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加快峨眉山市旅游民宿发展的指导意见》的政策解读
2022年9月10日,市政府办印发《关于加快峨眉山市旅游民宿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现对《指导意见》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依据
1.《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行业标准LB/T 065-2019)
2.《乡村民宿服务质量规范》(GB/T 39000-2020)
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安部 国家旅游局关于印发<农家乐(民宿)建筑防火导则(试行)>的通知》(建村〔2017〕50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7.《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8.《公路法》
9.《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四川省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限额意见的函》
10.《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11.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及群租房火灾隐患整治》(安委办﹝2017﹞34号)
12.《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1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4.《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
15.《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16.《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17.《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18.《环境行政处罚办法》
19.《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20.《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1.《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
22.《行政许可法》
23.《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24.《四川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
25.《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6.《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7.《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28.《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29.《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二、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必要性
近年来,峨眉山市提出“1238”总体思路和坚持“生态立市、文旅兴市、产业强市”的发展战略,以建设世界级旅游景区和世界重要旅游目的地为奋斗目标,要求要构建世界一流的产品供给体系、构建世界一流的公共服务体系,不断丰富产品、提升业态。《指导意见》的编制和实施将推动峨眉山市旅游业尤其是旅游住宿体系的多类型丰富和高质量发展,同时也为整个民宿业提供了规范化、标准化的导则要求,为本地就业提供新的渠道,实现全域就业水平的进一步提升和乡村振兴大阔步,为峨眉山市争创百强县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可行性
《指导意见》是为贯彻党和国家乡村振兴战略,促进乡村旅游发展,进一步规范旅游民宿申办和经营管理,切实保障旅游者与经营者合法权益,促进民宿业健康有序发展提出的。《指导意见》出台时机成熟,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利益,具备可行性。
三、主要内容
《指导意见》覆盖峨眉山市(除峨眉山景区),涉及全市2街道、10镇、1乡建设的旅游民宿,其中黄湾镇、绥山镇、高桥镇、罗目镇、双福镇、南部片区(龙池镇、大为镇、龙门乡)作为全市精品民宿重点发展区域,提出了2022年拟发展精品民宿120家的首发目标。
《指导意见》中还明确了峨眉山市文旅(民宿)产业发展专项工作组名单、峨眉山市旅游民宿发展布局图和峨眉山市旅游民宿发展导则。其中,《峨眉山市旅游民宿发展导则》作为《指导意见》的具体执行和内容补充,从“总则”“经营模式”“条件要求”“申办程序”“政策扶持”“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八大章节三十四条对旅游民宿的申办流程、建设要求及评星定级、奖励奖补等重要内容予以了细致阐述,其内容既做到鼓励促进发展、也不丢失合法健康发展。
解读机构:文体旅游局,解读人:王予然,联系方式:0833-5556602
主办: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电话:0833-552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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