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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25-04-29 15:38     来源: 峨眉山市大为镇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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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4月8日至6月1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大为镇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年9月4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大为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2025年3月27日,市纪委监委机关反馈了整改审核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组织领导方面。大为镇召开党委会,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成立由镇党委书记黄沈楠和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罗欣垚为组长,党政分管负责人和各村党支部书记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党建办,办公室主任由镇党委副书记王娜担任。加强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整改工作在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对照整改清单逐条研究整改举措,逐项督促落实。2025年1月,大为镇党委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紧盯巡察反馈意见进行重点对照检查,主动对标认领,深入剖析原因,提出改正措施。
         (二)责任落实方面。不折不扣地抓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逐一落实责任对象,明确党委书记对巡察整改落实工作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抓好分管业务或挂联村的整改工作。一方面,形成整改工作方案,建立整改工作台账,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细化整改内容和整改措施;确定整改时限和进度情况,确保整改任务清、整改措施实、整改效果好。另一方面,坚持以党委会方式每月研究整改情况,及时解决整改中遇到的各类问题。
         (三)监督检查方面。成立由大为镇纪委、党政综合办、党建综合办工作人员组成的专项督导小组,坚持每月跟踪督查,对照问题台账督促镇、村落实整改,完成一件销号一件,确保整改事项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四)整改成效方面。针对巡察组反馈的存在问题,我们及时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和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并以文件的形式下发执行。规范了村“四议两公开”、村党组织会议、党支部组织生活、经费使用管理等制度方面的工作程序和要求,并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同时,镇党委还对照反馈意见,举一反三,梳理查找出其它资金使用、违规建坟方面的问题。经过集中整改,完善制度3个,制定整改措施129条,处理党员干部13人,涉及金额已全部退回。
         二、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截至目前,反馈的17项48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48个。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重要会议精神不到位”问题整改。
         1.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耕地保护等重要论述学习研究还不深不透,举措不多,发展产业及村集体经济成效不够明显。如,大为村农产品加工坊因未解决用地问题导致项目未落地。个别村仍存在基本农田、耕地非粮化或撂荒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采取镇村干部大会方式,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耕地保护等工作的重要论述1次。二是取得《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峨眉山市2024年第1批次农用地转用的批复》乐府函土〔2024〕29号批文,将大为镇林家村2组、双龙村5组、大为村1组部分土地转为集体建设用地,为集体经济发展提供要素保障。三是完成上级下达撂荒地图斑核实45个,整改具备复耕条件图斑1个、面积0.55亩,其余图斑不具备复耕条件。2024年下半年,完成耕地恢复528.5亩,耕地非粮化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镇、村两级常态化开展撂荒地日常动态巡查,发现一处整改恢复一处。2024年7月以来,共计巡查136次,发现问题7个,整改7个。
         2.镇党委会贯彻落实“第一议题”不到位。大为镇党委共召开党委会153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讲话38次、学法33次,第一议题仅29次,多次会前学习仅有标题,未记录内容。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每次党委会均有“第一议题”学习,2024年4月至2025年4月落实“第一议题”共计22次。二是镇分管领导对会议记录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1次,提升办公室人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会议记录完成后,2天内报党委书记审阅。
         整改进度:第一项已完成整改。
         (二)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党委议决事项不到位”问题整改。
         1.未按市委常委会要求对下发文件、会议精神、领导讲话等进行专题传达学习、研究部署。结合自身实际以及我市“南部片区”发展战略研究破解自身难题还不够多,经济发展可持续难题仍未破解,集体经济来源单一且收益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对常委会要求传达学习的文件、会议、领导讲话等及时进行跟进学习,提升学习的时效性。二是探索集体经济发展道路。以粮食生产为突破口,着力打造山区产业发展的“示范田”,与峨眉山龙池酒业有限公司合作,通过“村集体示范+农户种植+公司收购”的方式,以60亩高粱基地为示范,带动47户村民种植高粱200亩,同步在栽培技术、农业保险等方面给予支持保障。今年共销售4000公斤高粱,射箭村集体增收3万元。积极招租,盘活大为村冻库。楠香村有为猪场正常营运,已为楠香村集体经济带来分红收益4.2万元。
         2.对于市委常委会多次强调的防汛减灾工作传达落实不到位。对2023年习近平总书记对于防汛救灾工作指示,以及王晓晖书记对防汛减灾工作的讲话精神传达不到位。巡察发现大为镇值班记录不完善、部分物资缺失未登记、物资准备未完善等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2024年12月,分管副镇长在党委会上组织学习2023年习近平总书记对于防汛救灾工作指示,以及王晓晖书记对防汛减灾工作的讲话精神。二是强化值班。重新制作了值班记录本,完善了值班填写内容,指定专人对值班记录情况进行检查。三是对防汛物资开展了清点和整理,及时维修、更换、补充防汛物资,并做好台账登记。
         整改进度:第二项已完成整改。
         (三)关于“贯彻落实乡村振兴各项工作仍有差距”问题整改。
         1.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工作有差距。巡察发现共47户脱贫户2个月以上无帮扶干部走访记录,其中21户半年左右无走访记录、1户一年以上无走访记录。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业务培训。大为镇于2024年7月召开专题会议2次,对巩固拓展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进行了安排部署,对帮扶干部进行了业务培训。二是加强督促检查。大为镇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对各村帮扶手册填写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台账式销号,对走访不及时的干部进行电话提醒。每月在帮扶工作群发布任务清单,提醒帮扶干部做好走访帮扶工作。
         2.推进乡风文明有差距。治理硬化大墓活人墓工作成效不明显,主干道村组道沿线随处可见。巡察发现仍存在专项整治后新建超标墓;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不畅,镇硬化大墓活人墓台帐与市民政局数量存在较大差异,拆除的活人墓也未计入市民政局当年统计。
         整改情况:一是大为镇便民中心已与市民政局对接,对违规建坟台账进行核对和更新,确保信息一致。二是大为镇于2024年9月和11月召开专题工作会,对活人墓和硬化大墓问题整改进行安排。镇村利用村级广播、小喇叭、微信群,以及入户宣传方式对农户进行政策宣传,破除陈风旧俗。三是结合殡葬管理条例和耕地保护工作,组织各村每周对违规建设坟墓行为进行清理清查,处理党员违规建坟问题2起,对违规建坟行为起到震慑作用。
         3.推进“五清行动”存在差距。巡察发现田间、道旁存在建渣、农膜、农药包装、生活垃圾等未清理,砂石堆场存在未覆盖或覆盖不到位,燃烧秸秆,垃圾清运不及时存在爆桶等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大为镇成立五清工作专班,于2024年10月在全镇开展一次集中大清理,共排查出村民更换小青瓦废弃建渣3处,田间农膜11处,田间农药包装18处,生活垃圾25处,垃圾爆桶2处,砂石堆场未覆盖2处,还查出其他问题共计74处。针对上述问题,划定责任,具体到人,现已整改完成。二是制定了《峨眉山市大为镇人民政府关于持续做好城乡环境卫生保洁的实施方案》,加强对镇村保洁员、垃圾转运员的督促和考核。三是成立秸秆禁烧工作专班,对秸秆禁烧工作进行指挥调度。自2024年9月来,共调度60余次。发现火点28个,现场进行处置,批评教育20人次。
         整改进度:第三项已完成整改。
         (四)关于“政务公开等工作开展不到位”问题整改。
         1.政务公开工作不够到位。大为镇政府政务公示栏长期未更新。对村“三务”公开检查不到位,多数村均存在未按要求进行“三务”公开。
         整改情况:一是对镇政府公示栏进行了更新,将近期重点工作情况,特别是涉农补贴、民生领域相关工作情况在公示栏进行张贴。二是镇党建办牵头,党政办、财政所、镇纪委共同参与,对各村“三务”公开情况进行抽查检查4次,“三务”公开不及时问题已得到整改。
         整改进度:第四项已完成整改。
         (五)关于“对村级财务监管不到位”问题整改。
         1.违规向党员发放会议费补助。个别村2020年出现了多次向党员发放党员大会或者主题党日活动的会议费补助。
         整改情况:一是镇纪委就违规向党员发放会议补助问题,对相关村进行了处理,并在镇村干部大会上提醒各村不能对党员发放会议补贴,强化规矩意识。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的通知》到镇村,加强支出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开支一律拒付,资金使用合规性显著提升。
         2.村级财务管理混乱。如,凭证后附会议记录有明显涂改痕迹;凭证务工考勤表时间与参加比赛活动时间不符;账面银行存款贷方发生额比当月银行流水少;会计账簿未附对应时间银行流水。
         整改情况:一是邀请市级财务专家开展专题培训1场次,重点指导账务处理、资金监管等关键环节,覆盖镇村财务人员10余人次,有效提升专业能力。二是组织村级财务人员集中学习财务管理制度2次,系统强化会计账簿登记、银行流水核对等实务技能,业务操作合格率达100%。三是严格票据审核机制,累计核查票据50余份,整改问题票据3份,确保票据真实、完整、规范。四是镇纪委开展村级财务专项检查4次,发现并整改问题2个,对1起苗头性问题及时预警,形成有力震慑。针对会计凭证缺失问题,镇纪委向财政所送达了纪检建议书。
         3. 驻村工作队超标配置电脑。
         整改情况:一是分管领导对驻村工作队每项经费进行了审核,对资金使用是否规范,用途是否合理进行了检查,暂未发现其他问题。二是针对楠香村驻村工作队超标配置电脑问题,镇纪委会同峨眉山市纪委,对相关问题进行核实,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党纪处理,涉及金额全部退回。三是对全镇驻村工作队进行了教育,引导队员深刻反思教训,防止出现类似问题。
         整改进度:第五项已完成整改。
         (六)关于“财务制度制定和执行不规范”问题整改。
         1.执行《大为镇政府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不严格。大为镇未经询价程序,与第三方签订记账指导协议、代理记账协议。
         整改情况:一是大为镇已于2024年终止与峨眉山市楷晟财务咨询有限公司签订的2020年记账指导协议,以及与刘长征2017年签订代理记账协议。二是加强学习。2024年11月,大为镇在党委会上专题学习了《大为镇政府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要求财政所严格审核流程,镇纪委加强监督检查。三是完善了《大为镇财务管理制度》,单笔超过1万元的政府采购事项,均由分管领导按程序报党委会议定。
         2.执行党委会经费事项走样。发放费用未按党委会议定决策进行发放。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2024年12月,镇党委会上再次组织学习《大为镇党委工作运行规则》,要求班子成员按照规则行事,确保党委决策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二是强化衔接。党建办将每次党委会议定事项抄送财政所,财政所严格按“议定事项”规定内容发放相关经费,经费申报与“议定事项”不一致的不得发放。
         3.执行《大为镇财务管理制度》不到位。存在超标报销误餐费、报销连号票、超过500元未附菜单等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9月大为镇组织单位职工学习了《大为镇财务管理制度》,明确报账规范和要求,严格按照工作误餐标准限额内据实报销,报销时具备正式发票和就餐人员清单、菜单。二是对超标报销误餐费、报销连号票、超过500元未附菜单等情况进行核实,违规报销费用全部退回。
         4.报销审核不严格。如,务工费后附的会议纪要无对应党委会会议记录。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9月大为镇组织单位职工学习了《大为镇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大为镇财务管理制度的报账要求。二是财政所加强了票据资料的审核,确保票据完整。三是党建办加强了对会议资料管理,及时归档,防止出现党委会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缺少现象。
         5.差旅费报销不规范。存在审核不严格、公休假期间报销差旅费、外地培训期间报销本地差旅费、餐费与差旅费同时报销、重复报销等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对公休和外地培训期间重复报销差旅费、餐费的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共发现23笔重复报销问题,涉及金额全部退回,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教育,明确要求今后严格按规定报销,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二是党政办与财政所建立了常态化衔接机制,党政办及时将公休假条和外地培训通知复印给财政所,财政所通过比对核实,发现不符合报销条件的费用,坚决不予报销,从源头上堵塞了报销漏洞,确保报销审核更加严格规范。三是组织全镇干部专题学习了大为镇财务管理制度和峨眉山市差旅费管理办法,重点讲解了差旅费报销的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并现场指导干部规范填写报销单据,进一步提高了干部对财务制度的理解和执行能力,确保今后报销工作更加规范、准确、高效。
         6.公务用车监督管理不够到位。未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登记制度。部分月份公务用车登记台帐缺失,已有台帐中多数未登记行驶里程,部分未写明用车事由和目的地。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了公车使用登记台账,小车班督促用车干部填写用车登记。二是强化了公车管理使用。公车钥匙由党政办统一保管,严格落实“先填台账、再领钥匙”的流程要求。
         整改进度:第六项已完成整改。
         (七)关于“违规向村常职干部发放报酬补助”问题整改。
         1.镇政府向村常职干部发放劳务费。向村常职干部以“老协关工委劳务费”“交通劝导员绩效”等名义发放务工费、劳务费。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组织镇村干部学习了《大为镇财务管理制度》,镇村干部积极参与,已全面完成学习安排。镇村干部对过紧日子理念及财务管理规定理解加深,在近期工作中主动提及并运用相关知识开展工作,成效显著。二是落实审批把关工作。对报销单据审核加强,规范发放类别、标准及审批流程,明确责任要求。通过整改,审批流程更加规范,违规情况减少,整改效果良好。三是分管领导协同财政所深入核查“老协关工委劳务费”“交通劝导员绩效” 等费用发放情况,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处理。为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已对发放标准、流程进行优化完善。明确发放条件及监督机制,确保每一笔资金发放合规、合理、透明,切实保障资金精准使用。
         2.常职村干部违规领取本村项目务工费。
         整改情况:一是镇纪委对2022年垃圾清运项目建设中村常职干部违规领取务工费的情况进行了立案调查,对相关干部依纪依规进行了查处,追回违规领取的务工费。二是强化纪律教育,组织全镇村常职干部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镇项目管理办法,通过典型案例剖析、廉政谈话等方式,切实增强干部纪律规矩意识。三是严格项目管理,建立“村级初审+镇级复核”双审机制”,重点核查项目资料完整性和资金使用合规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约谈提醒、督促整改,确保项目资金规范使用。
         整改进度:第七项已完成整改。
         (八)关于“在工程建设中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整改。
         1.对工程建设监管不到位。项目原始资料丢失、竣工结算资料中评审人员前后不一致、表册签到时间不一致等问题突出。
         整改情况:一是迅速对相关村主要负责人及项目建设常职干部开展批评教育,已全部谈话完毕。相关干部深刻认识到工作失误,当场表态后续将严格遵守项目建设规范开展工作。二是精心筹备并组织各村负责项目的干部培训。通过系统培训,干部们在项目建设业务知识方面得到充实,实际操作规范性显著增强,为后续项目建设工作提供有力支撑。三是加强对村级项目指导。在项目验收环节,严格落实镇经发办和分管领导审核把关流程,对不合格项目均下达整改通知并监督整改,确保项目资金申请规范、使用安全。
         整改进度:第八项已完成整改。
         (九)关于“对村级建设项目监管不到位”问题整改。
         1.存在项目实施、采购中报价公司围标的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村干部学习了《大为镇项目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从2024年9月后,项目报账必须由镇经发办审核签字后,才能进入报账环节。二是镇项目办对全镇6个乡村振兴项目资料进行了检查,发现问题1个,并进行了督促整改。三是镇纪委对项目实施、采购中报价公司围标情况进行了核实。上述问题属实,大为镇已对涉及村进行了处理,并责令其进行自查整改,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2.存在项目中优亲厚友的情况。个别村常职干部,利用职务之便,为近亲属谋取利益。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经查,反映个别村优亲厚友问题属实,镇纪委已对相关常职干部进行了处理。二是迅速启动村干部培训工作,集中学习相关纪律要求与《大为镇项目管理办法》。培训后,通过抽问学习内容,使村干部对纪律要求从模糊认知转变为深刻领会,红线意识大幅跃升。三是为夯实村级项目建设质量根基,镇上即刻组建项目指导小组。常态化深入各村,从项目筹备初期的方案论证,到实施阶段的现场把控,全流程跟踪指导。与整改前相比,因业务不熟练引发的违规现象锐减,村级项目建设合规率大幅提升,步入规范化发展轨道。四是针对项目报账环节,规范报账流程。对每一笔报账资料,都从真实性、完整性、逻辑性多维度细致筛查,确保资料规范、流程顺畅。
         3.项目资质审核不严。存在报价方证件过期、经营范围不符合要求等,仍参与比选的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村干部专题学习纪律要求和《大为镇项目管理办法》,纪律意识和业务能力明显提升,红线意识切实增强。二是强化镇级全过程监督指导,实现项目立项、实施、验收全流程管控,违规风险大幅降低。三是严格报账审核机制,对资料真实性、完整性进行100%核查,问题项目一律拒付,资金使用规范性和安全性显著提高。四是针对报价方证件过期、经营范围不符合要求而产生的围标问题,大为镇纪委对相关村进行了谈话提醒。
         4.各村项目在付款时未按要求支付给对应供应商,存在付款杂混的情况。如,将项目的材料费、机械租赁费以及运费等全部打入机械租赁方对公账户。将材料费、机械租赁费、人工费等全部杂混打入了项目务工人员的个人账户。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村干部集中学习相关纪律要求与《大为镇项目管理办法》。通过剖析过往付款杂混导致的违规案例,引导村干部深入理解规范付款的重要性。学习活动结束后村干部们红线意识显著增强,项目业务能力得以提升,村级项目建设行为逐步走向规范。二是加大对村级项目建设的监督、指导力度。一方面,将监督工作前置到项目筹备阶段,通过定期巡查、现场指导,及时发现并纠正潜在问题。另一方面,针对项目付款流程、合同签订、预算编制等关键环节,开展一对一精准指导。详细列举操作规范与注意事项,有效避免因业务生疏而导致的付款杂混等违规操作,保障项目建设合规推进。三是开展对项目报账的监督检查工作。在资料收集阶段,要求各村务必提交完整的项目合同、验收报告等基础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与逻辑性进行多轮交叉审核。审核过程中,对数据异常、付款流向不明等存在付款杂混等明显疑问的项目,立即启动复查程序。一旦确定问题属实,坚决不予报账,并责令相关村限期整改,同时将问题线索移交镇纪委进一步调查。四是针对村项目支付杂混问题,迅速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大为镇纪委已对相关村干部进行了处理。
         5.个别项目使用技工数不合理,技工数量远超正常工时数。
         整改情况:一是对饮水工程项目建设中技工数量远超正常工时问题进行了核实,并将相关问题线索移交镇纪委调查核实。如查实有违规问题,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并对相关村组进行通报批评,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形成有效震慑。二是组织8个村常职干部集中学习了相关纪律要求和《大为镇项目管理办法》,重点讲解了项目建设中的常见问题和风险点,增强了村干部的红线意识,提升了项目管理的业务能力,进一步规范了村级项目建设行为,确保今后项目执行更加合规。三是镇经发办对村级项目建设进行了全程跟踪指导,重点对项目立项、实施、验收等环节进行把关,避免了因业务不熟练导致违规,确保项目建设规范有序。四是加强了对项目报账的监督检查,重点对报账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逻辑性进行严格审核,发现1个项目存在资料逻辑不符的问题,涉及金额10000元,已责令整改并暂缓报账,确保项目资金使用规范、透明,杜绝虚报冒领行为。
         整改进度:第九项已完成整改。
         (十)关于“拆迁安置遗留问题长期未解决”问题整改。
         1.峨胜石膏项目拆迁遗留问题。2013年至2016年峨胜石膏项目拆迁共涉及2个村5个组108户。目前仍有71户355人未进行安置,每年需支付过渡费。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通过争取市上自愿安置政策,已成功安置群众13户57人,解决了这部分群众的住房问题,改善了他们的生活条件,进一步推动了安置工作的落实,为后续安置工作积累了经验。二是积极对接上级部门,确保了过渡费的按时、足额兑付,2024年已兑付过渡费92万余元,保障了安置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缓解了他们的经济压力,维护了社会稳定。三是通过积极向市上争取支持,已将该群体纳入全市安置工作总体计划,我们将根据市上统一安排,有序做好剩余人员安置工作。
2.峨汉高速大为段拆迁遗留问题。2017年至2019年峨汉高速大为段拆迁共涉及 5 个村 25 个组 77户。目前仍有13户购房奖励未支付。另有杆管线迁改费用、三改费用、横洞便道租金、老搅拌站租金、购买养老保险等费用未支付。存在一定信访稳定隐患。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对接上级部门,争取购房奖励、杆管线改迁费用、三改费用、横洞便道租金、老搅拌站租金、购买养老保险等资金。截至目前,购房奖励金额全拨付完毕;杆管线拨付80%;对峨汉高速补征地人员中年满60岁人员,按对应养老保险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标准,进行一年一兑付;三改费用等剩余3项费用已与峨汉高速公司达成一致意见,后续将督促峨汉公司尽快兑付到位。二是通过召开群众座谈会、入户走访等方式,向群众详细解释了政策内容和资金拨付进展,及时回应了群众关切,安抚了群众情绪,截至目前未发生因资金问题引发的过激行为。
         整改进度:第十项已完成整改。
         (十一)关于“党委运行不规范,党委书记履责不够到位”问题整改。
         1.执行《乡镇党委工作运行规则》不够到位。如,存在1个月未召开党委会、党委会未形成党委会纪要、个别党委会无议题单、“三重一大”议题无讨论过程等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由党委书记主持召开专题党委会,代表班子深刻检视在议事决策、制度执行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明确整改方向。二是责成分管领导牵头组织班子成员重新学习《党委会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等文件,强化规矩意识;三是对办公室记录人员开展业务培训,要求会议记录必须完整准确反映讨论过程、表决情况和决议事项,会议纪要须在会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拟制,经分管领导审核、党委书记签发后归档备查。同时定期检查,确保整改实效。
         2.未严格执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实施方案连续2年(2020年、2021年)基本相同;2020年至2023年(除主题教育期间)无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发言提纲等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由党委书记对现任宣传委员进行专项谈话提醒,责令其在党委会上深刻检视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二是组织召开专题党委会,由宣传委员领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明确要求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撰写高质量发言提纲。三是建立双重审核机制,所有发言提纲须经宣传委员初审内容完整性后,报党委书记终审政治方向;四是实行学习计划报批制度,2025年度中心组学习计划已由党委书记专题会议审定签批,重点强化政治理论学习与业务工作的融合性。
         整改进度:第十一项已完成整改。
         (十二)关于“民主生活会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
         1.专题民主生活会未按组织部文件要求对2020年度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应。
         整改情况:一是采取党委会方式集中学习了《四川省<关于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的有关规定>的通知》,提高班子成员政治意识和政治站位,民主生活会程序性和规范性明显提升。二是为吸取2020年专题民主生活会未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回应的教训,在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上,大为镇党委和班子对2024年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逐一进行了回应。
         2.未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班子成员接受了市纪委监委批评教育后,次年未将此事写入民主生活会个人发言材料进行说明,镇党委也未进行指正。
整改情况:一是受批评教育的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进行了报告。二是组织委员、纪委书记分别在党委会上就民主生活会相关要求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进行了领学。三是班子成员的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需报组织委员初审、报党委书记审定,确保了民主生活会发言质量。
         3.材料审核把关不严。存在日期错误、内容雷同、无意识形态方面内容、已整改问题次年仍存在等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专题党委会通报巡视发现问题,党委书记对3名班子成员存在的材料敷衍、责任缺位等问题进行点名通报,并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二是责令2名涉及问题的班子成员在党委会上作深刻检讨,从政治站位、履职尽责等方面查摆问题根源,制定个人整改清单。三是建立审核机制,由党建办初审、组织委员复核、党委书记终审,重点核查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材料的真实性(如日期逻辑)、原创性(查重率低于15%)和完整性(必含意识形态专项内容),对5份不符合要求的材料责令重写。
         4.不重视谈心谈话制度。存在个别年份无年谈心谈话记录、班子成员之间内容雷同或几乎完全一致的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4年12月25日召开专题党委会,组织全体班子成员原原本本学习《四川省<关于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的有关规定>的通知》,重点围绕“五个严格”要求开展研讨交流。二是规范开展“三必谈”活动(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必谈、班子成员相互必谈、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必谈),要求谈话必须见人见事见思想。三是建立“双查”机制,党建办对谈话记录实行100%检查,重点查看是否涉及苗头性问题、整改措施是否具体,已对3份泛泛而谈的记录责令返工重写,党委书记随机抽查20%的记录进行复核,确保谈心谈话取得实效。
         整改进度:第十二项已完成整改。
         (十三)关于“党建基础薄弱,工作不扎实”问题整改。
         1.党建工作落实不到位。在2021年开展的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中未按文件要求召开党委会进行专题研究并组建专班。
         整改情况:一是在党委会上及时对2021年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工作情况予以通报,同时组织班子成员完成农村发展党员相关政策学习。班子成员对政策把握更为精准,为后续发展党员工作规范开展奠定基础。二是迅速在党委会上组织班子成员深入学习党委议事规则,学习任务圆满完成。班子成员深刻领会规则要义,有效保障党委议事决策朝着科学、规范方向推进。三是严格落实党建运行工作规则,定期开展党建工作专题研究会议2次。通过严谨落实规则,工作流程不断优化,工作疏漏显著减少。
         2.党建工作基础薄弱。从机关到支部,普遍存在考勤缺失,手册填写不完善,多处空白,时间逻辑混乱,会议内容记录过于简单,党费收缴不规范,党员老龄化,阵地建设不规范等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8个村支书和专干进行业务培训8次,增强对党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规范了党组织生活内容,增强干部党建工作业务能力。二是党建办不定期对各村党建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抽查党组织生活情况,检查组织生活记录和党费收缴情况,发现问题6个,督促整改6个。三是把党员发展工作作为对村级党组织的重要考核内容,尽全力培养年轻党员。四是积极向上汇报争取支持,为林家村、双龙村、大为村阵地建设争取了土地建设指标,改善了群达村、双龙村村委会办公条件和环境。
         整改进度:第十三项已完成整改。
         (十四)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有差距”问题整改。
         1.“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班子成员向主要领导汇报履行党风廉政责任情况落实不到位;廉政风险点防控措施缺乏针对性。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季度例会制度。每季度末月召开专题会议,通过听取汇报、案例通报等方式,督促镇机关各办所和8个村党组织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二是落实半年述职机制。班子成员须在6月和12月党委会上专题汇报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重点报告“一岗双责”履行情况及存在问题。三是完善风险防控体系。2025年1月由镇纪委组织各班子成员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围绕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等关键领域,共梳理出镇党委和政府13个风险点,制定针对性防控措施13条,经党委会审议后下发执行。
         2.干部管理宽松软。2020年8月以来有13名同志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开除党籍。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警示教育。2024年,镇纪委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通过每月剖析1起省市县典型案例、组织2名科级干部现场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等形式,累计教育党员干部240人次,切实增强“不想腐”的思想自觉。二是强化干部监督管理。镇纪委采取“日常监督+专项检查”方式,围绕“四风”问题、小微权力运行等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4次,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苗头性问题3个,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2份,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3.警示教育落实不到位。2020年6月至2024年3月期间,大为镇党委共召开153次党委会议,研究党风廉政22次、开展警示教育仅14次。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开展8次专题警示教育活动,精选基层微腐败、乡村振兴领域等典型案例,通过“案例通报+随机提问+撰写心得”等方式深入剖析,让全镇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二是更新教育方式,组织2名重点岗位科级干部赴法院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零距离”感受法律威严。三是通过乐山市“嘉廉话”等微信公众号转发违纪违法警示教育案例,集中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钟长鸣》等警示教育片2场,观看人次120人次,并开展“以案为鉴”专题研讨。
         4.未严格落实审查调查工作程序,案件超期办理。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培训。组织镇村纪检干部进行纪检业务培训3次,提高了审查调查能力,增强纪检干部办案信心和水平。二是落实制度。每月召开镇纪委工作例会,学习典型案例和上级文件精神,提高办案安全意识。同时,适时分析研判案情,了解进展、解决问题、督促进度,确保案件办理的质量和时效。三是加强关心。及时开展谈心谈话,关系纪检干部思想、工作和生活,提高士气,激励斗志。
         5.日常监督管理不到位。个别村未严格执行坐班制度,周一至周五擅自实行轮班制。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村党组织负责人专题学习坐班及请销假制度,明确纪律要求,村干部责任意识明显增强,请假登记实现100%规范化。二是镇党建办、镇纪委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方式强化监督,累计开展督查4次,发现问题1个,均纳入年度考核,倒逼制度落实。三是对1名缺勤干部通报批评,警醒作用明显。
         整改进度:第十四项已完成整改。
         (十五)关于“干部选用程序不规范”问题整改。如,副科提拔只有党委会议题单,缺少党委会记录。选用中层干部缺少动议、考察环节。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专题党委会,组织班子成员深入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峨眉山市机关事业单位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细则》,重点解读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等关键环节的规范要求,并开展典型案例剖析。二是落实分管领导督导机制,由党委副书记每月检查党建办干部选拔工作台账,重点核查“一人一档”材料完整性和党委会记录规范性,对2处程序瑕疵及时督促整改。三是规范干部选任过程,要求党建办工作人员对动议、推荐和考察等各环节实行“一事一记”,确保选拔过程全程留痕、可追溯。
         整改进度:第十五项已完成整改。
         (十六)关于“工作作风不实”问题整改。
         1.某党支部工作记录存在弄虚作假。在支部手册的40与41页码之间任意粘贴标注页码为123的其他学习内容。
         整改情况:一是制作了《组织生活情况记录》模版,规范了支部手册。按照统一标准详实记录活动情况,做好会前准备、会中记录、会后存档等相关工作,确保“三会一课”的规范性、严肃性和真实性。二是针对退役军人党支部记录弄虚作假问题,已对相关村责任人进行了谈话提醒。通过镇村干部大会,再次强调各党组织要严格落实会议要求,作好会议记录,全镇党组织会议记录不规范的问题得到有效改善。
         2.档案资料管理不完善,重要资料缺失严重。如大为镇个别年份信访台账、总结缺失。个别村会计凭证缺失整改不到位,截止目前仍存在凭证丢失未找到的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由分管领导组织召开档案管理专题学习会,系统学习《机关档案管理规定》等制度文件,重点剖析当前档案收集不全、整理不规范等3类突出问题,并提出建立标准化档案室、配备专职档案员等5项改进建议。二是健全档案管理制度体系,明确各部门档案管理责任人,实行“双人验收”制度,要求每年12月底前完成档案移交,交接时需逐项核对并填写《档案交接清单》,经移交方和接收方共同签字确认。三是开展档案管理专项检查,党建办对属部门2024年度档案归档情况进行全面核查,重点检查文件材料完整性、归档及时性和装订规范性,归档完整率达98%,对发现的5处问题已督促限期整改到位。
         3.个别领导连续两年述责述廉报告基本相同。
         整改情况:一是在党委会上对述责述廉报告完成质量不高的问题情况进行通报,通报后,班子成员充分认识到报告撰写工作的严肃性,积极转变态度,认真审视报告撰写要求,进一步提升报告撰写的工作规范性。二是强化报告审核把关工作,针对班子成员、中层干部、村党组织书记的述责述廉报告进行严格审核,点对点指出报告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整改完善。虽然上级部门在2024年度不再要求撰写述责述廉报告,但此前审核工作促使干部在日常工作记录、责任梳理等方面形成了良好习惯,工作汇报及自我总结的严谨性得以延续,持续推动各项工作高效、规范开展。
         整改进度:第十六项已完成整改。
         (十七)关于“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不规范”问题整改。
         1.未建立证照去向管理台账。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证照管理。通过建立证照管理去向台账,实现证照流转全程可追溯,避免遗失或滥用风险。二是明确责任分工。党委会专题汇报强化了党委对证照管理的重视,推动领导班子带头落实整改。专人负责制明确职责,便于后续监督和问责,减少推诿扯皮现象。三是提升规矩意识。开展干部出国(境)相关政策培训,增强干部对证照管理、隐私保护及出国(境)纪律的认知,减少违规操作。
         2.证照管理统计台账未及时更新。有新增人员未纳入台账管理,导致证照管理未做到应收尽收。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策执行力。通过镇党委会议、机关大会组织学习《峨眉山市科级及以下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暂行办法》,确保全体干部熟悉政策要求,明确审批流程和纪律红线。干部对因私出国(境)的审批程序、证件管理、纪律要求等认知度显著提升。二是严格新进人员证照管理,堵塞管理漏洞。对新进、新招录人员的出国(境)证照进行统一登记、收归管理,并做好签名确认,确保“应管尽管、不漏一人”。
         3.管理人员交替未办理移交手续,留存资料不完善。
         整改情况:一是确保工作资料完整性和延续性。通过当前工作人员对接前期工作人员,查漏补缺,尽可能完善历史资料,避免因人员变动导致重要信息缺失。历史遗留资料得到系统梳理,关键档案补充完整,减少“断档”风险。二是规范移交程序,强化责任落实。制定《重点工作及资料移交表》,要求干部调离或退休时严格执行移交程序,确保交接过程清晰、责任明确。所有工作交接均需双方签字确认,避免推诿扯皮或责任不清。移交表存档备查,形成可追溯的管理闭环,便于后续审计或核查。
         整改进度:第十七项已完成整改。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一)以更“高”的站位抓落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坚持不懈抓好理论学习,不断拓展学习的深度和广度,在多思多想、学深悟透上下功夫,在系统全面、融会贯通上下功夫,从建章立制、补齐短板入手,建立健全符合队伍实际的巡察整改长效机制,巩固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果,真正把整改成效转化为提质强能的信心、实际工作的能力和创新发展的思路,为服务大为镇经济社会发展和队伍建设提供强劲的思想动力。
         (二)以更“实”的举措谋发展。坚持党建引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和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强化党内政治生活淬炼,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原则性、战斗性。持续开展先进典型示范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在潜移默化中汲取养分、茁壮成长,自觉树立奋勇争先、敢于担当的创先意识,练就谋事干事、善作善成的过硬本领,以干事创业的激情迎难而上,以狠抓落实的进取姿态投身大为镇事业发展大潮中。
         (三)以更“严”的要求转作风。始终把作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全面压实“两个责任”,以“永远在路上”的姿态抓紧抓好作风建设,积极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既净化“大环境”,也改善“小气候”,教育提高广大职工对新形势、新任务的认知度,树牢“底线”“红线”意识,确保在政治上不出格、经济上不出轨、行为上不失范。聚焦关键领域,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提升党内政治监督水平,全面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33-5460066;邮政信箱:四川省乐山市峨眉山市大为镇大兴街1号;电子邮箱:3051808909@qq.com。



                                                    中共峨眉山市大为镇委员会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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