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双福镇露华村1、3、4、7、8、9、10组,三江村1、4、5、6组,塘房村3、4组及村集体,小河村1、4、5、8组,新华村1、2、4、5组,张岗村1、2、3、4、5组;绥山镇安川村3、4、5、7组,万福村1、2、4、7组,任严村5、6、7组。拟征收土地面积以土地现状调查为准。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五)款相关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实施征收,拟用于成都至峨眉山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用地。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将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拟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和其他权利人应积极支持配合。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的农作物、经济林木和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等一律不予补偿。拟征收范围内暂停办理下列事项:
(一)审批宅基地和其他建设用地;
(二)新建、改建、扩建及装饰装修房屋;
(三)办理户口迁入和分户;
(四)核发工商营业执照等市场主体手续;
(五)改变土地、房屋的性质和用途。
特此公告。
峨眉山市人民政府
202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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