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下午,赵某某、张某某在峨眉河符溪镇明星段使用手抛网捕鱼,被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与符溪镇人民政府执法人员当场查获,目前该案已移送公安机关侦办。

7月禁渔期虽已结束,但天然水域常年禁止生产性捕捞。长江十年禁渔实施以来,峨眉河流域渔业资源逐步恢复,水阔鱼跃的景象重现,却也引来了少数人心存侥幸——电鱼、网鱼等非法捕捞行为有所抬头,尤其符溪辖区河流纵横、水域宽广,给监管与执法带来不小挑战。

针对非法捕捞隐蔽性强、流动性快、证据固定难等特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主动作为,抽调骨干力量成立禁渔专班,联合乡镇(街道)、农业农村部门和属地公安,构建联动执法机制,建立快反响应体系。符溪镇作为重点整治区域,执法人员不定时巡查与蹲点守候相结合,突击整治常态化推进,将执法触角延伸至夜间、午间、早间等时段,让违法者再难钻空子。本月,我局已立案办理非法捕捞案件3件,罚款6000元。

值得警惕的是,采用电鱼等禁用方法或使用禁用渔具非法捕捞,不仅违反今年5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面临高额罚款和生态修复赔偿,更已触犯刑法,涉嫌犯罪。手抛网抛出去,收回来的可能是刑事责任。
守护峨眉水域生态,没有休止符。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持续深化多部门联动执法,以“零容忍”的决心,让每一条河流都清澈安宁,让每一次违法都付出应有代价。
采写:刘宜华
编辑:陈雨静
审核:李万里
主办: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电话:0833-5521607 信访热线:0833-5728370
网站标识码:5111810008 蜀ICP备05015831号-1
川公网安备 51118102000149号