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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眉山市民政局 关于公开征求《峨眉山市火葬区和土葬改革区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5-21 10:51     来源: 峨眉山市民政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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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殡葬管理条例》《四川省殡葬管理条例》以及《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20〕8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单位牵头起草了《峨眉山市火葬区和土葬改革区调整划定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欢迎各界人士通过以下途径提出宝贵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21日。
联系电话:峨眉山市民政局  0833-6186145
联系地址:峨眉山市绥山镇万福西路660号

附件:峨眉山市火葬区和土葬改区调整划定方案(征求意见稿)

峨眉山市火葬区和土葬改革区调整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深化全市殡葬改革,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科学精准划分火葬区和土葬改革区,因地制宜稳妥推进火葬改革,逐步扩大火葬区,推动生态文明殡葬,根据《殡葬管理条例》《四川省殡葬管理条例》以及《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20〕88号)“在完成乡镇行政区划、村级建设调整改革一年后,对不适应形式变化的火葬区和土葬改革区要重新进行科学精准调整划定,推行火葬,改革土葬”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深化殡葬改革的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新发展理念,强化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革除丧葬陋习,促进移风易俗。围绕建设惠民、绿色、文明殡葬,通过开展火葬区和土葬改革区调整划分工作,将符合条件的土葬改革区调整为火葬区,逐步扩大火葬区范围,推动殡葬改革和殡葬事业更好地服务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划定原则
坚持“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移风易俗、群众受益、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稳妥推进、分步实施”的总体原则,按照“先城市后乡村”的总体思路划定火葬区和土葬改革区。以城区为中心,向人口密度大、交通条件好、城镇化水平较高的周边镇辐射,以城市规划区带动乡村,逐步扩大火葬区范围。国家规定允许土葬的少数民族的土葬习俗应予以尊重,倡导并自愿实行火葬,他人不得干涉。把距城区较远、交通不便、人口密度小、经济发展水平低的偏远地区划定为土葬改革区,根据土葬改革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逐步调整为火葬区,土葬改革区的群众死亡后,自愿实行火化。
三、执行时间
本方案待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后,由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发布实施,拟于2025年  月  日起全面执行。
四、其他要求
(一)公民在火葬区死亡的,一律实行火葬。
(二)禁止占用耕地作墓地。禁止在文物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城市公园、饮用水源保护区和水库周围、河流两岸200米内以及铁路、公路隔离带内建坟墓。全市范围内不得新增“活人墓”“豪华墓”“硬化大墓”。
(三)强化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大力倡导绿色生态殡葬。党员、干部要带头落实殡葬管理有关规定,带头实行火葬和节地生态安葬,带头推动殡葬改革,实现传统殡葬习俗向现代文明绿色殡葬的转变。

附件:峨眉山市火化区、土葬改革区调整划定范围表(2025)

附件:峨眉山市火化区、土葬改革区调整划定范围表(2025).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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