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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3-31 02:45     来源: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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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企业:

  根据市3月15日安全生产会议的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决定于3月16日至4月30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镇安全隐患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曾 平 镇党委书记

  熊晚霞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代政权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舒缅宁 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马建中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武装部长

  张路彬 镇党委委员、大调办副主任

  成 员:梁 赟 镇党政办主任

  王元敏 镇社会事务办主任

  林海佳 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主任

  张国林 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主任

  李思远 镇国土所所长

  赵进祥 镇安办主任

  李全彬 镇财政所所长

  尹建华 镇民政办主任

  吴昱阳 镇劳保所所长

  吴 斌 马路桥派出所所长

  高志斌 高铁交警中队中队长

  邹 宏 城管中队中队长

  申永民 市场监管所所长

  张正茂 峨山第8税务分所所长

  杨远朝 龙门堰管理处处长

  唐建斌 峨山中学校长

  周仲波 峨山镇小校长

  各村(社区)支书、主任

  镇安办全体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设在镇安办,办公室主任由赵进祥同志担任,负责安全大检查的日常工作。同时,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工作组:

  (一)食品、酒店、学校安全工作组

  组长:舒缅宁、张路彬

  成员:万群英、苟彤彤、王元敏、唐建斌、周仲波

  职责:对全镇学校、食品、酒店、九小场所安全隐患进行大排查。

  (二)消防、在建工地、企业安全工作组

  组长:马建中

  成员:李思远、赵进祥、庞方云、李琼芳、林海佳

  职责:对全镇危化品、用气用电、在建工地、企业的安全隐患进行拉网式大排查。

  (三)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组

  组长:代政权

  成员:张国林、吴昱阳、杨远朝、杨惠、各村(社区)包村干部和支书主任。

  职责:对全镇农村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安全隐患进行排查。

  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要建立隐患排查长效机制,一年内进行安全隐患排查不少于6次(每年3、6、7、8、9、12月),充分认识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把专项行动作为当前及今后的一项重要工作。各村(社区)、单位、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要切实根据“一岗双责”的要求,抓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工作。各有关单位都要成立相应机构,制定方案,明确职责,精心落实,务必使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联合执法,形成合力。此次专项行动标准高,要求严,范围广,任务重,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单位要按照各自的职责进行整治和查处,严禁推诿、扯皮。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从重、从严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三)落实责任,严格问责。要进一步强化属地管理、行业监管职责和企业主体责任,着力落实本单位大排查大整治活动责任,严格按照专项行动的每一阶段任务要求抓好落实。对于整治不认真,敷衍塞责的村(社区)、单位和企业,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于不认真组织专项行动工作、存在应关闭取缔的非法生产经营单位而未彻底取缔的、应停产停业整顿而未依法停产停业的主管部门或单位,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在督查检查工作中不负责任,不认真履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各安全工作组、村(社区)及企事业单位在3、6、7、8、9、12月,每月25日前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登记表报送镇安办。

  附件:

  1、2016年峨山镇安全工作组隐患排查整治登记表

  2、2016年峨山镇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安全隐患自查整治情况表

  峨山镇人民政府

  201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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