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亚夫、童晓军、辛跃军等3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强化落实出租车驾驶员休息制度”的建议,我单位已经办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出租汽车市场的发展和规范管理,认真落实驾驶员休息制度,保障行车安全。
一、加强监管,确保行车安全
为提高驾驶员的安全行车和文明驾驶意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提高出租汽车驾驶员文明服务意识,我局要求四家出租汽车公司每月定期召开二次安全会议,及时传达上级安全精神、文明驾车和学习相关文件。运政管理部门认真开展路检路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并于2015年1月28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经营行为相关问题的通知》(峨交发[2015]13号),通过加强管理,我市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明显改变,得到上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二、严格落实出租汽车驾驶员休息制度
按照上级要求,自我市开展出租汽车行业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以来,着力解决广大驾驶员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目前我市现有四家出租汽车公司均每辆车实行2名驾驶员白班、夜班轮换上班制度,同时每辆车还配备有1名机动驾驶员,机动驾驶员每周开两天的车,白班和夜班驾驶员每周可休息1天。较好地保障了驾驶员的休息。
谢谢你们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何顺国联系电话:5526877
2014年7月15日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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