桂花桥镇党委议事决策制度(试行)》,坚决杜绝多个议题一次表决的情况,自巡察反馈至今,21次党委会共计140余个议题均逐项研究,一事一表决。三是立即整改党委会会议记录。自巡察反馈至今,涉及人事动议党委会2次,均按人事动议要求进行召开。四是组织党委班子成员学习“末位发言制”相关要求1次,充分认识会议严肃性。自巡察反馈以来召开的党委会,均严格执行“末位发言制”。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13.关于“民主生活会落实不到位。一是查摆问题不深刻。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时被参会市领导指出查摆问题不够深刻,不够具体。二是未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2020年—2022年无谈话记录。2023年谈心谈话未做到全覆盖,13个班子成员,只有主要领导与6个班子成员的谈话记录,谈话率未达到50%,无班子成员相互之间谈话记录。个别谈话内容过于简单”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学习最新民主生活会相关要求,学习《关于印发《关于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的有关规定》的通知》(川组通〔2022〕74号)等有关文件,制定《桂花桥镇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会议方案》,按照方案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班子及成员紧扣主题认真查摆问题共计190条。二是按照《市纪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好2024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相关要求,制定《桂花桥镇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会议方案》,认真开展谈心谈话,镇党委书记带头与班子成员开展交心谈心,班子成员相互之间开展交心谈心,每名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同志、与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党员代表,开展谈心谈话,交流思想、交换意见,收集意见建议共计10条。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14.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有差距”。一是“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2020年6月至今未见班子成员向主要领导汇报履行党风廉政责任情况的记录;2021年7月28日党委会关于研究班子成员管党治党方面存在问题的自查工作议题也提到“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全面”。二是廉政风险点防控措施形同虚设。2020年至2024年重点部门或岗位廉政风险防控表除人员更换外,内容一致,无针对性。三是干部日常监管不到位。2020年至2023年共有26名党员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和开除党籍等处分,其中镇村党员干部10名。1名非党员干部受到政务处分;某村纪检组组长童某长期不在岗,干部群众意见大。四是警示教育落实不到位。2020年6月以来,共召开178次党委会,其中研究党风廉政22次,开展警示教育21次,分别占比仅12.36%、11.80%。五是镇纪委在村级建设项目中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如,在红山村2、3组土地整治提升项目中,项目实施方案要求镇纪委半月进行一次督查并通报,桂花桥镇纪委2022年以来的督查通报内容,无一涉及村级建设项目,存在缺位。

整改情况:一是镇党委对全体班子成员开展集中谈话21次,要求全体班子成员每季度向党委汇报履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做好相关记录并长期坚持;镇纪委对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情况进行监督,2025年一季度已对所有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的汇报情况抽查了10次,暂未发现问题。二是围绕新形势下新工作确定新的风险点2个,细化风险防控措施3条,对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进行细化、量化,构建了权责清晰、风险明确的防控机制。通过不定期抽查、个别谈话等方式及时查找廉政风险防范工作存在的问题3个并完成整改。三是召开桂花桥镇作风建设推进会2次,结合“节奏更快、效率更高、质量更优”主题实践活动,加强干部日常监管。对童某长期不在岗的问题给予诫勉,对2名违反会风会纪的村干部全镇通报,并作大会检讨。四是丰富警示教育方式,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和典型案例剖析对党员、干部加强教育管理。自巡察反馈至今,桂花桥镇党委共召开党委会21次,在党委会、镇村干部大会上开展警示教育14次。五是组织镇纪检干部参加工程项目建设相关知识培训15人次,进一步提升基层纪检干部在项目建设方面的监督能力,2025年镇纪委联合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项目监督15次,发现问题11个并督促完成整改,发出督查通报1篇,镇纪委将持续加大项目建设督查力度,对涉及违纪违法情况严肃处理。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15.关于“落实干部队伍监管责任还不到位。一是干部任用不规范,关键岗位干部多年未轮岗。如,财政所会计李某从2016年4月至今八年未轮岗。二是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不规范。无证照去向管理台账,因私出国(境)证件集中管理台账内容未及时更新,对证照情况变化、个人信息未及时变更”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峨眉山市干部管理的相关要求,结合本轮乡镇机构改革,优化岗位设置和人员安排,调整中层干部10名,李某选任为便民服务中心副主任。二是完善桂花桥镇因私出国(境)证件集中管理台账、因私出国(境)审批管理台账、因私出国(境)登记备案管理台账,并按要求做好日常登记备案证照管理和审批等工作,对证照情况和个人信息等发生变化的及时进行更新。目前护照保管台账49人,收取相关证照9份。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16.关于“党建工作基础薄弱。一是违规发展党员。前锋村卢某2020年因赌博被公安机关治安处理,同年12月26日还被接收为预备党员。二是党内会议内容造假。存在任意粘贴会议内容、在空白处增补会议内容等情况。如,镇机关支部、青年支部、庙稿村党支部,均存在粘贴会议内容的情况。青年支部、庙稿村党委会及党员大会,存在会后增写会议内容的情况。三是支部手册填写不完善,多处要素空白,并有铅笔填写情况。机关支部、青年支部、友爱村等均不同程度存在支部手册开头部分的基本内容空白、不全的问题;机关支部、青年支部手册多个要素铅笔填写。其中红山村第一支部2024年基本要素1至27页全为空白。四是未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考勤制度。无考勤记录或考勤记录不规范,以划勾代替本人签字。机关支部2020年至2022年、新联村党总支、庙稿村第一、第三支部委员会2024年均无考勤记录。考勤记录不实。签到人数与实到人数不一致。机关支部、青年支部均存在此情况。五是党员人数底数不清。如,2022年青年支部,党员花名册有15人,组织生活会考勤表有21人,党费交纳明细表是20人。六是“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如,庙稿村2023年只召开了两次党员大会。七是党费收缴不规范。机关支部、青年支部、庙稿村第二支部未按要求保留每月应缴金额到小数点后一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经核实镇党建办已对当事人在预备期进行了半年的延期,同时对违规发展党员的村级党组织书记进行批评教育;对下属10个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及党建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4次;坚持每月召开党建工作例会,现已听取党建工作汇报5次;加强政治审查,动态掌握发展对象(预备党员)、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对在此期间发生违规违纪情况的按照相关规定作出处理。自巡察反馈至今,全镇已按要求、规则发展了4名党员。二是对10个村(社区)党务干部的业务指导和培训4次,明确规范党内会议记录内容填写的标准。同时组织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学习,加强对各村(社区)第一书记、包联干部的业务指导,自巡察反馈至今,第一书记及包联干部主动参加包联村(社区)党组织的会议10次。三是对各村(社区)党支部工作手册中的党员花名册、受表彰(扬)等相关基础情况进行实时更新,目前镇党建工作办已调阅党支部工作手册20本,指导完善党支部工作手册53本。四是党建办对机关党支部等有关支部负责人批评教育10人,同时督促10个村(社区)及时建立120余人的流动党员台账,对流动党员采取线上推送学习内容等方式引导积极参加理论学习。五是通过全面摸排,核查全镇党员人数共计1462名,办理镇机关党支部、青年党支部党员组织关系转接4人。六是对原庙稿村党委书记进行谈话提醒,同时加强对村级下属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情况的督导,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自巡察反馈至今,下属各级党支部共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200余次。七是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等方式相结合,组织各党组织党务干部学习《中共峨眉山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按照文件要求重新测算各党组织党员交纳党费金额,督促指导各党组织按要求把每月应缴金额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自2025年1月起各党组织均按要求收缴党费,未再出现类似问题。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17.关于“对上一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未求长效,本轮巡察发现仍然存在同类问题。一是党委会议纪要管理不规范。2024年2月7日党委会议纪要,议题八中多个经费议题,均无讨论过程和表决结果。二是职工未缴纳工会会费享受工会福利。巡察发现2020年严某未缴纳工会会费,享受了当年中秋、国庆以及生日卡福利。三是财务审核把关不严,仍存在无考勤表发放误工费的情况。四是工程资料弄虚作假。巡察发现红山、棬鱼等村3个工程项目存在资料造假的情况。五是有的支部开展组织活动发放补助。六是镇纪委对工程项目建设监督力度不够,本轮巡察发现仍然存在。七是2021年生态环境保护机动巡察发现9个乡镇存在禁养区复养,其中就有桂花桥镇新联村全威养殖场生猪养殖问题。本轮巡察,桂花桥镇党委报告生态环境保护机动巡察反馈问题的2个问题已整改完毕。经实地走访了解,新联村全威养殖场养猪结束后,仍在从事养殖行业,改为养兔,并未按要求关闭”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制定《桂花桥镇党委会议事决策制度(试行)》并组织党委班子成员学习,提高自觉执行制度的意识。自巡察反馈至今,已正常召开党委会21次。二是按照当年严某入职的工资标准,向严某追缴工会会费22元,并组织镇机关50余名工会会员学习上级工会有关政策2次。三是已完善部分考勤表,因时间长远无法完善的,已写情况说明纳入相关档案中,同时组织财务人员学习桂花桥镇机关财务事务管理制度2次,提升财务管理业务能力,进一步加强报账佐证材料的审核把关。四是组织红山村、棬鱼村学习项目招投标流程4次,并对项目进行自查梳理,共发现并整改4个问题,项目实施前组建工作小组、监督小组、理财小组,形成书面名单,强化项目监督。五是对未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发放补贴的新联村党总支书记立案调查,予以党内警告处分,对其余4村党组织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并通过会议再次明确党员会议禁止发放补助。新联村对未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违规发放的相关费用已全部退回。组织各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及纪检专干从严从实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党组织生活相关规定的学习解读4次,明确开展党组织生活的要求及规定;建立《桂花桥镇机关财务事务管理制度(试行)》,村级财务支出提级审核制度,明确村级资金支出一万元以上的由镇党委会研究审议后拨付,确保村级资金使用安全。六是组织镇纪检干部参加工程项目建设相关知识培训15人次,进一步提升基层纪检干部在项目建设方面的监督能力。2025年镇纪委联合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项目监督15次,发现问题11个,并发出督查通报1篇,镇纪委将持续加大项目建设督查力度,形成问题台账,对涉及违纪违法情况严肃处理。七是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联合畜牧兽医站、新联村加强监管巡查,已组织专班走访养殖场户主和承包人3次,详细了解承包情况并宣传禁养政策,劝导有序退养。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33-6320740;电子邮箱:331355165@qq.com。

                                                                                                             中共峨眉山市桂花桥镇委员会

                                                                                                                  2025年4月2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上一条:
下一条:

主办: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电话:0833-5521607

网站标识码:5111810008             蜀ICP备05015831号-1         备案图标 川公网安备 51118102000149号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