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10日,市政府办印发《峨眉山市市本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2022年本》(以下简称《清单》),现对《清单》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文件制定依据和必要性
依据《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四川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行政权力指导清单(2021年本)>和〈部分中央在川单位行政权力清单(2021年本)>的通知》(川编办发〔2021〕205号)、《乐山市营商环境服务管理局中共乐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乐山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市县两级行政权力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乐营商〔2022〕10号)文件要求,市行政审批局会同市委编办、市司法局牵头起草了《峨眉山市市本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2022年本)》。按照《四川省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遵循权责一致原则及时调整对应责任,按程序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严格依照行政权力清单行使职权。
二、《清单》主要内容
《峨眉山市市本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2022年本)》,共涉及35个市级部门10类5521项行政权力,其中:行政许可258项、行政处罚4347项、行政征收62项、行政强制163项、行政确认48项、行政裁决8项、行政给付26项、行政检查277项、行政奖励109项、其他行政权力223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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