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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5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11-06 02:45     来源: 峨眉山市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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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镇属各村(社区)、部门、企事业单位:

  现将《2015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峨山镇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3日

  2015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镇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人民生命财产损失,确保全镇消防安全,根据乐消安号﹝2015﹞11号文件要求,镇政府从2015年11月起至2016年3月底,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冬明春火灾防控专项行动,现根据本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峨山镇政府成立今冬明春火灾防控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曾平和镇长霞晚霞任组长,副镇长马建中任副组长,镇党政办、镇安办、马路桥派出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镇安办。

  二、工作目标

  确保全镇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严防3人及以上较大亡人火灾事故,预防零星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重点工作

  (一)加强消防宣传。以“11.9”消防宣传周为契机,各村(社区)要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向广大群众介绍消防法规、安全用火用电、安全用天然气、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等基本安全常识,各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消防常识教育,提高人员的消防意识和技能。

  (二)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2015年11月初至2016年3月底,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易燃易爆场所、学校校舍、施工现场为重点,继续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

  (三)组织开展可燃物清理活动。即日起至2016年2月,结合冬春季风干物燥特点,全面组织开展可燃物清理活动。以各村(社区)老旧居民房、高层建筑、施工现场、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开展“拉网式”清理可燃物行动,同时督促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单位组织市民全面清理可燃物、易燃物、堆积物、垃圾等。督促社会单位开展安全自查,组织清理可燃杂物、加强可燃物品的保管、加大值班巡逻力度。

  (四)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的消防工作。安委会和单位各部门必须留守值班人员,并保持通讯畅通,值班电话要公布到各企业、学校和各村(社区)。

  (五)组织开展全省两会消防安全保卫。2016年2月上旬至3月中旬,重点做好两项工作:一是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活动,严格落实各项火灾防控工作措施。二是全国两会期间,督促我镇企业加强消防安全值班巡逻,加大督查,确保全国两会期间的消防安全。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11月上旬)

  按照《乐山市2015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成立今冬明春火灾防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会议部署重点工作,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组织开展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冬春季火灾防控专项行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5年11月中旬至2016年3月中旬)

  各职能部门按照工作安排,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和任务。派出所要认真履行消防监督职责,加大消防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查处各类消防违法违章行为,认真做好各项消防保卫工作。

  (三)总结考评阶段(2016年3月下旬)

  2016年3月下旬,镇安委会对各成员单位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村(社区)、镇属单位务必清醒认识到冬春两季面临的严峻火灾形势,深入分析研判自身可能存在的致灾因素,坚决克服松懈思想,认真抓好落实,切实抓出成效。

  (二)各成员单位要加强部门间的相互协调,在清理整治过程中要严格落实职责,通过开展联合检查、联合执法,形成火灾隐患集中整治合力,对工作不力、不尽责,导致火灾事故的行为,要严肃追责。

  (三)各单位在全国两会结束后3日内上报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总结。

  附件:峨山镇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峨山镇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3日

  峨山镇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为切实做好我镇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人民生命财产损失,确保全镇消防安全,根据乐消安号﹝2015﹞1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成立峨山镇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 曾 平   镇党委书记

  熊晚霞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 代政权 镇人大主席

  马建中 副镇长、武装部长

  舒缅宁 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张路彬 镇党委委员、大调办副主任

  周 娟 镇党委委员

  成 员: 王元敏 社会事务办主任

  张国林 农业技术服务中心主任

  林海佳 社会事业服务中心主任

  吴 莉 党政办副主任

  赵进祥 安办主任

  李全彬   财政所所长 

  庞方云 安办工作员

  万琼英 安办工作员

  李琼芳 安办工作员

  郑秀明   派出所所长

  各村(社区)支书、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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