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违规宣传 能否协调解决购房押金退还问题"的回复
姓  名:  李** 提交时间:  2019-08-02 受理编号:  20190802175718865
主  题:  开发商违规宣传 能否协调解决购房押金退还问题
信件类型:   书记市长信箱 受理单位:  峨眉山市市长热线办
留言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于2019年6月9日在位于峨眉山市温泉大道333号的峨眉·时光售楼部,购买了由峨眉山印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印象地产公司)所开发的峨眉·时光第四期60栋1单元1层4室商品房,之后我便向印象地产公司支付了20000元购房款。 在当天的购买中,楼盘里的置业顾问陈雪梅带领我们看了样板间,通过陈雪梅我们得知现在购买该楼盘的商铺,每一个业主都能够得到公司的包租返租政策扶持。据陈雪梅介绍,在我们购买后,印象地产公司会以另外一家公司的名义和我们签订一份委托经营管理协议。包租后每月租金至少有1600元,买这里的房子绝对是一笔稳赚的投资。在匆忙中我们受到了销售的虚假宣传,便急急忙忙地缴纳了20000元购房款。 现本人投诉印象地产公司在向我们销售商品房的过程中存在以下三个严重的违规违法问题: 一、违规提供售后包租、返租 印象地产公司在预售商品房时为了促成交易,违规提供售后包租的行为已经明显违反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 二、印象地产公司在预售商品房时,违反广告法虚假宣传。 1、宣传购买峨眉·时光的房子零风险,收益稳,赚的多,宣称升值回报率高。 2、宣传峨眉·时光的房子地理位置好,步行10分钟抵达高铁站 这一行为已经明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六条第一和第二点之规定: 第二十六条 房地产广告,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 (二)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 (三)违反国家有关价格管理的规定; 三、销售人员制造购房恐慌气氛,影响购房者的判断 销售人员不断制造房源紧缺,发布“全川仅有40套”“绝版77栋分秒递减”“时间不多数量有限快抢”“全川疯抢的投资爆品”等话术,制造房源紧缺等气氛。 印象地产公司的这种行为属于省政府2018年8月14日发布的文件《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中第十九条中所要求查处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 现因为种种乱象,我对印象地产公司的房子毫无信心。现我盼望主管单位的领导帮忙调查事实,并且帮我们协商让开发商退回我的购房款共计20000元。彻底落实习总书记提出的“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重要指示精神,还购房者一个公平公正的环境。谢谢 此致 敬礼 投诉对象:峨眉山印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投诉人:李敏 丁禹中
回复状态: 已回复 回复时间:  2019-08-07
回复结果:  你好! 你通过“书记·市长电子信箱”发来的信件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接到来信后,市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执法人员已于2019年7月11日前往峨眉山市印象房地产有限公司峨眉时光售楼部进行实地调查了解。执法人员在售楼部现场未查见有宣传、承诺托管收益的DM单等材料。 随后,执法人员就反映的问题对该公司副总经理进行了调查,经查:该公司未向购房客户做出任何投资回报承诺。购房客户是否将其房屋委托给酒店经营公司经营以及获利多少,由购房客户与酒店经营公司自行协商,购房顾客自主决定是否将其房屋委托给酒店经营而从中获得利益分成。 根据目前的调查情况,认定该公司存在虚假宣传的证据不足,建议反映人通过其他途径解决诉求。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电话回访反映人,反映人表示已知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