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的节日慰问金"的回复
姓  名:  贾** 提交时间:  2019-08-03 受理编号:  20190803135716758
主  题:  退役军人的节日慰问金
信件类型:   书记市长信箱 受理单位:  峨眉山市市长热线办
留言内容:
 市领导: 您好,今天打扰您了! 我是罗目镇杨村的村民,1986年10月应征入伍到云南,1991年12月复原回到原籍,回来后一直在外打工。从去年开始,国家在建军节给退役军人发的慰问金我没能领到,我咨询镇里,镇上说发到了村上,是民兵连长领回村上的,我问村,村上说数量不够,来得早的就有,对此我不敢苟同。第一,我想知道慰问金是否是每个退役军人都有?第二,如果都有,我的去了哪里?谁领了?是否有签字?第三,如果有,像我这样长期在外打工的是否应该有知情权和支配权?第四,民兵连长是否有权处置退役军人的慰问金,这是个人行为还是村委会的集体领导行为?第五,是否一定要本人带退伍证亲自领取?我一直以来对政府都有一颗敬畏之心,我不希望这是个人或者集体行为。如果是,这说明他们对党中央;中央军委的蔑视,是对党中央为退役军人优抚政策的肆意践踏!我诚请市领导在百忙之中给予回复。 谢谢! 此致 军礼 2019年8月2日
回复状态: 已回复 回复时间:  2019-08-09
回复结果:  你好! 你通过“书记·市长电子信箱”发来的信件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接到来信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经查:目前国家没有出台相关慰问政策,每年建军节和春节的慰问都是各地视本地区具体情况自行安排。2018年和2019年建军节,我市对重点优抚对象(两参人员、伤残军人、“三属”、带病回乡退役军人、老复员军人等)进行了物质慰问;对其他退役军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委托各乡镇发送了慰问信。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人员于8月9日16时40分电话回访反映人,反映人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