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换燃气新表后每月用气量明显变多,且每月燃气用量忽高忽低"的回复
姓  名:  徐** 提交时间:  2019-12-16 受理编号:  20191216095627738
主  题:  更换燃气新表后每月用气量明显变多,且每月燃气用量忽高忽低
信件类型:   书记市长信箱 受理单位:  峨眉山市市长热线办
留言内容:
 领导好,我是峨眉山市市民,燃气公司去年更换了我家的燃气气表,更换气表前家里每月燃气用气量稳定,更换新表后每月用气量明显变多,且在家里成员数量和生活习惯无明显变化的情况下家里每月燃气用量忽高忽低,如2019年11月40方、2019年10月30方、2019年9月26方、2019年8月22方、2019年7月18方、2019年6月26方、2019年5月20方,请问为什么会这样?
回复状态: 已回复 回复时间:  2019-12-19
回复结果:  你好! 你通过“书记·市长电子信箱”发来的信件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接到来信后,市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执法人员于12月18下午2时38分与反映人取得联系,并对其进行解释:燃气表属于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在安装前,必须经过法定计量检定机构首检后,方可安装使用。如在使用过程中对计量误差有质疑,可申请仲裁检定。故要求,反映人首先核实该燃气表是否有检定合格标志,其次,再抽空将燃气表送至峨眉山市食品药品和计量检验检测中心进行检定,以确认该表计量是否超差。反映人对回复表示满意,并表示继续观察,如有异常,再联系送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